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美中国贪官的“南柯一梦”为啥破灭了?
据环球时报报道:英国广播公司(BBC)8月31日报道说,中国建国以来最大贪污案——“中银开平案”,涉嫌盗窃中国银行近5亿美元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和许国俊8月29日被美国拉斯韦加斯地区法庭定罪。法庭裁定二人及二人的妻子余英怡和邝婉芳合谋诈骗、合谋洗钱及合谋转运盗窃钱款等罪名成立。这是中美联手在美国境内缉拿中国贪官的一个典型,在双方的紧密配合下,中国贪官在美国逍遥法外的美梦将被彻底破灭。
1994年至1998年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期间,许超凡贪污挪用银行资金高达数亿美元,为掩盖罪行,他让余振东、许国俊先后就任开平支行行长,继续挪用资金。为日后逃往美国,3人于1999年安排自己的妻子与美国公民假结婚,并先后从银行划拨4.83亿美元到自己账户。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在审计时发现3人罪行。此后,3人经香港、加拿大辗转逃到美国。
2002年12月19日,余振东逃往洛杉矶,刚下飞机就被美国警方逮捕。2004年9月,许国俊在堪萨斯州一小镇被捕。同年10月,主犯许超凡在俄克拉何马州一小镇被捕。余振东2004年自愿回中国受审,并于2006年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其妻2005年向美国法庭认罪,被剥夺美国公民身份,但允许她不断上诉,她因此得以继续留在美国。BBC称,中国方面一直希望引渡许超凡等人,法律专家也认为如果他们在美国被定罪,有可能被驱逐出境,但如果出现余振东妻子那样的情况,他们近期内返回中国的可能性不大。
2008年8月22日,加拿大联邦公共安全部长发布声明称,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已确认于当日将逃到该国的中国经济诈骗嫌犯邓心志移交给中国有关方面。BBC称,这是加方首次成功遣返中国籍经济案件嫌犯归国。
这些遭受世人痛恨的外逃贪官带着大量老百姓血汗钱外逃,就这种打击力度,能把出逃美国的贪官们吓得“日子不好过”,惩治外逃贪官,当然需要国际合作,共同打击。
2001年11月,中美签署了司法合作协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自此,两国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加强了合作。
随后2003年12月中国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据其约定,贿赂、贪污、挪用公款、枉法、滥用职权、大额财产来源不明、洗钱、窝赃、妨害司法等都是可定罪的腐败行为。《反腐败公约》规定缔约国之间就反腐败进行司法协助,如归还贪官赃款,彼此提供证据、冻结银行账户、财产充公和引渡嫌犯。
不过,美国和加拿大均未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且中美两国也未签署引渡协议。至2004年1月,美国总统布什在美洲34国特别首脑会议期间颁布法令,规定美国将停止审批那些在公共职位上犯有贪污罪、参与过贪污行为或是从中受益的移民或非移民进入美国。
美中两国虽无引渡协定,但美国方面正尝试通过多种方式协助中国惩治外逃贪官。美国加州警方称,中国反贪局和公安部向美方列出了“中国贪官外逃名单”,1000多人榜上有名,且绝大多数集中在洛杉矶和纽约。这些人将成为美国严打的主要对象。另外,美国参与中国贪官调查案的机构也非常多,其中包括美国联邦调查局、海关与移民执法局、国税局以及各地警方。美国联邦国税局还悬赏一定的奖金鼓励民众踊跃揭发中国贪官。
目前,中美两国警方就打击逃美贪官达成了许多协议:美国警方会依对方要求、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逮捕嫌疑犯、冻结其在美银行账户及房产;指控入境时没有向移民局和海关如实填写申报单、偷税漏税以及非法接受海外赃款的中国嫌疑人。
除此之外,按照美国联邦税法,美国公民及绿卡持有人,无论其收入来自美国国内或海外,均须报税,否则违法。而加州刑法规定,收受在海外立案列入非法的资金,也违法。这些都堵住了中国贪官逃往美国的许多途径。
美国还是中国外逃贪官心目中逃避国内法律制裁的天堂吗?今年,我们高兴地看到中美联手重拳出击悬赏捉拿立案检举,压缩外逃贪官生存空间。美国悬赏严打逃千名逃美中国贪官,很多出逃美国的中国贪官在诚惶诚恐的心情下漂在异乡,令中国外逃贪官闻风丧胆,在美国的中国贪官末日已经到了,中国贪官在美国逍遥法外的美梦将被彻底破灭!
贪官固然很贪,但是我们更应该反思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真正要堵住了中国贪官逃往美国途径最根本的就要从体制上、制度上和机制上采取更有效的防范措施,让贪官没有任何贪财的来源和机会,标本兼治,就能起到堵住继续发生中国贪官外逃的道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那些正在“南柯一梦、白日做梦、黄粱美梦 ”的中国贪官应当如梦方醒、悬崖勒马,“贪海无边,回头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