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影响深远。救灾捐赠,在彰显爱心的同时,又夹杂或引发了更多东西。王石、马云成为众矢之的,姚明被指捐赠与收入不符,还有人编出了企业捐赠铁公鸡榜。或许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商务部为了证明外资企业并非“铁公鸡”,而编制发布了“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企业捐赠情况一览表”。但近日,又有媒体报道,榜上的有些企业“口惠而实不至”,实际捐助金额少于承诺金额,再次引发议论。
据报道,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谷歌中国、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际捐款捐物的披露情况与承诺不符。截至6月13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共计承诺捐款1.9545亿元,到位仅有1553万多元。6月17日公布的信息中,“实际捐助金额少于承诺捐助金额”的外企又多了一家——诺基亚(中国)投资公司承诺捐助金额3950万元,截至6月17日的实际捐助金额为1050万元。
对此,诺基亚方面做出解释,“捐赠一览表”中关于诺基亚的数据没有充分反映诺基亚的实际捐助金额,该表格没有及时更新。其负责人表示,地震发生至今,诺基亚的实际捐助金额为1600万元,作为“紧急救灾服务”。诺基亚还计划再捐助3500万元现金,用于“灾后重建”。之所以目前这3500万元现金还没有捐出,是由于灾后重建是有一个规划过程的。诺基亚正在与有关专家、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进行协商,确定资金的具体投向。目前诺基亚正在制定具体的灾后重建捐助计划,一旦确定下来,将会立刻捐出这3500万元现金。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18日也表示,一些企业的捐赠要选择适当具体对象和捐赠渠道,企业所承诺的款物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逐步落实到位。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的承诺捐赠完成后,未向有关部门通报,致使个别网民对有关企业产生误解。商务部有关单位将根据企业的捐赠信息,及时更新有关数据。
至此,似乎情况已经比较清楚了,跨国公司并非一时头脑发热,赶热闹说说而已,而是在按程序执行。媒体或网友的质疑也没有错,错在不了解情况,为灾区焦急罢了。可我们还是得问一下:商务部发布这样的“一览表”合适吗?
商务部作为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它的职责并非是负责捐赠或慈善事业的,也不是外资企业的主管部门。所以跟外资企业有较多联系,不过是因为商务部主管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的缘故。外资企业的捐赠,没有义务向商务部报告,而商务部也没有权力要求外资企业向他报备。从职能角度讲,商务部是没有权力发布这样一个“一览表”的。或许商务部这样做是为了表明外资企业一样在履行其社会责任,对于中国的灾难没有无动于衷,也是回应“铁公鸡”的谴责,但由于它没有这样的权力和能力来准确、及时、完整地搜集所有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企业的捐赠数据,公布出来的数据不全面、不及时就是难免的--有些企业实际捐赠与承诺金额不符,还有更多的外资企业不在“一览表”上,难道就说明这些企业一毛不拔吗?而由于很多人的惯性思维,以为商务部就是这些企业的“上级部门”,公布的数据就是这些企业捐赠情况的全貌,因而就引出了前述质疑。
对于商务部来说,这种做法属于错位,有越界而为的嫌疑,好心办了坏事,误导了媒体和公众,几乎陷某些外资企业于不义;对于媒体和公众来说,也应摒弃那种传统体制下政企一体的惯性思维,知道这种“一览表”不过是部分的信息参考,而非权威发布,也就不至于见风是雨。更重要的,还是要端正我们自己对于捐赠的态度,真正把慈善和救灾救难作为内心的指引而非表明什么的手段,那么我们对己对人都会平和些。
比如我自己,开始我以集体名义捐了,大大超出了单位不成文的级别标准;但后来这样那样的派生捐款,还要张榜公布,本人却退避三舍。我还会捐,或者为救灾做些事,但我要以自己信得过、最有效的方式。我不会去指责比我赚得多的人没有我捐的多,以为自己比他们道德高尚;也不会因为捐的不如比我赚的少的人多而羞愧,虽然我会尊重他们—只要他们不是被胁迫。
(2008年6月19日)
据报道,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谷歌中国、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际捐款捐物的披露情况与承诺不符。截至6月13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共计承诺捐款1.9545亿元,到位仅有1553万多元。6月17日公布的信息中,“实际捐助金额少于承诺捐助金额”的外企又多了一家——诺基亚(中国)投资公司承诺捐助金额3950万元,截至6月17日的实际捐助金额为1050万元。
对此,诺基亚方面做出解释,“捐赠一览表”中关于诺基亚的数据没有充分反映诺基亚的实际捐助金额,该表格没有及时更新。其负责人表示,地震发生至今,诺基亚的实际捐助金额为1600万元,作为“紧急救灾服务”。诺基亚还计划再捐助3500万元现金,用于“灾后重建”。之所以目前这3500万元现金还没有捐出,是由于灾后重建是有一个规划过程的。诺基亚正在与有关专家、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进行协商,确定资金的具体投向。目前诺基亚正在制定具体的灾后重建捐助计划,一旦确定下来,将会立刻捐出这3500万元现金。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18日也表示,一些企业的捐赠要选择适当具体对象和捐赠渠道,企业所承诺的款物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逐步落实到位。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的承诺捐赠完成后,未向有关部门通报,致使个别网民对有关企业产生误解。商务部有关单位将根据企业的捐赠信息,及时更新有关数据。
至此,似乎情况已经比较清楚了,跨国公司并非一时头脑发热,赶热闹说说而已,而是在按程序执行。媒体或网友的质疑也没有错,错在不了解情况,为灾区焦急罢了。可我们还是得问一下:商务部发布这样的“一览表”合适吗?
商务部作为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它的职责并非是负责捐赠或慈善事业的,也不是外资企业的主管部门。所以跟外资企业有较多联系,不过是因为商务部主管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的缘故。外资企业的捐赠,没有义务向商务部报告,而商务部也没有权力要求外资企业向他报备。从职能角度讲,商务部是没有权力发布这样一个“一览表”的。或许商务部这样做是为了表明外资企业一样在履行其社会责任,对于中国的灾难没有无动于衷,也是回应“铁公鸡”的谴责,但由于它没有这样的权力和能力来准确、及时、完整地搜集所有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企业的捐赠数据,公布出来的数据不全面、不及时就是难免的--有些企业实际捐赠与承诺金额不符,还有更多的外资企业不在“一览表”上,难道就说明这些企业一毛不拔吗?而由于很多人的惯性思维,以为商务部就是这些企业的“上级部门”,公布的数据就是这些企业捐赠情况的全貌,因而就引出了前述质疑。
对于商务部来说,这种做法属于错位,有越界而为的嫌疑,好心办了坏事,误导了媒体和公众,几乎陷某些外资企业于不义;对于媒体和公众来说,也应摒弃那种传统体制下政企一体的惯性思维,知道这种“一览表”不过是部分的信息参考,而非权威发布,也就不至于见风是雨。更重要的,还是要端正我们自己对于捐赠的态度,真正把慈善和救灾救难作为内心的指引而非表明什么的手段,那么我们对己对人都会平和些。
比如我自己,开始我以集体名义捐了,大大超出了单位不成文的级别标准;但后来这样那样的派生捐款,还要张榜公布,本人却退避三舍。我还会捐,或者为救灾做些事,但我要以自己信得过、最有效的方式。我不会去指责比我赚得多的人没有我捐的多,以为自己比他们道德高尚;也不会因为捐的不如比我赚的少的人多而羞愧,虽然我会尊重他们—只要他们不是被胁迫。
(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