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日报:代理人直指保监局“猫鼠同谋”


 昆明日报:《10万存款“变脸”保险》追踪

 代理人直指保监局“猫鼠同谋”

  来源:2008年7月13日昆明日报      网址:http://www.clzg.cn/kmpap/2008-07/13/content_1466639.htm

  本报讯记者雷晴报道 储户到银行存10万元钱,然而10万元存款竟变成一份保单,在储户起诉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同时,也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保监局)告上法庭(本报曾作过报道)。此案两审后又经历了申诉、抗诉、指定再审,近日,法院对这起案件开庭审理,此案的原告昆明官司王樊涛历尽波折后感言:“终于看到希望的曙光。”

  在一、二审中,法院认定保监局受理樊某的投诉后,将该信访事件转由被投诉方泰康人寿转办处理。但之后并没将处理结果告知樊涛,存在行政行为的瑕疵,但不能认定保监局行政不作为。据此判决驳回樊某的诉讼请求。

  拿到终审判决,樊涛不服,向云南省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审查此案后,认为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第29条:“对反映保险公司违法行为的信访事项,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受理后,应当直接办理,不得转交被信访人的上级单位处理。”据此,省检以“法院作出的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此后,省高院裁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官司转了一个圈又回到起点。昨日,再次坐上被告席的保监局代理人表示,他们将此信访转由泰康人寿云南分公司予以处理,并无违反有关保险监督管理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相应规定。并且,泰康人寿在接到被上诉人的转办要求后,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处理的情况和结果也向原告作了说明及答复。因此,保监局在本案中已按接待信访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其相应职责,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行为。

  昨日的庭审樊涛因故未到庭,其代理人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张宏雷律理师代为发言。“被告将信访转给保险公司处理,这简直就是‘猫鼠同谋’。试问,按照这种行政作为的思路,是不是公安机关可以把公民被盗案转由小偷办理?是不是环保部门可以把污染投诉转由排污企业办理?”张宏雷直指保监会办理信访存在程序上的严重暇疵,令公民投诉无门或石沉大海。“这不是行政不作为是什么?”

  因为双方争议很大,无法达成和解,法官宣布此案改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