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贺国强兑现党反腐承诺想到的……


    中央纪委22日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阶段有关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做好实施《公约》第二阶段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积极借鉴各国防治腐败的有益做法和经验,更加积极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展示我们党和政府兑现郑重承诺、履行公约义务、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实际成效,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2008年7月22日人民网转自新华社) 

    言必行,行必果,有诺必践,是做人、做事、做官的基本准则。作为加入《公约》的成员国之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必须坚决兑现郑重承诺、履行公约义务、坚决惩治腐败,为国际反腐败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既是《公约》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的职责所在。 

    应该说,近些年来,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是坚定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建设工程起到了很好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得到了国内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世界各国的普遍赞誉。 

    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中国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党员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诚意为老百姓谋利益,是自己的神圣职责,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党内有些同志,并没有很好地坚定自己的诺言,或者说没有自始自终地遵守自己的诺言。官不大,派头不小;位不高,姿态不低。特别是当自己的权力变大、职位变高的时候,更容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成天考虑如何把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一方面故意刁难群众、为难百姓,另一方面却给自己及其家人、亲属、亲信,大开绿灯、大加关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是自己要求别人的金字招牌,“以人为本”,就是以自己为本。反腐败也被他们理解为了“反下属腐败”,而自己则可以不受管束、不受约束、不受监督。久而久之,便会背叛党的宗旨,背离人民群众,而成为党的败类、人民的公敌。 

    大到治国砺党,小到柴米油盐,都离不开坚持原则,遵守规章,兑现承诺。有些官员,对上是惟命是从,言听计从,从不敢食言,哪怕上级的命令和言语根本就是错的,甚至是违法的,也是坚决执行,绝不敢顶,因为他们害怕上级领导一不“高兴”,说不定就会将自己的“乌纱帽”给摘掉。而对下则是前说后忘,肚子拍得比谁都响,牛皮吹得比谁都大,而究竟能管多久,能做多少,却不是他们所夜不能寐所考虑和记取的,因为在他们的潜意识中,认为“下面”的、“底层”的不会翻什么大浪,起什么大用,无所谓害怕不害怕。 

    兑现承诺,需要一种勇气,更需要一种气魄。说到底,需要一种“奉献精神”。在海南省委五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省委书记卫留成用朴素而充满力量的语言,对解放思想需要具备的“奉献精神”做了界定———“敢想、敢闯、敢做、敢踩‘地雷’,敢为天下先,要有一种为了事业发展勇于负责,敢担风险,不计个人得失,可以把乌纱帽丢在一边的气魄!”这种敢于将“乌纱帽丢在一边”的气魄,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终生具有。只有这样,才能不计较个人得失、恩怨,为民当官、为民请命、为民谋福。 

    其实,少数人的利益和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孰重孰轻,毋须掂量,自在人心。广大官员如果没有为了事业发展勇于负责,敢担风险,不计个人得失,可以把乌纱帽丢在一边的气魄,战战兢兢、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一切因循守旧、按部就班,真话不敢说,问题不敢碰,怎么能兑现向党和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长此以往,那么多的难题怎么可能破解,那么多的隐患怎么可能消除,那么多的腐败怎么可能清除。如此,发展成为空谈,大发展更是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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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国强强调兑现郑重承诺履行公约义务坚决惩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