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业不需要再减税了


    最近,相关媒体沸沸扬扬的出现一边倒的声音,呼吁相关部门要给中小型企业减税。我认为:按照中国现有的税收体制,税收负担、征管水平来看,不需要对中小型企业再过多的去减税了。理由如下:

 

一、 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相差甚远

 

    来自于国外媒体的报道,在发达的国家税务当局征收的税款占应纳税款的比例为:大企业占90%,中型企业占70%,小型企业不到50%。而且上述的税款征收是建立在这些国家有严格的法律,诚信体系做保证,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较高,税务当局的信息化建设非常完善的基础上。

 

    所以,在当今中国的中小型企业,我认为虽然名义税负较高,但由于中国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还不是很完善,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不是很高,甚至达到抵抗的程度,税务机关现有的人员严重不足,知识结构也没有进行及时更新。虽然提出应收尽收,但现实情况是对一些中小型企业的纳税只能停留在开发票就交税,不开发票就不交税,甚至达到开据假发票日益泛滥的状态,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可以这样讲,当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指交纳17%)的增值税管理得还是比较严格,偷漏税款的情况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的。

 

    所以,结合国际发达国家对中小型企业的税收征管状况,按照当今中国上述的税收状况。我认为:中国中小型企业的税收征收现状是,还不足应纳税款的50%,还谈什么减税呢?

       

二、 税收应该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其实在相关媒体频频呐喊的要求减税的企业,大多是外向型企业,即以出口为导向的生产型企业。随着我国加入WTO,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保护已成为过去。在当今中国的众多中小型企业(据说有4200万)当中,出口企业所占的比重很小,所以它们代表的只是少数。如果“能叫的孩子有奶吃”就体现不出税收的公平性。

 

三、 当今中小型企业所面临的困难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而不仅仅是由于税收原因。

 

    至于近几年中国税收的高速增长,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税务机关加强了税收征管,把过去“跑、冒、滴、漏”的纳税人进行了严格征管。由于担心社会对此进行指责,所以税务机关不愿意承认是由于上述原因使税款高速增长,所以发出了用GDP的增长来分析税收的增长这样一个错误的信号。好在最近税务总局相关人员已明确说明,税收增长与GDP没有太大关系。

 

    税收改革现在已经伴随着国家的各项配套改革在运行,相信纳税人在不远的将来会亲身体会到这次改革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