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每一件事情基本上可以分为“知”与“行”。这里的“知”,大体意思可以理解是方向,是未明确的事物,需要研究,需要决策,需要判断才能明白的事物。这里的“行”,就是去做事,去把一件事做完成,做得有结果,做达到目标。去做的这一件事,有可能是很清楚的,很明白的,例行性事务的事务;也有可能是“半明白”的事;甚至有可能是“不明白”的事务。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比例甚至是在95%,98%,99%以上的人,重点是“行”的那类人,也就是需要去做事情的一类人。一件事,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对于我们而言,对于公司(集体)而言,实质上就是一个问题点。即使是那种很例行性的,很常见的,很小的事情的工作,都可以称之为是一个“问题点”。
       
       我们每个人,在公司里存在的作用,存在的必要性就在于: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去解决了多少个这样的问题点。个人功能的大小,个人作用的大小,就在于我们能够解决多少个这样的问题点。能力的大小,实际上是我们解决问题能力的大小。解决自己的问题点,影响别人,领导别人,要求别人去解决各种问题点,则是一种提升,是一种更高一层能力。直接、间接的要求人,领导的人越多,并且能督促别人去真正“做”事了。你的作用,你的能力就越大。
        
       一件事,一件问题点,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好象都很明白,都很容易。但没人去做,去解决,再简单的事,再小的问题,永远都会存在那里,永远都是一件“问题点”躺在那里。知道问题,发现问题并不是困难的事,关键是如何解决问题。对于所有的问题,只要两种方式:你自己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或者你要求,你领导别人把这件事给做完成了。
 
        海尔管理有一句话:管理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现实工作中,往往都是一些是“知”的人。“讲”的人太多,行的人太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一个“行”的人,对于你的公司,对于你个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