盗用消费者名誉评选“消费者最信赖的电动车品牌”该不该谅解


盗用消费者名誉评选“消费者最信赖的电动车品牌”该不该谅解
2008-6-17 17:25:35

“消费者最信赖的电动车品牌”是一种误导宣传

时间:2008-6-6 2:46:56 来源:东方今报 31 5

□今报记者 霍者
3月底,由本报和河南省电动车商会共同主办的“消费者最信赖的电动车品牌”评选活动拉开序幕,由河南省电动车商会推荐的98个电动车品牌公开接受广大读者的评选。活动一开始就在消费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近5000名读者来信投票,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也纷纷表态支持本次评选活动。目前,为期两个多月的“消费者最信赖的电动车品牌”评选活动顺利结束,现将“消费者最信赖的电动车品牌”名单公布如下:
常州洪都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洪都牌”电动车
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阿米尼牌”电动车
常州市速派奇电动车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速派奇牌”电动车
江苏雅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 “雅迪牌”电动车
济南轻骑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 “济南轻骑牌”电动车
美林娜(天津)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爱玛牌”电动车
天津市万德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仕牌”电动车
常州世纪鸟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世纪鸟牌”电动车
屹峰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屹峰牌”电动车
天津飞踏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捷马牌”电动车


电动车使用者不认同“消费者最信赖的电动车品牌”
难道其它电动车品牌就不值得消费者信赖吗?
公益维权网质疑:1、评选“消费者最信赖的电动车品牌”它的公正性、程序的合法性?(5000名读者来信真实性?合法性?参与评选“消费者最信赖”的群体具备合法资格吗?)2、东方今报与河南省电动车商会又都是经营者,一个是做广告媒介、一个是经营者组建的商会,二者都与电动车商品相互间存在利益关系,能代表消费者评选“消费者最信赖”品牌资格吗?3、评选有法定授权及法定资格吗?法律依据又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未授权条款)4、是否有存在利益排序性因素?是否存在歧视同类产品的嫌疑?违背《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5、难道其它电动车品牌就不值得消费者信赖吗?存在虚假及误导广大消费者宣传。





网友 玲珑 IP:121.20.189.* 2008-6-7 21:54:01
阿米尼电动车品牌第一名牌,但是有的经销商为了多赚些钱,的确把周转电池装上,有的甚至把售后服务电池装配上,这其实是商家在自欺其人,下次有几个顾客还会去买他的商品.


网友 无D IP:59.33.171.* 2008-4-26 11:10:12
是了,这什么名牌电动车啊,怎天都有很多地方不行的,这不行,那不行,买来看的,不能用的,跟买垃圾每分别.大骗子哦
网友 IP:219.139.23.* 2008-4-3 9:46:56
我在2007年买的阿米尼电动车,刚买几天开始断条,到现在不知换了多少,谁能替我解决?
网友 倒霉人 IP:222.173.146.* 2008-1-23 10:55:23
阿米尼电动------中国电动车的流氓,披着名牌电动车外衣的大骗子.''''''''我于2007年8月底买了一辆格瑞121,一直坏,买的第二天前轴就坏了,找车拉去,没几天后轮又有磨擦声,不到半二条闸线全换了,而还想收钱,我不是在买电动车,是在折磨自己,天天担心坏路上.
网友 清醒空气 IP:221.6.168.* 2007-9-6 14:39:19
阿米尼电动车的工作人员偷梁换柱!用维护电池换原装电池!
这种售后你要是能忍受,你就买!
网友 IP:123.160.63.* 2008-6-14 12:54:37
买车时被告之保修一年,但我车的左闸在使用5个月左右时出现问题,去售后维修,经过简单维修后,说好了,但我一骑,发现问题没有解决,但当时急于上班就走了,等我有时间再去维修的时候,维修人员告诉我,此部件只保修半年,现在需要换部件,掏钱才换.打售后电话,态度恶略,打售后经理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换了一部电话后,立即有人接听,但一听是投诉,以听不清为由,挂断了电话.再用我投诉时使用的固定电话拨打,又是无人接听.这种售后你要是能忍受,你就买阿米尼牌电动自行车吧.
难道其它电动车品牌就不值得消费者信赖吗?
没苏杰吗?
天下无理 2008-6-16 10:43

哈哈连满街跑的“森地”都没有?
既然大家都不信任森地,为什么还都埋森地?
可笑
那个捷马更是闻所未闻!
jizetnd 2008-6-16 12:22


奇怪了,一个报社怎么就可以评价别人产品好不好?它最懂电动车技术和质量?
似是故人 2008-6-16 22:46

报社与非买车消费者搞评比,本身就是道具

公益维权网:为什么说报社与非买车的消费者搞评比,本身就是道具?大家应该还记得“民怨沸腾会”的各种价格听证会吧?。为何听证会演变成“民怨沸腾会”“忽悠涨价会”、“部门利益决策会”、“利益调整会”。它有三个关键链条因素,第一是主办价格听证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申请价格上浮单位存在着工作中相互依托“微妙”关系,无疑态度倾向于提出申请价格上浮利益集团;第二是主办价格听证的政府价格部门,为了流于形式“特邀请”多数是与本次价格听证没有较大的利害关系群体作为听证会代表,如:让多数经常坐轿车的来充当经常坐长途、公交客运的消费者,去参加长途、公交客运价格票价听证会。第三价格听证调查资料不是来源社会中介机构,而是倾向于价格上浮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下属的价格成本调查机构,价格听证调查资料公正性、合法性、真实性可想而知。而作为多数根本就不懂得价格构成的听证会代表,都是以价格成本调查机构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慷慨陈词,但其结果就会全然沦为“忽悠涨价会”、“部门利益决策会”、“利益调整会”。 报社以赚钱为己任,应该谅解
小报资深记者

报社处处充当消费者裁判员该叫停了
公益维权网:3.15消费者请喊出你心中的愤怒,“盗用”消费者名义认证的消协可恨,但不负责任的媒介更加可恨。现在一些传媒干什么不好,偏偏喜爱利用3.15及消费者头衔,大张旗鼓的搞一些有损消费者利益所谓的天天3.15及“盗用”消费者名誉拉赞助、做一些误导宣传。曾经有一位媒介朋友给我说:“有些宣传、广告的确存在误导嫌疑,例如:大家熟知的“脑白金里有金砖”、博士伦、宝洁、欧典地板以及各种盗用消费名义“推荐”产品、 “诚信”单位、“满意”品牌、“信得过”产品、“无假冒, 守信用”单位及“消费者最信赖的电动车品牌”等盗用消费名义评选、认证,象雪花一样玷污了消费者圣洁。甚至,可以说:我及家人也是其中某个产品误导宣传中的一名受害者。但报社也是一个企业以赚钱为己任,所做的一切并非一名记者能够左右。尤其在媒介日益竞争的今天”。通过上述内涵这不仅是我联想到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网通等强势垄断企业所有负面报道为什么会消声灭迹。但无论如何也不能玷污消费者圣洁,去搞误导宣传。

(公益维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