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审视政府行政 多部门人员到庭旁听
本报讯(记者 蒙志献 )6月6日下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政府作被告的行政案件,来自江南区辖区相关领导干部和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近百人参加了该案件的庭审旁听。
这是一起因土地使用权纠纷而引发的“民告官”行政案件,原告邓有勋等人均是江西镇锦江村西平坡第3队的一户人家,第三人邓显生也是西平坡村民,双方争议的0.26亩土地目前仍属于第3、第4队村民所有。1997年,为方便经营管理,邓有勋的妻子胡国健以其他位置的家庭承包地与同村邓善荣该0.26亩土地调换耕作。2004年,第4生产队一些村民以该土地权属不清为由将胡国健种植的果树砍掉,土地纠纷由此引发。
2007年11月,江西镇政府在处理这起土地纠纷时,以该块地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将该地判给了西平坡第3、第4队共同经营管理。胡健国(于2007年12月去世)对此不服,向江南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该政府也于2008年3月作出了维持原处理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今年5月,邓胡国健的妻子邓有勋其子女共6人因不服江西镇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向江南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处理决定。
当天,江南区委常委、副区长黄汉锋参加庭审旁听后说,可能政府会输掉这场官司,因为发现江西镇政府的一些证据或裁决不是很准确。城区政府通过组织各局、委、办的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可以进一步增强提高行政意识,对于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诉求案件,政府应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调查处理,避免政府所作的行政决定失误,以切实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参加旁听的一位司法人员称,旁听这起政府做被告的行政案件,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等于是把课堂搬到了法院,对依法行政的感性认识更为直接和强烈。他表示,政府部门、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避免因未依法行政而被诉上法庭和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