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事件揭示:必须破除领导干部“为官职业化”


瓮安事件揭示:必须破除领导干部“为官职业化”

近来,瓮安“628”事件的处理情况有了新的进展。在网上已看到了“瓮安县委书记、县长被免职”的报道。这一处理结果,从面上看,在一个时期内,确实有消民怨、平民愤,缓解人民群众心头之恨之功效。但是,如果从深处想,从长远来看,这何尝不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又怎能解决得了社会的根本矛盾呢?所以,这样简单地换人不是什么治本之策,也无法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笔者以为,只有从领导干部任用制度入手,彻底破除领导干部的“为官职业化”;打破“一日是官终身是官”的干部终身制;推行“官民转换”机制,才是真正解决当今社会矛盾的根本方法,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为何如此说呢?因为,从瓮安事件所暴露出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来看,其根本症结就在于当前这种落后的领导干部任用制度上。

众所周知,在我们国家,官是一种职业。对领导干部来说,官越大,收入就越高,其权也就越大。而领导干部的为官职业化,更是让领导干部像进入“保险箱”,坐上“安乐椅”一样,稳如泰山,没有危机感。所以,在当前的领导干部内部,只要有希望当上官的,或者有机会当官的,跑官要官者有之;买官卖官者有之;占着官位不让者有之……

领导干部队伍中,之所以会发生上述诸种情况,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一些领导干部深知、熟谙官场潜规则,会钻领导干部任用制度上的孔子;会利用领导干部任用制度中的漏洞,即懂得权、钱上的利害关系。也就是说一些领导干部懂得,官越大权就越大;权越大钱就越多;权可以生钱,钱也可以买官等种种权钱交易的规则。这便也是当前腐败官员的惯用手法。而监督机制的缺失,更是助长了腐败官员的为所欲为和胆大妄为行为。由此可见,在瓮安“628”事件中所暴露出的各类矛盾,就揭示了当前领导干部任用制度上存在的弊端和缺陷,即:“为官职业化”和“官民不能转换”?

就从石宗源书记说的,“瓮安‘6·28’突发事件,直接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的话语中,我们也同样可以看出,当前领导干部任用制度上存在的这些弊端和缺陷。

   当然,人们也不禁要问:这些屡次侵犯群众利益的干部为何会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这些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的、与人民为敌的干部,又是怎样混上领导岗位的呢?而组织部门每年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这些有病的官员又是如何通过得了的呢?这一系列的问题,难道不值得人们去深思吗?难道人们还没有十足的理由去质疑领导干部任用制度中的弊端和缺陷吗?

    可以看出,在领导干部任用上,无论是《领导干部任用条例》,还是监督、检查、考核的各项制度,在领导干部的实际升迁中,似乎都成了聋子的耳朵,都是些摆设,根本不起什么作用。或者说,这些制度成了这些腐败分子,为其掩盖其合法身份的护身符。

   所以,要解决领导干部任用制度上的问题,就必须破除领导干部的“为官职业化”;打破“一日为官,终身是官”的领导干部终身制;推行“官民转换”机制,实行官员真正“能上能下”。唯有这样,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龚玉环

200875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807/0704_17_634916.shtml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wengan628/news/200807/0704_3932_634704_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