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范跑跑事件”的延伸思索


    “范跑跑事件”有些时日了,我并不以为意。在我认为,评论一些傻人傻事是一种浪费。我只隐约看到范跑跑自我标榜“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这个“自由和公正”其实也就来自几十年前草包的《反对自由主义》中。其“自由主义”采取的本就是无知的小农意识的狭隘生造的概念,而这竟然也渗透到北大毕业生“范跑跑”的思维之中了,如此荒唐,夫复何言?如果当时我也参与,就应有“啥人玩啥鸟”的嫌疑了。

    但是,后来的一些事态的发展,越来越荒唐起来。到现在,我如不出来说说,恐怕这国家都会变得荒唐起来了——可别说我说大话,且看我细细说来便知。


一、“范跑跑”事件缘起


    “范跑跑事件”,缘起于5月22日北大毕业生、教师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的文章。这篇文章,我曾看过标题,因当时正是我揭露国家办慈善弊端之时,因此对此文并不以为意。直到后来,我才知其详:范美忠作为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在地震发生的一刻正在上语文课,发现地震后,其自己独自一个人就跑了。其后,范美忠说起他与学生有一段“经典傻鸟”对话:范美忠对一位对他感到有些失望的学生说道:“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

    此事发生后,范美忠被网友以网络方式命名为“范跑跑”,轰动一时。接着,先是教育部门干涉,将“范跑跑”停了职。后来,范跑跑也因压力,而被迫道歉。而由此引发的事件,也被名之为“范跑跑事件”。

    近几年,北大学生以举着拳头向某党的党旗“庄严宣誓”为时尚,如此利欲熏心的北大,出现这么一个“范跑跑”,其实是再自然不过的事。至于“范跑跑”标榜的“自由与公正”,那就是完全不着边际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马赛曲》有云:“不自由,毋宁死”。这本就带着一种为了自由不惜献身;不自由,则不如死的精神,自由与献身有何关系?由此也可见,北大学生的水平之滑稽,真不仅仅是连战来时的个个口称“我是北大学子”这一个洋相了。


二、“舍己救人”是美德,也是一种普世价值


    舍己救人,并非中国封建特色,而是一种具有普世价值的东西。在“美帝”就曾有这样一件壮举:

    2006年10月2日,在美国宾治法尼亚州安曼教派学校曾发生这样一起枪案:当劫匪查尔斯·罗伯茨在劫持一批女学生后,在残杀学生前,其中年龄最大的女生、13岁的玛丽安·费谢尔挺身而出说:“放过她们,先朝我开枪吧!”,结果,玛丽安被一枪毙命。但是,凶手却并不想罢手。这时,玛丽安11岁的妹妹芭比也挺身而出,勇敢地对劫匪说:“下一个就朝我开枪吧。”两颗子弹穿过了她的肩部和臀部,然而,尽管她身受重伤,但却奇迹般地逃过了一死。。。

    在这次汶川地震中,也有着很多这样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有四川省德阳市东汽中学谭千秋老师,象一只苍鹰似地张开双臂庇护自己的学生,最终以自己的牺牲,换得了四个学生的生命。有不顾自己安危,一再返回教室背同学出来最终献身的女教师,也有放弃营救自己的母亲,而先救学生的村(共产)党支部书记。。。他们的存在,是我们的人性之光!这些舍己救人的英雄,堪称令人万世敬仰的人杰!

    令人感动的,不仅仅是这些人杰们的极端例子。我们可能记得,在救灾直播过程中,有过这样一种现象曾令人为之不忿:在电视直播中看到,一批批外国游客并没受伤,却被直升机接走。。。只到后来,我才了解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实还有着一个令人感动的背景:在余震不断、当地仍然非常危险的时候,一些在当地的外国游客、外地游客,也享受着一种特殊待遇,四川人用他们浓厚的乡音,在喊着一段与美国“911”类似的话语——“让外地人先走”!

    正是这种灾区的人杰、灾区的人民的英雄壮举,使我们看到了一个英雄的群体、英雄民族在灾难中崛起!也正是这种壮举,可以看出我们这样的一个民族的希望所在,也是我们民族值得骄傲之所在!

 

三、救灾进行时:表彰何太急


    虽然,在这次灾难中,我们看到了多难的民族,也看到了“多难兴邦”的理由。但是,我也看到了一些很奇怪的现象。我注意到,自从灾难发生起,一场“化灾难为表彰”的势头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最先在半小时内就建立专题报道灾情的新华网,最先主标题竟是中央如何重视救灾、记者如何“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报道(事实上,在后来的三天之后,根本就远远没有什么“第一现场”可言!)。虽然这个标题随即被撤下,代之以灾情报道,但其强烈的表现欲,却已可见一斑。

    而官方,最先发起表彰的,是灾后第十天的5月2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就迫不及待地通报表彰第一批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而随后的5月24日,公安部政治部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迅速推荐上报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到6月7日,中共中央就已决定评选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了。

    但是,实际情况是,救灾还在在紧张进行,重建工作更是遥不可期。而自从灾难发生起,一些学校的质量问题,就一直成为全国和世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有的“钢筋”,竟然是铁丝)。直到现在,还有很多校舍,正在教育部、建设部的组织之下,在进行“调查取证”,而且这个调查,还远远没有达到水落石出的时候!

    可以想象,在不久的将来,当一些社会的蛀虫,在大自然以其罪恶的毁灭,揭开了这些校舍一直藏于水泥深处的秘密,它不仅仅残忍地吞噬了千万条鲜活的生命,也将会把一批批贪污腐化、以假充真、玩忽职守的犯罪份子“举报”出来!

    在这样的一个关节眼上,有关方面,如此急急的表彰,会不会出现保护伞都无法保护住的无法逃避的尴尬呢?更可怕的是,是不是会以一个表彰,反过来影响其所谓“公正调查”的结果公正呢?

    而从“范跑跑事件”也可看出,在汶川地震中,在有着感人的牺牲的壮举之外,也上演了一幕幕人间活剧:有的人,在地震中,竟然摔脱是自己妻儿的手,只身逃跑,因而在灾后出现了很多婚姻危机。而象范跑跑这样,弃学生的生命于不顾,末了,还爱出风头、大放厥词,只不过是一个傻/B的极端特例而已。

    不难想象,可能还有不象“范跑跑”爱出风头,而同样也是不顾他人只身逃跑,而当安全了之后,他们又会以一个新的面目出现,以一个积极份子的姿态投入救灾的。象这样的人,如果最终也受到政府表彰的时候,这是不是一个比“范跑跑还要“好傻、好天真”的、更大的讽刺呢?当我们看到,一个个人杰舍己救人、壮烈牺牲之后,一些比“范跑跑”聪明的耍奸使滑之徒,成为表彰的风云人物的时候,我们又会作何感想呢?更何况,我们这个体制本就是一个官员主导的体制,这种荒唐事,能够避免吗?

    救灾进行中,表彰何太急!

 

四、道德不能无端地转化为义务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作为一种普世的社会价值,却是以善恶为标准的。“范跑跑”作为教师,本应该比学生有更高的道德要求。他作为教师,弃学生而不顾,本就令人不耻。在事后,又还反以为荣,津津乐道,这表现出了其低级趣味、道德品质的低下和其生活品味的低下,这自然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但是,道德仅仅只是以其善恶来来一个人的品质的内心观念的判断。我们应该理智的是,作为教师,有其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但是却并没有牺牲自己保全学生的道德和职业要求。再深入一点,舍己救人是一种美德,根本就不是作为一个教师的义务。

    义务作为一个法律名词,是有着严格的界定的。积极的义务,就在于你只能做,不做不行;而消极的义务,在于你不能为,为即应受到惩罚。因此,从此我们对其教育局对其进行停职处理,完全就是一种感情用事的非法治的举动。

    如果说,灾区形势急迫,难免“情绪化一些”还是“可以理解”的话,但是,当我看到新闻:“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6月2日作出规定,高考的监考老师在余震发生时,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才能离开考场,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停职或开除的处理”。这就不仅仅是一个理解可以解释,而只能以“荒唐”来名之了。

    教师,作为一种职业,并不具备强制劳动的“服刑”,同样“服役”的部队官兵的救灾义务和职能特征的。作为教师,你可以规定其在余震发生时应采取的措施和应提供的服务,但是怎么可以强制要求其先人后己,最后离开考场的规定呢?假如教室因余震垮掉,他没有被压住,不能因此牺牲,那他就成了罪过了?这到底是哪个法律,规定了如此荒唐的义务?

    “范跑跑”无耻,在于其智力的低下和品质的低劣,这本是北大教育成果的体现。但是,其所碍者,不论如何严重,都还只是道德范畴的问题。他尽管多么无耻,却并不能因此使道德上升为教师的法律义务!

    ——把道德规定为法律义务,对于个人是可以的,对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政府,是能够随便开的玩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