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中国政府改革和建设


  


  自1978年始,在邓小平先生的倡导和领导下,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全方位、宽领域的,但在策略上是渐进式的。体制改革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领域到其他领域渐次展开,对外开放从沿海到内地逐步深入。行政管理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内容,与经济体制密切相关。推进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的政府改革和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迫切要求,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条件,也是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客观需要。30年来,我国在政府改革和建设方面,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改革政府机构,推进政府精简统一效能。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是20世纪50年代新我国建立后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1978以前,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对政策、法规、标准、人事、财务、物资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事无巨细,无所不包,学术界冠之以“全能型”政府的称谓。虽然也进行了多次政府机构改革,但整体上没有突破性进展。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转轨,我国进行了6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第一次是1982年,重点是对各级政府机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精简,国务院机构由改革前的100个精简为61个。提出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开始建立正常的干部离退休制度。第二次是1988年,提出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国务院机构由原来的76个精简为66个。第三次是1993年的机构改革,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中心内容是政企分开,政府机构没有作大的调整。第四次是1998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从40个减到29个,人员从3.2万人减到1.6万人,减了近一半。同时,国务院机构实行“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第五次是2003年,对政府职能和机构进行了局部的调整,机构设置大的格局没有变动,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8个,比1998年减少1个,人员总量没有精简。第六次机构改革目前正在进行,从2008年3月开始。这次机构改革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探索大部门体制迈出了重要步伐,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等几个宽职能的“大部”,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二是注重科学发展,调整和完善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重要行业管理职能,健全能源、资源和环境管理体制。三是突出改善民生,加强了就业、社会保障、住房、食品药品、环保等方面的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1954年,新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规范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确立了国家法制的基本原则,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四次修改完善《宪法》,颁布实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重要法律法规。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2004年3月,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十年内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经过多年努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三)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责。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我国政府改革的核心问题。1988年,我国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项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一是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2002年10月以来,国务院部门分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992项,减幅达到55.5%。2007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超过4000亿元。二是注重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社会管理方面,自2004年以来,总结防治非典的经验,国务院组织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以及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25件专项应急预案、80件部门应急预案。在公共服务方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投入,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财政支出逐年增加,加快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开放部分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允许和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如私营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投资建设或经营。三是下放权力。政府将越来越多的权力下放给企业、中介组织、基层和地方,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自治、社会组织自我管理、企事业单位自我管理等。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上级政府下放部分权力给下级政府。

  (四)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上世纪八、九年代以来,我国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更好地为外商投资服务、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在实践中提出了加强服务的要求,建立了“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政府办事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等“一站式”服务机构。到目前,全国建立综合性行政服务中心2100多个,各级各部门公开办事窗口1.8万多个。1996年起,各级政府开始推进政务公开。现在,市地级以下政府政务公开已普遍推开,公用部门和单位办事公开正在形成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国政府网站体系基本形成,网上办事普遍推行,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已于2006年1月1日开通运行。政府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普遍建立。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开展了政府绩效评估。这些举措提高了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指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五)加强反腐倡廉,推动廉洁政府建设。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些年来,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一是注重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各级政府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同时,加强了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特别是强化财政资金审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二是抓好防治腐败的改革和制度建设。严禁政府部门经商办企业。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公共资源的配置,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认真治理商业贿赂。三是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惩治领导干部利用行政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2007年9月,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

  从总体上看,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地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政府改革和建设的未来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根本标志是,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