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华网》上一篇题为《重庆巫山交通局原局长落马 厕所放千万现金》的文章,报道重庆南岸区某派出所接到某小区住户报警求助,称楼上房屋严重漏水,而该业主不在家,保安又不能擅自进入他人住宅。
两名警察带领小区物管人员按照程序进入该住户家中处理漏水,民警意外地发现该住户漏水的卫生间里有8个矿泉水纸箱,里面竟然全是百元大钞,总计为939万元。
经确认,该套房子的主人是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
近几年,我们经常会看到贪官因情妇反水而落马的新闻,如前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原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和广西区原副主席孙瑜;我们也经常听到一些贪官是因为被盗而牵扯出来的,如原贵州省长顺县政协副主席胡方瑜在家睡觉,被小偷把裤子偷走,小偷拿走里面的现金后将裤子扔掉了,两个小学生拾到裤子后交给了县公安局。警察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裤子皮带的夹层里,竟还藏有4张大额存单。纪检部门觉得存款数额与胡方瑜个人收入明显不符,随即展开调查。
今天,贪官又多了个露馅的因素,房屋漏水竟也能将自己的丑行暴露出去。看样子,贪官的日子也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调侃归调侃,我们更应该从本案中获得一些思考:
首先,戏剧性原因致贪官被查处,是对当前监督机制的讥笑。按说,在这样的贫困县,一个副处级局长受贿2226万元,一定会露出蛛丝马迹的,而“有关部门”竟如此迟钝,道道反腐防线难道都是虚设?
无论是情妇反水致贪官落马、小偷盗窃令贪官意外现形,还是因水管爆裂让贪官莫名其妙身陷囹圄,这些极具戏剧性的场面越多,也就暴露出当前贪官的密度增大,反映出当前的监督机制不是很科学,不是很有效。
我们更需要反思的是,我们的公路建设预算还有谱吗?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巫山县全年的财政收入仅一个亿,其安排的公路建设资金也应该是十分有限的,而身为巫山县交通局局长的晏大彬,竟能在6年任职期间,63次共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钱2226万元———这一金额,相当于当地年财政收入的20%强。
可想而知,晏大彬受贿金额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一定很高,而建筑承包商送出去的钱,是肯定要加倍捞回来的。官员高比例的回扣,当然是造成豆腐渣工程的根源。
我们需要问一问:现在的公共实施建设造价,水究竟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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