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23时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共造成43人死亡、88人受伤,59人需住院治疗,其中4人情况危殆。
目前,该俱乐部法人代表、董事长王静等12人已被刑事拘留。深圳市龙岗区副区长黄海广被提名免去副区长职务。
据有关部门调查,出事的舞王俱乐部于2007年9月8日开业,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不合格,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月22日《金羊网》)
这是今年9月份中国发生的又一起令人痛心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此前,9月8日,山西临汾出现尾矿库溃坝事故,目前已发现265人遇难;9月11日发布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已经引起了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和深圳舞王俱乐部火灾同在24小时内发生的另两件重特大安全事故分别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富华煤矿火灾事故,31名矿工被困井下,截至21日14时,救援队员共计在矿井下发现了19名矿工遗体,尚有12名矿工下落不明;河南省登封市新丰二矿井下六平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矿工共有108人。截至9时20分,有64人安全升井,有7人被抢救升井,37人遇难。
重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再次为中国的行政监管敲响了警钟。在这些责任事故中,有关部门都难逃其责。诸多官员在此间被免职或者引咎辞职,预示着中国的问责制度正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
就深圳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一事而言,其监管部门的责任又要远远大于以上其他各项重特大安全事故。理由很简单,其他事故中,监管部门至少都还在实施监督权,只是监管的力度不够,监管的方法不当,这其中肯定有渎职行为。当然也会有和被监管对象沆瀣一气的行为,这些就很难排除有权钱交易了。而舞王火灾涉及到的深圳市有关监管部门,却完全放弃了对该俱乐部的行政监督权,无照无证也可以经营一年多时间,没有哪个部门督促其办证、办照,更没有那个部门去查封它,经营者确实是手眼通天了。
在过去一些类似的火灾发生后,常常听消防部门说“因该俱乐部消防安全不达标,我们不给他们核发《消防安全许可证》”,工商部门也说“因为某某前置条件不符合,我们没有发《营业执照》”。从表面上看,这些部门似乎早就预料到会发生今天的事故,他们坚决不发证也似乎是有功。可不发证,却丝毫不能推卸这些监管部门的责任。
如果一名普通的市民办一个俱乐部,不具备证照齐全,肯定是不可能开业。开业后,“勒令停业整顿”、“查封”都会被及时用上,因为这是监管部门的权力。但别忘了,这也是监管部门的职责。
如果允许无照无证的俱乐部长期冠名堂皇地经营,那我们还要监管部门干嘛?
深圳舞王作为当地非常有名气的俱乐部,有关部门不可能不知道其无证无照但却照样经营。而长期不去监管的根源,就在于这些部门已经被舞王俱乐部的老板给摆平了,而被“摆平”的过程恐怕难以消除“权钱交易”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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