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尿血了!恐怖的三鹿奶粉该拿谁问罪?
王匡忠
病床躺着结石儿,哪有心思赏明月?
在这花好月圆的时刻,欣赏着央视中秋晚会,你可知道,那些被残害的“结石婴”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心里到底是个啥滋味?
真恨人,三鹿奶粉把婴儿害的尿血!太惨了!
真感人,这些“结石婴”牵动着党和国家的爱心!
真动人,党和国家免费为“结石婴”治疗!
为啥!对党和国家查处被残害的“大头婴”严重事件没有敬畏,不可避免的又重演了“结石婴”的悲剧?
为啥!赚钱的魔爪会一次次把罪恶的手伸向婴幼儿?
为啥!就不能做好工作?非要让党和国家过得不省心?
奶粉,把这些宝宝致成终身残疾的“大头婴”、“结石婴”,这与过去腐败的旧中国,洋鬼子进中国拿中国的婴幼儿做试验有什么区别?
把天真烂漫的婴幼儿搞成“大头婴”、“结石婴”,究竟应该追究谁的罪责?千万次愤慨的追问!一句话,应该追究上面失察的罪责!为什么?
9月13日下午6时,国新办在举行的“三鹿奶粉事故情况”新闻发布会说:我们已经拘留了19个嫌疑人,传唤了78人。同时我们对在三月份已经有消费者反映到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各级政府有没有失职、渎职、隐瞒不报,以此作为调查内容,如果查实确实存在的话,也要严肃查处。
对各级政府有没有失职、渎职、隐瞒不报,不是也要严肃查处,而是一定要特别严肃查处。主要的不是拘留19个嫌疑人那样简单,主要的是要找出失职、渎职、隐瞒不报失察罪责。
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表面上看,问题发生在下面的三鹿集团。但是,从实质上看,根子在上面的主管监管的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级人民政府。
理由是,三月份发现问题,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向政府报告。也就说,100多天下面不对上回报,而更值得注意的是,上面那么多的主管监管的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级人民政府,没有一个下去管理,也没有一个下去检查,都不知道,成何体统。不下去管理,不下去检查,就是失察,就是犯了失察之罪。
虽然,责任追究制一直都叫的很响。但是,发生事故,追究来,追究去,追究的只是下面的直接责任者,没有追究到上面失察的责任者。这样失职、渎职、隐瞒不报的失察罪责就得不到治罪,这是事故不能杜绝的根本原因。
如果,当年的“大头婴”,不是简单处理下面的几个直接责任人就完事,而是追究上面主管监管的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失察之罪,这些主管监管就不再敢失察。因此,也不会出现惨绝人寰“结石婴”的严重事件了。所以,三鹿奶粉造成的“结石婴”要追究的不光追究下面直接罪责,更主要的应该追究上面失察罪责。
当道德失效,就必须搬出严酷的刑罚,不然的话,诚信与良知就会崩溃。古人非常聪明,在实践中,他们看到下面出的问题,根子就在上面的失察。所以,把失察之罪作为从严吏治要追究的罪责。失察之罪,不仅是死罪,而且要满门抄斩、户灭九族。当然,社会进步了,失察之罪早就没了。但是,社会越是进步,越是不能失察。所以,法律不能缺了失察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