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市民”光尽义务没有权利?律师学者联名上书


   在北京,苏琪生活了8年,“八年抗战都结束了,可惜作为一名北漂始终找不到自己的归宿。苏琪只是所谓的600万“北京新市民”中的普通一员。他们远离故乡,在北京长期工作、生活,一直被视为“暂住人口”。在他们中,定居趋势与被排斥感同时与日俱增。rdquo;这也是数百万外来务工人员普遍面临的尴尬。这种现象不仅在北京,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由于户口的存在,在事实上造成了人出生开始就不平等。这与“天赋人权”这种普世真理形成鲜明对立。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但是通过奋斗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正是这种社会地位的循环和流动不断的推动这社会进步。分析人士称,外地人给北京带来的GDP总值将近北京市总值的1/3强,约为3000亿元。他们在工作的城市交税、消费可以说尽了义务,可惜在现存的户籍管理制度下不可能有权利,包括宪法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包括子女的就学平等权。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延续两千多年的户籍管理制度改起。有没有难度?任何改革都有难度,好在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就是要迎难而上吗。户籍制度改革,实际上是个解放生产力的问题。对国家利大于弊。有人说,户籍改革会造成大城市人口爆炸会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看看没有户籍管制的美国就可以了,人家纽约两百多年了没有爆炸也没有我们所说的这样那样的社会问题。其实,如果真正放开了户籍,福利和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结合起来,大家就不会争先恐后地往北京赶。而是什么地方适合生存就到什么地方去。不公平的管制,和贡献无关的社会福利制度是真正驱动大家向优势地区集中的原动力。因为取得了户口就一劳永逸了。

    国家不是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国家考虑这个问题比文中的苏琪还早8年。事实上,早在1992年,国务院就成立了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了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与目标。然而弹指16年过去,公众所能得到的仍然是不确定表述。每年人大代表开会的时候,公安部都会例行的出来解释解释户籍法的立法进度。今年3月3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又表示,由国务院牵头,包括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保障部等14个部委正在积极协商户籍改革的事情。这个事情讨论了16年,至少说明办事效率有问题呀。希望下届人大再开会的时候,人大代表别光顾着提出问题还得拍桌子,问问到底讨论出什么来了。(廖宏浩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