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铐“小姐”铐出来的邪气


身为公安民警的赵某借口某保健中心有卖淫嫖娼行为而去享受异性按摩,因结账问题与对方发生争执后,赵某竟强行用手铐铐“小姐”。81日,(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审结此案,法院判决赵某滥用职权罪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83日《大河网》)

公安作为打击卖淫嫖娼的职能部门,警察赵某却以查处卖淫嫖娼名义着便装接受异性按摩,只因不愿意支付200元的费用而和该保健中心发生冲突,便称该保健中心有卖淫嫖娼行为,并拿出手铐要铐住“小姐”,这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按说,警察针对某一特定事项的检查,必须有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同时参与,而这位赵姓警察,向所长谎称有人电话举报某保健中心有卖淫嫖娼行为后,所长即安排赵某一个人前去查看,这样连执法程序都不讲究的派出所长,我们怎能指望他们依法治警?好了,赵某就这样假借“查处卖淫嫖娼”,利用工作时间单身去保健中心接受异性按摩去了。如果赵某潇洒过后,保健中心懂得潜规则,免除了他的200元费用,肯定就不会有后来的冲突,赵某也就更不会称该保健中心有卖淫嫖娼行为了。

记得电影《小兵张嘎》中,那个白白胖胖的翻译吃农民的西瓜不给钱,还理直气壮地质问卖瓜农民“老子在城里下馆子都不付钱,吃你几个烂西瓜还要钱?

现在的很多执法部门,都把管理对象当作摇钱树了,“管理就是收费”让原本正常的管理变得严重扭曲,“轻管理、重收费”甚至令某些部门成了违法分子的保护伞。这些部门的一些执法人员更是利用一些法律存在的漏洞,将执法权力私有化。就查处“卖淫嫖娼”案而言,因为其可操作性实在是太差,如果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法,恐怕不可能查处到那么多的卖淫嫖娼案件,可实际上当前中国的卖淫嫖娼行却十分猖獗,这也就为执法人员权力寻租创造了空间。

现在社会上有个较为普遍的共识,那就是娱乐中心如果没有后台,就很难混得下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某某警察或者亲属开歌厅、舞厅、洗浴中心的报道,这些对于公安形象具有相当的危害性。

赵某在享受异性按摩以后拒绝付账,赵警察就掏出《警察证》,并称该保健中心有卖淫嫖娼行为,后双方被110带走,整个过程应该属于一场误会。

让我们来推想一下,如果赵警官在接受异性按摩后主动将《警察证》出示给该保健中心老板,恐怕也就没有了这场冲突,说不定老板还会送他一个红包并欢迎他下次再来呢。赵警察之所以没有事先出示《警察证》,恐怕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因为接受异性按摩不是什么太好的行为,说出去不是那么好听,赵警察此时当然也不能随便亮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可当得知需要付出高达200元的费用时,这就离自己的心理价位高出了许多,也就不得不出示《警察证》了。

赵警察的这一瞬间转变,实际上是一些执法人员邪气一时压倒正气的典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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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享受异性按摩 因结账问题强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