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6日报道 前日中午11时30分许,云南丽江市华坪县兴泉镇兴泉村8组至13组村民因环境、水源污染等问题与该县兴泉镇境内的高源建材公司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双方约300余人发生冲突,造成6村民受伤和13辆汽车受损。
群体事件为什么这样如此频繁发生?
1、多数情况是反映无人过问或不予解决,甚至采取强硬措施,从而矛盾的激化。特别是弱势群体,通过正当渠道无法解决时就会发生群体事件。如丽江环保事件,由于村民的环境、水源严重污染,直接影响他们的生存环境,这样的情况即使当地的群众不反应,当地的政府也应该解决,甚至就不应该发生,危害群众的利益是当地政府的责任,是政府作为不当或不作为引起,更不用说多次反映无法解决了。
2、无视群众利益。政府往往以发展为借口,不把当地人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是为了一时的发展,而放弃长远,搞地方保护,实质上是政府官员的一种自私行为,那就是要升官。
3、搞个人形象工程。政府主导引资,只要给资金,就不管条件,在资金面前是孙子,在群众面前是爷子。只看生产总值,不看生产总的代价。就是铺路、城建,不管民众的利益,乱扒房子,群众意见大。
4、政府公务员没有找准自己的位置,主仆不分。政府官员及一般公务员是公民、纳税人以纳税为代价聘请的工作、管理、服务人员,纳税人是主人,自己是仆人,仆人要为主人服务的,现在不能说他们对纳税人作福作威,但是经常发号施令,他们就是法律,他们就是家长、他们就是父母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