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发挥好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事关国家前途命运,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笔者认为,党员干部只有始终做到为党、为国、为民分忧,才是党之喜、国之幸、民之福。
党员干部要为党分忧。党员是党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主体地位不仅体现在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上,也同样体现在承担党的工作、履行党员义务上。共产党员这个光荣称号,既表明一种身份、一种荣誉,更意味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广大党员只有人人为党分忧、个个对党负责,党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永葆生机与活力。
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中坚和骨干。领导干部只有勇于干事而不推诿、勇于负责而不逃避,党的事业才有可靠保证。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增强为党分忧、对党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无论担负什么工作,无论处于什么岗位,无论职位高低,无论权力大小,都要从党的事业全局、大局出发,高度负责、自觉负责、主动负责,积极为党分忧,勤于为党任事,勇于为党奉献一切。
众人拾柴火焰高,众人划桨开大船。只要全党同志人人尽职尽责,人人争做贡献,人人为党分忧,再大的困难我们也能战胜,更加辉煌的成就必然在我们手中创造。
党员干部要为国分忧。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每个人都是社会的最基本的单元,就像身体是由每一个细胞组成,只有每一个细胞都是健康的,人才能够健康的成长。党员干部是社会单元中的优秀分子,是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组织者、领导者,更应该为社会、为国家履行好该尽的职责和义务,为国分忧,为国争光。家国天下,以国家为先。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就没有家庭的幸福没满,更没有天下太平、人民幸福。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以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为重,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完整。
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一名中华儿女的崇高精神。党员干部更应如此。尤其当国家遇到危难和危险的时候,党员干部必须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出现,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疲劳,不怕牺牲。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在经历了30年经济高速增长、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后,我国社会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目前正处于矛盾凸显期。今年以来,从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到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严重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前一时期还发生了拉萨打砸抢烧事件等事件。在各种矛盾和问题以及突发事件面前,党员干部不能退缩和避让,要主动地站出来,将责任承担起来,使灾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党员干部为国分忧,还必须洁身自好,做一个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公仆。在各种诱惑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成绩和荣誉面前,始终保持忧患意识,不自我陶醉、不得意忘形。要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腿,不该跑的不跑;管好自己的家人,不该占的不占。以自己的良好形象,影响一批人,带动一方人,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民风。
党员干部要为民分忧。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决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自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立足于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支持不支持,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共产党员要做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领路人,领导干部要做群众的主心骨、中脊梁、强后盾。当群众有需要、遇到困难的时候,党员干部要随叫随到、不请自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要有不把群众事情办好,不把群众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就寝食难安、如坐针毡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党员干部要勇于往矛盾窝里钻,到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到问题最尖锐的地方,去培养自己、锻炼自己,服务人民、造福人民。
孟子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党员干部只要心中有民,始终为民,一切利民、惠民、安民,不与民争利,将权力和精力倾注在百姓身上,何愁得不到民众的理解、支持、拥护和追随?
当然,爱党、爱国、爱人民,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不是喊在嘴上的一句口号,而必须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之中。党员干部要努力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时时警醒自己,为党分忧,为国分忧,为民分忧,不给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脸上抹黑。
党员干部要为党、为国、为民分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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