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法”是一个 “根本方法”


  此文是我20万字理论《论有效监督机制》之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采取各种方法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方法正确就能较好地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方法错误就不能较好地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这是人们通常能理解的道理。然而,有一个道理也许人们没有理解到,那就是“奖惩法”是一个“根本方法”。在此,我简要地谈谈这方面的道理:

  一、在思想教育中“奖惩法”是一个“根本方法”。思想教育是解决人们思想和行为问题的最常见的方法。在采取思想教育方法的内容中,总是要“利弊分析”、“好坏对比”、“美丑评审”、“正误判断”或“奖惩明确”等,其中的“利害分析”、“好坏对比”、“美丑评审”、“正误判断”或“奖惩明确”等从广义上讲都是“奖惩法”的具体反映,而这样的具体反映越能说服人就越能达到教育人的目的,从而越能解决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问题。所以说,在思想教育中“奖惩法”是一个“根本方法”。

  二、在管理工作中“奖惩法”是一个“根本方法”。管理工作的方法很多,但在采取这个方法中,总是有“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或“奖惩分明”等内容,这样的内容正是“奖惩法”的具体反映,如果在管理工作中越能运用好“奖惩法”,就越有可能调动人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管理工作越能取得较好效果。因此说,在管理工作中“奖惩法”是一个“根本方法”。

  三、在反腐败中“奖惩法”是一个“根本方法”。解决腐败问题是一个难于解决的社会问题,如何才能较好地解决腐败问题呢?其中最重要一点就是要充分运用好“奖惩法”,对那些廉洁奉公、执法严明和举报有功者能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精神上给予较好奖励,对那些贪污腐化、执法犯法和狼狈为奸者能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精神上给予较重惩治,从而就有可能较好地解决腐败问题。所以说,在反腐败中“奖惩法”是一个“根本方法”。

  由此而论,“奖惩法”是一个“根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