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与中华文化》第3章第3节:夏商时期的神道设教


 
 
 
第三节   夏商时期的神道设教
 
正如我们已经探讨过的那样,由于中国是在国家制度产生之前的历史上,就产生了唯物、辨证、科学、求实的哲学思想理论,由于肇造文明国家初制的轩辕黄帝是一位学习、运用哲学理论推动社会变革的伟大思想家,所以,中国历史上在结束“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后,就同世界其他民族的历史发展出现了极其重大的区别,不是建立奴隶制的社会制度,而是直接建立起了一个以人民为本位的民主社会制度。在政治上,不搞帝位世袭,而是采取选贤任能的帝位禅让之制。执政者在重要的治国决策及重大人事任用问题上,除了向咨政机构征求意见外,还要广开言路,诸如设立“诽谤木”、“敢谏鼓”之类措施,鼓励人民提意见,批评时政,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同时,以道立法,实行法制,使治国者不能任人唯亲,以言代法;在经济上,强调富民而治,轻徭役,薄税赋,节民力,尚俭朴,尊重知识,重用人才,努力发展各种科学技术研究,为发展社会经济生产和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服务。如注重天文、医药等研究,大力解决人民吃、穿、住、行等问题,都是很好的实例;在文化教育方面,不仅注重文化建设,制定音律、统一规范文字、加强道德教育,更重要的是,积极传播哲学思想理论,以此指导人们的思想道德修养。凡此种种,都为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历史形成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但是,五帝时代的社会政治,总归在具体的历史条局限之下,还表现为一种人治,没有,也不可能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有效防止出现象夏禹那样的野心家在掌权之后改变此种社会制度的机制。这就导致了夏禹上台后彻底改变五帝时代社会政治制度,而建立以一家私利为主体、以君主为本位的独裁制度出现。由此可见,由国家最高领导者选拔接班人,而不是由人民直接选举、罢免国家领导人,是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因为,没有一套由广大人民行施最高权力机关人事任免的权力制约机制,而是由执政者来挑选国家领导的继任者,虽比世袭制进步,但却无法保证社会制度的不被改变。一旦选贤选错,任能出现失误,当国家权力落在一个像禹那样的野心家之手,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最根本利益,就会很轻易地葬送在这个野心家的手里。
我们研究五帝时期的社会思想政治,还有一个重要启示,这就是:一个国家,坚持长久不懈地对唯物辨证哲学思想的宣传,用以武装全民族的思想,对于这个民族的历史进步,同样是极为重要的。这不仅对于解放思想、注重科学、减少迷信,发展科学事业,推动社会历史进步意义重大,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国家制度不能被轻而易举地改变。正因为五帝时期经过了长期的哲学思想传播,夏禹掌权改变五帝时期以人民为本位的社会制度,就受到了广大人民的强烈抵制。原五帝时期的官员辞官归耕,对禹采取不合作的态度,黎民百姓对禹进行不断的反抗,就是历史实例。也正因为是这样,他才不得不搞“神道设教”之法,用以欺骗、麻醉人民,以维护他的君本主义独裁统治。
这,也就是我们不能不以一定篇幅来谈夏以来的“神道设教”,致使中国古典哲学在历史的传承过程中,出现极其严重嬗变的重大历史问题。
 
 
(一)夏禹是一个伪君子
 
在中国的历史上,人们一直将夏禹视作一个“公而忘私”的治水英雄,大加歌颂。而完全忽视了他伪装谦恭,骗取虞舜信任,在取得国家权力之后,处心积虑,耍尽花招,排除异己,大兴杀伐,骄奢极欲,疯狂破坏五帝时期的民主政治制度,建立其帝位父以传子的“家天下”奴隶制独裁专制政体,鼓吹君权神授、神道设教以害民,从而给中华民族的历史进步造成极大破坏的历史事实。这种对夏禹的认识,显然与夏初人们的认识不一致,与历史实际不符合,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认识。
如何正确地评价历史人物,历史事实才是最好的依据。只要我们对历史进行综合性的研究与分析,对夏禹的真实面目,是不难认清的。下面,我们就依历史记载,对夏禹作一个分析。
首先,我们将夏禹与虞舜来做一个对比:
虞舜代尧理政之初,正是尧听从四岳意见用鲧治水失败之时,是虞舜向尧提出建议,依法处死治水不当而酿成更大水患的鲧,而以鲧之子禹代父之职继续治水。当舜委派皋陶、伯益、契、后稷等一批官员全力配合禹治水成功后,不将帝位传于己子商均,而是禅位于禹。虞舜此为,完全是以国家、人民利益为重,并未考虑禹一旦大权在握,会不会报杀父之仇而加害于自己的问题;然而,禹掌权之后,不仅公然破坏五帝时代实行了数百年的社会制度,不言己权得自舜之禅让,而说是“上天锡禹”以治民。更违例不祭尧、舜,偏是破坏祭典,祭其罪父鲧,巧言编排鬼话欺骗天下。
其次,是巧言如簧,捞权攻人。禹的治水成功,并非其一人之功,其时上有尧、舜决策与人力、物力的全国调度。中有皋陶、伯益、契、后稷等官大力协作配合。如:皋陶,字庭坚,时为佐舜治国的掌刑法之官,他配合治水,执法无私,赏罚严明,宽以待民,深得民心,是当时举国上下都十分钦佩的贤者;伯益,是同禹一起治水者,其治水不辞劳苦,功劳卓著,贤而有名;契与后稷两人掌管农耕生产,千方百计解决治水民工的粮食供给,深得黎民百姓的拥戴。此四人同为黄帝的后代,其中契、后稷两人是唐尧的亲兄弟。下有全国黎民百姓的努力,只要治水中分出的工程,黎民百姓舍生忘死投入劳动,未有如期不完工者。后人所言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者,是经夏禹自吹之后已有失真的虚美之说。事实是:非其不想入,而是不敢入。事后,禹对此一直耿耿于怀,牢骚满腹,竟成了他用以捞取权力、攻讦他人、要挟舜帝的政治资本。不信,我们还是看看史书是怎么记载的吧。《史记·夏本纪》述禹治水曰:“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当舜在众官面前露出意欲禅帝位于禹后,禹恐舜意不坚,己权难握,先是巧言令色,引舜当众表己之功,加强争禅地位。《尚书·大禹谟》是这样记载的:“(舜)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耄期倦于勤,汝惟不怠,总朕师’。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皋陶迈种德,德乃降,黎民怀之,帝念哉?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
禹之所言,并非谦辞。而是欲借帝威以树己望的一种潜词,其所言皋陶德播天下,“黎民怀之”者,没有丝毫应由皋陶代帝摄政的义涵,而是强调了与皋陶相比,自己“德罔克,民不依”的忧虑,且四次点明了“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
对此,舜帝和在一旁的皋陶自然也都听得明白。但舜欲禅禹之语既已出口,禹又并未有让贤与皋陶之词,而唯一强调再三的是禹自己在天下的威望问题之忧。对此,舜又何言?皋陶何对?所以,舜在表扬了一番皋陶的功劳之后,接着对禹说:“惟汝贤,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不自满假;惟汝贤,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
舜帝此语,涵有深长的意味:其“克勤”、“克俭”、“不矜”、“不伐”、“不自满假”等语,是于表扬之中充满着告诫性的希冀!然而,权欲熏心的禹,何以会听舜帝的这些告诫呢?只是,名份未能实定,权也尚未到手,树己权威于天下的目的也未得到,也只能是假腥腥地谦虚几句作罢。而当舜帝率百官告于祖庙,正式确定了禹的嗣帝之位后,禹可就没有甚么谦恭之语了,而是在舜帝与百官面前,滔滔不绝地大夸自己的治水劳苦,大发为治水而不能回家看儿子的牢骚,既攻讦尧子丹朱,又言苗民有罪,意在要挟舜帝赋己征苗民之权树威仪于天下。甚至,连对舜帝的不满也都毫不掩饰地流露了出来!对此,我们不妨看看《尚书·益稷》篇记载的一段君臣议政之语:
帝曰:“来!禹,汝亦昌言。”禹拜曰:“都,帝,予何言?予思日孜孜……”皋陶曰:“吁,如何?”禹曰:“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昏垫。予乘四载,随山刊木,暨益奏庶鲜食。予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暨稷播,奏庶艰食鲜食。懋迁有无化居,烝民乃粒,万邦作乂…… 帝不时,敷同日奏罔功:无若丹朱傲,惟慢游是好,傲虐是作,用殄厥世!予创若时,娶于塗山。辛壬癸甲,启呱呱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州十有二师,外薄四海。咸建五长,各迪有功。苗顽弗即工,帝其念哉?”
你瞧,此时之禹,不仅毫无谦虚之色,而乃张狂无状!他不仅借自夸己功,为过家门未能看视哭泣儿子而泄忿,更攻丹朱意存贬尧,构讦于苗民以质舜!兹禹“无私”乎?“公”复何言?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禹即帝位之后的作为:
⑴ 耍阴谋,使手段,破坏五帝时期的政治制度。
禹这个野心家、阴谋家,如果说其在未夺得国家最高权力之前,其野心、其私欲还算是有所包藏的话,那么,在其掌权之后,就完全暴露了出来,他破坏五帝时期业已实行数百年的民主政治制度之目的,就有计划、有步骤地公开进行了。
其一,与五帝时期决裂划界。以其封伯之号宣布国号曰“夏”,并“颁夏时于邦国”,改舜划全国行政区域十二州为九州,彻底划清了与五帝时期的政治联系,明确宣示其朝代以禹重新开始。此举的目的就是达到事实上否定与五帝时代的代续关系,而另起炉灶,另立庙堂、另建门户,实现改朝换代性的历史决裂。
其二,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家天下独裁统治制度。夏禹要做到这一点,最大的障碍是五帝时期的帝位选贤任能传承制度。所以,禹即帝位之后,耍了一个两面派的手法:一方面,禹支持其子启利用他作为帝王的权势,积极培植党羽,扩大政治势力;另一方面做出一种“有意”选择皋陶为帝位继任人的姿态,但却始终不进行正式祭告祖先、确定嗣君地位的行动。当然,也就更不会让皋陶摄政,摸到一丁点最高国家权力的边。禹的这种作法,是以皋陶挡伯益,达到其在帝位继承问题上实际不选贤,不禅让,以确保其子启日后顺利登帝的目的。因为,在当时,有一定治国经验与才能的贤者,是为皋陶、伯益二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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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竹书纪年》。
皋陶年龄比夏禹还大,用皋陶挡一阵伯益,伯益事实上也就没戏了。如此,既可实现“父传子,家天下”的实际目的,又不明着破坏五帝时期在帝位上“选贤任能”的政治制度。果然,在禹即帝位的第三年,皋陶就死了。皋陶既死,这回该选择伯益为帝位继承人了吧?但是,夏禹还是长期不作此选,一直到了禹临死之前的一年,即“禹立四十五年,荐益于天”,让益担上了一个空头嗣君的名义,还是根本不让伯益摄政,摸到半点权力。这事实上就是“禹名传天下于益,其实令启自取之”,不动声色地进行家天下独裁政治制度的建立。
其三,编造神话,美化其罪父,并列入祭典以行祭祀。夏禹仇尧、恨舜、敌视并疯狂地破坏五帝时代的政治制度,一切都是出于私心、私利、私情。在他眼里,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国家利益、人民的利益。在这一点上,他还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一贯使用其伪善的两面派手法:
中国的国家祭典与家族祭祀,自五帝时期,就有明确的区分:家祭按其家族代系,不论其有功与否,只论是否为直系先祖;而列入国家祭典的祭祀,就有其严格的规定,凡是有功于国家、民族之先人,方可祭祀。这就是:“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禦大灾则祀之,能扞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这也就是说,在国家祭典之中只祭祀有功于国的先君,不论是自己血缘意义上的先祖与否。至于将先祖中的哪一位列入?列为“禘”、“祭”、“祀”中的哪一个等级?都得由负责礼制部门的官员议定。比如在历———————————
① 《竹书纪年》。
② 《战国策·燕策》。
③ 《国语·鲁语上》。
山,尧庙之下为舜庙,这是供国家“禘”、“祭”之处;而舜的生父瞽叟祠,就是离尧、舜之庙很远的另一处建筑。有虞氏就是“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不祭瞽叟。因为瞽叟虽为有虞氏直系血缘先祖,但既非先君,又非于国有功庸者,只有在家祭之中才能祭瞽叟。同样,对于禹之生父鲧,既非先君,又有罪于国,是被依法处死的罪人,当然是不能列入国家祭典进行祭祀的。
然而,决心建立家天下之制的禹,就是以家为国,决心美化其父,将其列入国家祭祀典礼之中。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习惯于说谎骗人的夏禹父子,就编出了一则极其荒诞不经的故事广为传播:说是,鲧死之后,后悔没能很好地治水,极想再生以补其过。于是,就在其被处死羽渊化为黄熊,向西北而行,到涿鹿穷山黄帝陵乞求轩辕黄帝的在天之灵,黄帝的灵魂指示他去涿鹿之南的灵山向十巫求治以得再生。于是,鲧化作的这只黄熊从穷山向南行到灵山后,十巫以奇药将鲧治活,鲧就回到涿鹿之野,教民播种秬(一种生长成熟期只有60天的小红黍),教民大搞蒲编,补了生前过错,更立了大功,成为了一位“以死勤事”的先贤……禹死之后,夏启就将鲧、禹都列到国家祭典之中,进行祭祀。但是,对于唐尧,以及禅帝位于禹、由此而有其夏家天下的虞舜两位历史上有名的先王,夏后氏记杀鲧之仇,就排除出了国家祭典之外。于是,在中国的历史上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对于夏禹父子的这些欺世行为,历史上自然是有信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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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礼记·祭法》。
有疑之者,亦有批驳诘难者。如屈原就在《天问》篇对此就进行了无情的揭露性质问:“徂穷西征,岩何越焉?化为黄熊,巫何活焉?咸播秬黍,莆雚是营。何由并投,而鲧疾修盈?”
⑵ 纵骄奢,搞独裁,为私利而随意杀伐
以民为本位的社会制度,不论其处于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之下,都要尽其一切可能发扬民主,健全民主法治制度,使执政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施自己的职权。这是因为,私欲人人都有,私利人人希图。要想建设一个公平、合理、文明、有序的社会,一是要大力普及哲学理论,并以此制定礼仪、道德规范,使人们通过学道、修身、克己、约行,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时,造成一种人人互相关爱的良好社会风气,最大限度地使人际关系处于一种团结友爱的社会规范之中;二是要以道立法,以法治国,上至掌权治国者,下至黎民百姓,都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事,任何人都不允许成为不受法律制约的“特殊公民”。针对执政者掌权、执法很容易自己滥用权力、不遵守法律这一点,就要通过各种切实可行的实际措施,来限制掌权者的权力运用。这种措施就是民主制度的特点。如五帝时期,虽然在四千多年前的那样一种历史条件下,国家领导人无法实现民主选举,但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就采取了一系列的制度性规定,以限制掌权者的以权谋私:其一,是由执政者和民意代表机构,采取“选贤任能”的帝位禅让之制进行权力交接,而不搞父以传子的世袭制;其二是建立“四岳”民意代表机构,不具体执政治国,而是在关系国家命运上的大政方针制定,以及重要官吏任用上制约帝王。如尧任治水之官,挑帝位继承者,都是先咨于四岳,然后行事。在四岳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帝王也得让步;其三,是树“诽谤木”、置“敢谏鼓”,鼓励黎民百姓随时向执政、执法者提出各种批评建议;其四,帝王凡五年巡视各地一次,既监督、检查地方官施政的情况,更了解民间实际情况,倾听黎民百姓的意见。
凡是独裁专制政权,都是不要民主、不要法制的,而是千方百计扩大自己的权力,以己言、己利、己欲、己好为法。夏禹处心积虑地破坏五帝时代的民主政治体制后,其与其子启就纵心所欲,为大树特树自己的绝对权威,而大兴杀伐:
其一,大兴杀伐,以树己威。禹治水毕,舜露以禹代行摄政之意时,禹就提出自己威望不及皋陶德播天下,恐民不依。又言治水中苗民顽而不按时完工,请舜授权以征苗的问题,舜未许,曰:“以德可也”。此后,舜对苗民行安抚,苗民安,天下闻之,“皆薄禹之义而美舜之德”。舜恐后有祸起,遂迁苗民一部于三危,其余南迁至彭蠡之间。吴起说:“昔者,三苗之居,左有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汶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舜死之后,禹即帝位,首先就是举兵伐苗。禹为了通兴兵伐苗之战,威慑天下诸侯,将战争气氛闹了个轰轰烈烈:先是率百官祭祀上天,后又祭祖庙,尔后誓师,宣布苗民的罪状。说是:三苗为乱,上天要惩罚他们!因为他们不听教化,多次乱。直闹得在他们那里是妖魔四起,天生变异,黑白颠倒,夜出太阳,夏天闹冰冻,大地开裂,五谷不长,天降血雨,狗哭于闹市,我受上天、祖宗之命以征有罪,冀望大家协力同心……民之慑服,禹以为并不等于诸侯也服。所以,其在大会诸侯于茅山之时,就以迟到为理由又杀了诸侯防风氏,暴尸三日以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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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吕氏春秋》。
② 《绎史》引《韩诗外传》。
③ 《战国策·魏一》。
④ 《古本竹书纪年》、《随巢子》、《墨子》、《论衡》等对此均有记述。
而禹之子启,傲虐更甚,其自取国权,天下人不服,尤以有扈氏反对最烈,启就举兵而伐。战前,召六卿而申之曰:“尔等六卿各理军事之人,我设誓告诉尔等:有扈氏威虐侮慢《洪范》五行之盛德,怠弃三正之大法,上天就要剿灭他们!今天我就要恭奉天命讨伐他们!尔等军前若是左不攻于左,那就是不听我的命令;右不攻于右,那就是不听我的命令;御车者驾不好车马,那就是不听我的命令。凡听我命令者,行赏于祖主之前;不听我的命令、作战不力者,则杀尔于社主之前!所该杀者,非只杀尔一人,而是要将你父母、妻儿先在你面前杀死,然后再杀你!莫谓言之不预!”
夏后启的作威作福,在坑害天下百姓的同时,亦给他的亲弟弟带来了杀身大祸。禹的小儿子武观见其兄当上了帝王,作威作福,他认为自己作为禹子也该当如此,所以,在其兄面前就不拘礼节。夏后启认为这是其弟有篡逆之心,于是就将武观流放于西河。其后,这个夏后启还是不放心,就又让方伯彭寿率兵征伐武观,彭寿将武观擒回交给启,启就将他弟弟武观杀了。大约武观作了鬼,也还不明白自己是为什么死的!
自禹、启父子破坏了五帝时代以人民为本位的民主政治制度,而建立起以“惟皇作极”、“惟辟作福、惟辟作威”的奴隶制独裁政体之后,不惟动辄兴兵诛戮不服其统治者,对于服民、奴隶,也同样想杀便杀,乃至杀人奠基,杀人为祭。现在发现夏文化遗址中,多有“乱葬坑”。如在属于龙山文化遗址中的河南洛阳王湾(三期)、孟津小潘沟、登封王城岗、陕西西安客省庄(二期)河北邯郸涧沟等,都发现少则二三具、多至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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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尚书·甘誓》、《史记·夏本纪》。
② 《尚书·洪范》。
八具散乱埋在一起的人骨架。其中邯郸涧沟遗址所发现的一口废井中埋有五层人骨架,男女老少都有,有的身首分离,有的作挣扎状,证明这些人是被杀死或活埋掉的。这就是夏禹破坏了以人民为本位的民主制度之后,建立起奴隶制独裁统治所出现的社会实况。
其二,骄奢极欲,作福作威。夏禹疯狂破坏五帝时代以人为本、天下为公、选贤任能的民主政治制度,就是要建立起一个“惟皇作极”、“惟辟作福、惟辟作威”的君主独裁专制政体。这一点,在其所炮制的纲领《洪范》之中,是说得再明白不过了!所以,其骄奢极欲、作福作威,也就是一种很自然的事了。
禹改舜之十二州行政区划为九州,名曰《禹贡》,近代学者只是从地理学的角度上进行研究,很少见到有从政治的角度进行研究的。其实,这在当时之改,主要是为政治服务的:舜分全国州为十二,禹治水毕成为嗣君之际,其在舜帝面前表功之时,亦说得是“州十有二师”,改十二州为“九州”是远在治水成功的多年之后。改十二州为九州,在行政区划上未有任何实际必需和意义。目的之一,是与舜及五帝时代划清界限。这同改国号曰“夏”的性质一样;目的之二,是禹为彰治水之功于己一身,并传之后世。故将九州区划与治水相联系;目的之三,均衡各州地域,按其物产摊派、依其索要贡品于各路诸侯,因名《禹贡》。
禹第一次的塗山大会,就是落实九州贡物于各地诸侯,在这次大会上,先举行隆重的祭天地仪式,以表示禹是受命于上天为天子来统治九州之土;再奏《大夏》之乐,歌颂禹的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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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世凯著:《夏商》,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年版第40页。
 《尚书·益稷》。
功德,以树权威于天下;更让军队表演“干羽舞”显示武力,以起震慑各方诸后的作用。最后,就是让诸侯们表忠心,献贡物,并按《禹贡》规定,落实以后每五年一次的贡物类别与数量。当然,为显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的骄情,以山珍海味招待各路诸侯的排场,也是盛况空前了!会后,禹将各路诸侯所献之金(铜)铸成九鼎,以作为皇帝权威象征置于皇宫。
按照古制,帝王是五年一巡狩,为甚至么塗山大会之后才过了两年,禹就又到茅山大会天下诸侯呢?其一,禹之征苗,长江下游诸侯有未参加者,禹欲借会天下诸侯之际,寻借口杀诸侯,敲山震虎;其二,催索贡物,以满足其挥霍之需。太史公言其为治水计功,是一误说。因为这茅山之会,上距治水完工已有五六十年,岂有一项工程完工五六十年后,才又想起“计功”的呢?至于改茅山为“会稽”,实则取“会”诸侯“稽”贡物而为其称。没想到,大会诸侯杀防风,没过了几个月,禹也带着贵重的铜棺见防风氏去了!
禹之子启,骄奢更甚。其征有扈之后,也学着他父亲的样子,大会天下诸侯于钧台,特设“享礼”以收贡物,奏《九韶》、唱《九歌》、以显示天子尊贵,铸造了鼎、彝、尊等大量贵重的青铜器盛放酒肉、山珍海味饮宴,以示帝王的豪华。会诸侯毕,再大宴群臣于璿台。《山海经·海外西经》对夏后启的奢华作了很形象的描绘:“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代》,乘两龙,云盖三层,左手操翳,右手操环,佩玉璜……”而在这种骄奢无度的背后,则是广大黎民百姓及奴隶们被剥削、被奴役、连牛马都不如的悲惨生活!这一历史时期的考古发现,如河南偃师二里头(前1900至前1500年之间)、山西夏县东下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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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归藏》。
1800年至前1500年之间)等许多文化遗址所发现的墓葬中,大部分都没有甚么随葬品,民贫至极。
其三,大肆鼓吹“君权神授”与“压迫有理”。夏禹为建家天下的奴隶制君主独裁制度,炮制出了一个奴役天下人的政治纲领,这就是《洪范》。洪范者,就是宏大的行为规范,亦即“治国大法”。禹将他自己炮制的这个奴役天下的政治纲领说成是上天赐给禹的(天锡禹《洪范九畴》)。这就是中国历史上鼓吹“君权神授”之始。
《洪范》一共有九个方面的内容,故又称《洪范九畴》,其一是宣布水、火、木、金、土为“五行”,作为其解释天地万物生变的理论,以此取代中国古典哲学思想;其二是宣布貌、言、视、听、思“五事”,也就是对皇帝,要有貌恭、言从等明晰的态度;其三是规定“食、货、祀、司空、司徒、司寇、宾、师”为八政;其四是宣布岁、月、日、星辰、厤数为“五纪”;其五是讲“惟皇作极,庶民保极”,不许结党,不许反抗的内容;其六,是宣布“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的皇帝特权,称曰 “三德”。所谓“作威”就是使用特权杀人以树皇威;所谓“作福”,就是唯皇帝才有取天下百姓之财以供享受的特权;所谓“玉食”之指,就是唯皇帝才可以“锦衣玉食”、豪华铺张,除此之外,不论是大臣,还是庶民,谁要是效仿皇帝的生活,谁就是谋逆,就是死罪!其七,就是建立卜筮制度,以为“稽疑”;其八,宣布“雨、暘、燠、寒、风、时”为“庶征”;其九,说“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为“五福”。
所以,纵观所谓《洪范九畴》,都是些七拼八凑、狗屁不通的东西!集其全部思想内容,不过是这么八个字,“惟皇作极,压迫有理”!此极其肮脏的狗屁玩艺一出笼,就受到了天下人民的反对,夏后启兴兵征有扈氏,其所宣布的“罪状”,就是所谓“侮慢五行,怠弃三正”!
夏禹是在五帝时代以民为本、帝王选贤任能的民主制度之下,以其伪善骗取虞舜信任,掌权后开历史的倒车,建立奴隶制君主独裁制度的。因此,夏禹不仅是一个伪君子,也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秦始皇还坏的罪魁!
 
 
(二)家天下的统治违背哲学基本原理
 
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现代研究人员之多、条件之好、是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绝难与之相比的。但是,在对于历史研究方面,特别是在对于五帝时代与夏代历史的研究认识上面,我们却不敢自言做得有多么好。因为,在许多很重要的大问题上,尚且存在着自相矛盾的说法。举例而言:
⒈ 历史问题
① 对时代性质的认识。
在中国何时进入文明时代的问题上,最流行的说法就自相矛盾:我们一方面称中国具有五千年的文明历史,尊轩辕黄帝为我中华民族的文明始祖,这事实上是沿袭历史上的一贯认识,依黄帝肇造国家制度视作中国进入文明时代之始。即使是这样算,中国的实际文明历史至今尚不足五千年,而只有四千七百年左右;另一方面,在中国的史学界,占主导地位的认识,则认为五帝时期是属于“野蛮时代”,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对“野蛮时代”与“文明时代”的具体界定为理论依据,将中国五帝时代帝位传承按“选贤任能”的原则实行选贤禅让制,说成是“野蛮时代”的“军事民主制”,将黄帝、炎帝、蚩尤都说成是甚么“部落军事领袖”。认为只有到了夏禹之后,实行了奴隶制的家天下独裁统治制度,才算是进入了文明时代。若如此,则中国进入明时代的历史只有四千多年。这样,许多问题就跑了出来:中文明历史到底是四千年,还是五千年?野蛮时代的部落首领如何又变成了中华民族的文明始祖?这不是自相矛盾的说法么?
② 对历史时代的评价。
在对于五帝时期与夏、商、周三代的历史评价上,也同样存在着截然相反的认识:孔子对五帝时代的评价是: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他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孔子对于夏、商、周三代的评价是:大道既隐,天下为家。他说:“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当代历史学家郭沫若先生早期对于五帝时代与夏、商、周三代的评价,同孔子相类。他说:“井田制始于黄帝,实为我国实行共产主义之最初的历史”。“我国传统的政治思想,可知素以人民为本位,而以博爱博利为标准,有不待乎唐虞之禅让,已确乎其为一种民主主义Democracy矣。至唐尧更决定传贤之制度,我国哲人政治之成立,乃永为历史上之光荣;不幸乃有野心家之夏禹出现而破坏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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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礼记·礼运》引孔子语。
② 郭沫若:《我国思想史上之澎湃城》。
对于郭先生的这个早期评论,我已经说过,它存有某种不妥之处:即我们还不能肯定五帝时代的土地公有制,一定就是“井田制”,也不能说其社会制度就是甚么“共产主义”,还有帝位选贤禅让制度,也不是始自唐尧,而是整个五帝时期都实行的政治制度之一。要言其为“以人民为本位”的民主制度,则是没有错误的。虞夏之间,也确为我国历史上社会制度一个重大转换,是由先进而倒退的一个关键,夏禹的确是一个伪君子、野心家!所以,郭先生对这一历史时期的历史评价,基本上是符合实际的。
但是,郭沫若先生后来又同翦伯赞等学者一样,在中国历史分期上,将五帝时期划到“原始社会”之中,说是“原始公社制转变为奴隶制”,“这在中国是在唐、虞时代以后出现的”。所以,至今在史学界里,学者们还是将轩辕黄帝、帝挚、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称作部落首领。对于国家权力以天下为公的选贤禅让和天下为家的父传子袭两种不同制度,其评论说:“‘禅让’是氏族制度下领袖人物产生办法的概括”,“打破禅让而确立世袭制是经过斗争的,……但这是一种进步,从整个历史进程看,它为文明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这就等于说,选贤任能的国家权力交接制度是“落后的”,只有父传子袭的“世袭制”才是“进步的,文明的”。显然,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⒉ 考古问题
中国在考古学研究方面,近现代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正由于考古事业的发展,纠———————————
①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② 罗琨:《“禅让”的传说与史实新证》,载《炎黄文化研究》第三期。
正了疑古学风给历史研究造成的许多错误认识,功不可没。但是,由于旧石器时代的考古,是由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为主,而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则是由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为主,如此,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的研究结合就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可以归为体制方面的问题;而在思想方法方面,疑古思潮至今在新石器时代考古研究方面,亦不能说是丝毫未受影响。如此,就有一个很流行但却是错误说法就又跑了出来:
这就是“陶器误区”问题。一些学者依着龙山文化以来在各地区形成的不同特点、风格,就提出了中华文化多元形成论。这亦就是郑光先生所批评的“陶器误区”问题。其实,要弄明白中华文化是否为“多元形成”,本来是很好办的一件事,顺藤摸瓜地再往上追一追根,不就解决了?跳开陶器这种日用器物,从礼器上进行一点研究不就解决了?就是研究者不愿意离开这个“陶器标准”,从陶器产生在地区上的早晚,以溯其源,照样可弄个水落石出,因为现在陶器的出现业已上推到了一万两千年左右的历史上,为什么我们不可以重新研究一下,以有一个更符合中国历史发展实际的正确认知呢?在中华文化多元形成的这么一个错误认识之下,对处于仰韶文化末期的历史解释,自然也就千奇百怪了,如将黄帝、炎帝、蚩尤、少昊就硬分成是甚么“东夷”、“西夷”等等,且硬往某一具体地域文化的源流上去套。我们之所以说这种论点怪,就在于持此种论点的学者硬将黄帝与少昊(青阳)这父子两人也要人为地判他们一个“东夷”、“西夷”的不同“族”属,这能算不“怪”么?
⒊ 中国哲学问题
过去,西方学者不承认中国古代历史上产生过哲学,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当然,中国的一些学者们对于中国哲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认为在中国的先秦历史上就已经有了中国自己的哲学理论。不过,学者们还是只认为李耳是中国道家学说的创始人,孔子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并不认为《易》经原本就是中国古典哲学经典,而认为它是“古之卜筮书”。
正因为这些认识并不符合历史客观实际,所以,各种奇奇怪怪的论点也就又产生了出来:
① 首先,说李耳是道学的创始人,这就不符合历史实际:中国古代典籍俱载,是伏牺始作八卦,此后成书相继为《连山》、《归藏》、《周易》不同历史时期的《易》经版本,《连山》、《归藏》,历史上实有其书是没问题的;《易·系辞》业已说明“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辨证之理即为道学之理,也就是哲学理论;《周礼》对三《易》的记载也否定不了;且黄帝谈道,吕望说道,管仲论道的历史事实俱在。这都是远在李耳之前的事,何以李耳便成了甚么“道家”学说的“创始人”了呢?此岂不荒唐?
② 不承认《易》经为哲学经典,毕竟《易》经中大量的哲学理论,人们是否定不了的。于是,就又造出了一个怪论:说《易》经的卦画、经文部分是卜筮书,其传的部分是哲学书。这就又是一个邪门的说法,《易》经的卦画、经文是其本,传是对经的集中性解释和说明。那么,迷信之树如何倒结出了科学之果?对所谓“卜筮书”的解释,倒解释出了哲学理论?这符合因果关系么?这在逻辑上是否出了点甚么毛病?
③ 夏禹为其建立家天下的奴隶制君主独载统治,炮制出了一个七拼八凑、没一点像样的东西、没有一点严密的逻辑性与科学理论的《洪范》,竟也有人说中国古典哲学是起源于《洪范》的。但却无人对《洪范》中的所谓“哲学”阐释一番,以让我们也欣赏一下这个“洪范哲学”,开开眼界!
以上这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都说明,用西方的观点研究中国的历史,用洋“本本”上的教条去图解中国的历史,是不能够做到于历史事实中求其是的。崇洋者必然疑古,疑古者又必然崇洋。这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具体体现。唯其如此,高喊走出疑古者,也未必就不受疑古思潮的影响。
“五帝时期”不是人们所说的“原始社会野蛮时代”,这已由新石器以来的考古发现,以大量的田野发掘资料证明,中国的历史,五千年以后的五帝时期,国家制度业已建立,文明化程度已经相当之高,不论是在物质文明、还是在精神文明的体现上,都是如此。其时不仅不是什么“氏族社会”、“野蛮时代”,而且是中国历史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一个历史时代。
在中国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其社会的历史进步快慢,在于社会制度是否优越,而决定于建立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其核心问题就在于执政者的思想是为公还是为私。在这一点上,胡锦涛主席关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论,一语道出了社会政治制度核心性的本质所在。这一论述不仅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总纲,同时也是我们研究与分析历史问题的一把标尺:
执政者如果思想上为公,决心为天下的黎民百姓谋利益,他就要以唯物辨证的哲学理论为指导而建立一个民主与法制的社会制度,使天下人都处于一个公正、公平、相互关爱的社会中。因为,中国古典哲学思想,至少在距离今七八千年以前就已经产生,这就是伏牺创八卦图案所要表达的哲学内容。到了神农氏时代,也就是距今六七千年的历史上,中国古典哲学思想不仅已经成熟,而业已广为传播,引起了中国思想史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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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版,第20页。
性变革。以唯物辨证哲学理论为指导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必然就是民主与法制的科学社会制度。轩辕黄帝战蚩尤、败炎帝、肇造国家制度之后,就是依中国古典哲学作为治理国家、发展社会生产力和一切科学技术的指导思想,而建立其“天下为公”为特点的社会制度的。
正如我们已经分析过的那样,中国古典哲学认为,举凡事物都有其特定的性质,不同的事物之性,都有其相对性,都可依异性相引、同性相斥规律而分以“阴”、“阳”。凡阴阳异性之间,所存在的是互感、互引、互动、互渗、互依、互为自己存之根本的规律。而且,阳性者主动,阴性者相对为静。由此,国家与人民,就是阴与阳的一种互感、互引、互动、互渗、互为依存、互为根本的对立统一关系。这就是五帝时期国家一切政治都“以人民为本位”的哲学思想根源。
治国者只有以人民为根本,才能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办人民所需之事,除人民厌恶之弊,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依归。一切以黎民百姓利益为重的人,他就不会去想尽一切办法地以权谋私。不谋私利,表现在治国用人上,自然就不会任人唯亲,而要任用贤能,并且确立选贤任能的用人机制,以为组织措施与保证。治国者不谋私利,就必然恨贪官、反贪官,制定监督以权谋私的各方面制度性措施而实行之。因为,按照“以人民为根本”的哲学思想,凡是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事,执政者就会认识到这种行为是在挖自己赖依存在的根本,执政者能允许么?这就是五帝时代设“四岳”机构,立“诽谤木”、置“敢谏鼓”的道理所在。
同样,人民只有以国家为生存之根本,才能爱国家,保国家、为国家效力,为国家尽忠,为大“家”而舍小“家”,在国难当头之际,先尽忠而不必考虑尽孝,因为国家利益是人民利益的根本。
执政治国者,以人民为自己掌权从政之根,就必然表现为爱民;人民以国家为生存之本,就必然爱国而亲上。《易》经上说,天地感而万物生,上下感而其志通,天地不感则万物不兴,上下不交则失邦无国,就说得是这个道理。这就是告诫后人,治国一定要使国家与人民处与一种阴阳互感、互引、互动、互渗、互依、互根的状态之中。孔子评价历史,言五帝时代为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是为一语中的之言:“大道之行”,就是指国家的一切活动都是以博大的道学思想理论为指导。“天下为公”之所指,就是以人民为本位的民主与法制制度,就是指社会制度的最基本属性问题。
相反,家天下的独裁统治,从根本上就违背中国古典哲学的基本原理。如此,执政者为私利,首先就将自己放在了一个与全天下黎民百姓争利益的地位上,而且是用手中所掌握的治国大权来同老百姓争利益。如此,这种掌权者客观上就已成为人民的公敌。这样,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就是同性相斥的矛盾与斗争关系。统治者要与人民争利益,就必然要任人唯亲,而不会任用贤能,其目的就是保住自己的权位。为了这个目的,就要采取制度性的措施为组织保证,分封家族成员、亲信为朝庭要害部门大官、为小国诸侯、为地方官,就是这方面的具体体现;
掌权为私利,就不会说真话给黎民百姓们听,为了自己权位得以保障,就要大树自己的权威,千方百计地神化自己,因此夏禹就要鼓吹“君权神授”思想。夏禹将自己炮制出来,把抵制当时社会上原有的民主政治思想、而为自己的奴隶独裁统治作说的东西,假托为天神所赐,言:“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用以愚弄人民,就是历史之证;
治国为自己的私利,就绝不会提倡以人民为本位的思想,而是要宣扬君本位,夏禹在《洪范》中大肆宣扬“唯皇作极”论就是明证。其文曰:“皇建其有极,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凡厥庶民,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德,惟皇作极……时人斯惟皇之极,无虐茕独,而畏高明”。这些话,都是夏禹假借“天神”说给黎民百姓听的。其意为:皇帝要建立起至高无上的极尊地位。凡任何天下之庶民,都不得结党,也不能显示自己有何品德,只有皇帝才是至高无上的!上天以寒、暖、风、雨、燥,福、寿、富、康、考布之以天下庶民,赐给你们以保皇权……所以,世人对惟有皇帝才能享有的独尊、独贵、独权、独威,是不可以有半点伤害的,而要敬畏其高明!
执政治国者,其全部目的是为了自己的私利,骑在黎民百姓的头上作威作福,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所以,夏禹就要宣扬君主“作福、作威、玉食”的天然合理论。说:“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己)而家,凶于(君)而国。人用则颇僻,民用僭忒。”“惟辟作福”就是只有帝王才能随己之意赏人。“惟辟作威”就是只有帝王才能随己之意愿而罚人、杀人。这当然不是讲法制,而是强调皇权至上“以意为法”、“以言为法”的君主独裁,就像禹之杀防风氏,随便给你按上一个“罪名”,就可以杀掉。这就是“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而且还得“谢主赐死隆恩”之源头!
由于掌权为私,不仅不会听老百姓的声音,更不容许朝中百官讲不同意见,这也就是搞一言堂的制度性原因。夏禹就宣扬帝王永远正确,对于他的话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故《洪范》曰:“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这就是说,天下的臣民,绝不能有自己的思想、言论、行为,一切都必须以王言为言、王好为好、王恶为恶。对王者,视之要目正,态度要恭肃,王者放个屁,天下臣民都得听听是个什么声?其流露出的是个甚么味?
为私利而掌权治国,由于其本身就是违背五帝时期经过几百年深入宣传,早已深入人心的道学理论,所以夏禹不仅讲不出“道理”来,也搞不出甚么能够稍微像点样子的理论来。他也只能够搞大树特树帝王绝对权威,并假鬼神以唬人,进行迷信宣传,大倡占卜,定为制度。曰:“立时人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
从古至今,都是一样的中国语言文字,在不同人的口里,由于其立场不同,观点不同,“大同”之所指也就不同:孔子将五帝时期治国以人为本,执政者爱民,由此而提出“德莫高于博爱人,而政莫高于博利人”使全社会都“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社会为“大同”。而到了夏禹口里,则将他为了愚弄人民,在普天下推动迷信占卜谓之“大同”!
在人类的历史上,迷信从来就是与科学相对立的思想体系,这就注定了不论古今,民主与科学相连,独裁与迷信为伍。为什么在独裁政治制度之中,社会上就必然要迷信思想泛滥成灾的根源!原因就在于统治者掌权为自己的私利,十分害怕人民明白真理,明白自己受压迫、受剥削而愤起反抗,所以统治者就要用迷信的手段麻醉人民,愚弄人民,鼓吹自己掌权的合理性、合法性,是天上大神赋予自己的特权等等。夏禹鼓吹“君权神授”,鼓吹“惟皇作极”的君本位谬论,就是历史的证据。“惟皇作极”论,就是“以皇帝为本位”的极权独裁统治论,它是对五帝时代“以人民为本位”政治制度的疯狂反对、挑战和彻底破坏!
不论是什么君本位,还是甚么官本位,都是与中国古典哲学理论相违背的,如此君者、官者,都就是窃国大盗,利用职权与民争利、夺利的大盗!如此,掌权者与人民就陷入了相互排斥的不可调解的矛盾之中。其解决之道就永远在一个“否定之否定”的怪圈中滚动!夏以来的历史难道还没有证明了这一点吗?
所以,孔子对夏、商、周三代的评价是“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大道既隐,也就是无道!天下为家,就是以国为私!我们虽然批判“孔老二”、砸烂“孔家店”,算来也搞了八十余年,但时至今日,要证明孔子对五帝时期与夏、商、周三代所作的不同评阶,到底是什么地方错了,怕是还很困难!所谓五帝时代是甚么“原始”、“野蛮”,家天下的奴隶制独裁统治有何等“进步”,“它为文明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的论点,恐怕也还难以成立。
 
 
(三)夏商占卜与文王“演《易》”
 
由于君本位的国家政治制度,改变了国家权力运用的公性,这就使得君与臣的关系变成了主与奴的关系,君主变成了运用国家权力夺民之利者,君主与人民之间不再是互感、互引、互动、互渗、互依、互根、和谐的关系,而是从本质上变成了同性相斥的关系。这样,原先依照中国古典哲学理论对于君与臣、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的一切政治活动的理论,乃至中国古典哲学理论的继续传播,就事实上成了人民反对家天下独裁统治最为有力的思想武器,便是对此种化天下大公为一家之私政权的最大威胁。这就是自夏禹起千方百计扼杀中国古典哲学传播的原因,这就是夏禹改用神道迷信设教,进行愚民教化,以编造歪理欺骗、麻醉人民的理由。自夏禹规定卜筮为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霁、曰蒙、曰驿、曰克、曰贞、曰悔,凡七。卜五,占用二,衍忒”,中国的迷信活动就在帝王政治中占了主导地位。
神道迷信的本质,就是欺骗人:“智者役使鬼神,而愚者信之”。然而,在这个世界上,在起先玩弄把戏以欺骗别人的那个阶层的人们之中,过不了几代,这些本是用以欺骗别人的东西,自己也就会于不知不觉间迷信了起来。——其原因本也十分简单:始作俑而愚弄人者,是不能将其骗人的伎俩公开说明的。于是,其后的愚弄人民者,自己同时也被愚弄了。夏、商帝王之中极信鬼神、沉迷于鬼神之说者,是不乏其例的。
不过,在夏、商两代中,其卜筮主要是龟占,并无以《易》卦占卜者,以《易》卦占卜,是始于商末的西伯,也就是后世所习称的周文王。这就是史称的所谓“文王演《易》”。《史记·周本纪》说:“西伯盖即(伯)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
太史公所记载的文王“演《易》”历史事件,是真实的。但由此而推论八卦变六十四卦起自西伯,则是百分之百地说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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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管子·轻重丁》。
周文王被囚禁于羑里的所谓“演《易》”,主要是研究如何用蓍草棍棍进行演算,以古老的哲学经典《易》经卦画作为卜筮工具进行愚民教化,日后好以此用作为周室统治服务的工具。对此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历史资料中可以得到证实:
⒈ 从历史记载及考古发现的材料都证明,周代以前的占卜,都是用龟甲、牛骨为材料,以钻孔、烧烤、使其裂出兆纹为方法,以断吉凶。而从未有利用《易》经六十四幅卦图行占卜的。虽然,商末周初始有以《易》为占的材料,如屯南、岐山所发现的商末卜甲与陶器,但又都与文王“演《易》”有关,而与商代传统占卜无关。这种情况非但不能证明商人占卜用《易》卦,反更证明用《易》卜筮始于商末的周文王。因此,说《易》经自古就是卜筮用书的观点,是一个错误的观点,其所以错误,就是没有历史事实及材料可以证明。没有充分历史证据可以证明的观点,就是不能成立的错误之说,是一种主观性的猜测。
⒉ 历史记载证明,始用《易》经卜筮者是周文王。其材料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周易》本身的记述。《周易》中的文字很杂,它既有古史传说材料,又有《连山》、《归藏》原辞,有黄帝之语,又有周公、孔子的文笔,更有战国以来直至秦汉间无名氏的一些文字增删,要一字一句地将其全部文字分清其各自的归属,自然是很难办到的。但是,只要我们以历史的、审慎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研究,有一些事关《易》经性质的文字出于什么时代,出于谁手,还是大体上可以分辨出来的。
《周易》也同中国其它古典一样,在历代的不断传抄、简乱、更易、文字增删过程中,各种传世之本,文字已有不尽一致的地方,有些明显的错字、缺字问题也大量存在。以下引文是我们以《周易》原文,在使其语意连贯、通畅的原则下,稍加整理而行录出,读者可自行与各种版本对照: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大衍之数五十(有五),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事能毕矣。显神道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神祐矣。
“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夫《易》,圣人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以上这些文字,是专门谈如何以蓍草、用八卦进行卜筮的详细方法,以及对这种卜筮方法和研究此种方法之人进行赞颂、神化的说词。它在思想性质上,是与《易》道思想的唯物辨证观点相违背的,水火不相容的,是典型的“神道设教”之说。在语言结构、语意完整性上,前呼后应,成为一个自立于《易》道哲学理论之外的独立性思想体系。如果这是两个人的笔墨,则前面着重说明卜筮方法者,该是周文王,后面重点进行称颂者,出于周公旦之手。如果这是一个人的文笔,这个人就是周公旦而无疑。但具体的卜筮方法,则是周文王的研究成果。
下面所引的几段文字,应该都是出自周公旦之手。
第一段,是《观》卦中的《彖》辞:
“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第二段和第三段,原是《系辞》中的一段话。这段话在各种通行本中都已混乱,此处在不增字,不减字,不改字的原则下,只调整顺序,以使其恢复原意为旨而加录出,有研究兴趣者,可自行与原文对照:
“古之聪明睿知神武而不杀者夫,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圣人以此佚心,退藏于密,吉凶与民同患。圣人以此斋戒,以神明其德夫。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义易以贡,神以知来,知以藏(察)往,其孰能与于此哉?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贵;备物致用,莫大乎蓍龟;探赜索隐,钩深致远,立功成器以为天下利,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圣人!”
这第三段话,以其语义,是与第二段紧相衔接着的:第二段话的主旨,是记述一位被吹捧为“圣人”者,从民间发现了以《易》卜筮的事例,他高兴得退藏于密室,亹亹以行推演。第三段是紧接第二段,宣扬以《易》卜筮之神奇,并且以此对推演以《易》进行卜筮之法的“圣人”大加称颂。作者对这位“圣人”既要隐其名,又欲人尽知。赞颂的感情溢于言表,跃然纸上。这两段文字的作者,就是周公旦,这位隐去了姓名、只是称作“圣人”者,就是周文王。
② 文王演《易》,神道设教的旁证。除了《周易》本身透露出的文字信息之外,还有不少旁证可以证明。如前引称颂以民间所见,进行亹亹推演,而颁布政令,推广到天下者的称颂之辞,其文风就与其它古典有别:亹,读Wěi。亹亹,形容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始终勤勉不倦的美德。在中国的历史典籍中,用“亹亹”一词所称颂的人,只有周文王一个人,如《诗·大雅·文王之什》:“亹亹文王,令闻不已”。而《周易·系辞》中用“亹亹”一词称颂“演《易》以卜”的“圣人”与在《诗·大雅·文王之什》中用“亹亹”一词称颂周文王的作者,也是一个人,这就是文王之子姬旦。
③ 《周书》的印证。《周易》中所赞颂的孜孜不倦研究“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的“圣人”,其在商末经过对商朝政治的长期观察,而认为:“殷人作教,民不知极”,由此而对于“神道设教”就有过一段论述。他说:“正人莫如有极,道天莫如无极。道天有极则不威,正人无极则不信。不信则不行!明王昭天,信人以度,功地以利之,使信人畏天,则度至于极。”
周文王此处所谓之“天”,最初是本指《易》经阐述的“天道”。五帝时代的一切社会政治制度,都是以中国这种产生历史极久的古典哲学理论为指导而建立起来的。自夏禹颠覆了五帝时代的民主政治制度,建立起父之帝位传于子,以自己一家私利治天下的君主独裁政治制度之后,就搞起了“神道设教”愚民以治的一套政治权术,用以抵消和歪曲原先的哲学思想理论,以巩固自己的统治。所谓“神道设教”者,就是将原先的《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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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书·序》。
② 《周书·命训解》。
道哲理所阐明的各种客观自然规律进行神化,将其说成是由甚么天神上帝的思想意志所使然,尔后再将帝王与天神上帝挂连在一起,说成是天帝之子,是代表天神上帝来人间统治人民的,并将此设为愚民教化的纲领,不断地进行愚民宣传。此后出于统治者口中之“天”,就是指天神上帝了,周文王的“道天”,意如“说到天神”。
周文王依据“殷人作教,民不知极”的情况,教训他的子孙们,在施行愚民之教中,一定要按这样一个原则行事:教民守正,最好不过的是要有一个极限,要有能够做得到的标准;而宣扬天神上帝的威力,则要夸大到一个无极、无限的程度。这是因为,你说天神上帝的法力是有限的,那就起不到震慑民心、使其畏惧的作用。不能够使民畏惧的天神上帝,你还怎么能够假借它的威力来吓唬老百姓?所以,明白的帝王,就是要宣扬天神上帝的法力无极无限;而在宣布政令教民守正的具体统治之中,则要有极限,使黎民能够做得到,并且还要结合奖惩,用功名利禄、土地以诱之。如此,使黎民百姓害怕天神上帝,相信帝王的绝对权威,希望得到奖赏,民就能乖乖地接受帝王的统治了。周文王在《周书·命训解》中的话,把自夏禹以来所提倡的“神道设教”统治术,说了个明白透彻。至于周文王向黎民百姓宣扬其神道设教之术时,则是用一种“为民着想”式的劝善性口气,直接用“神”来吓唬人了:“民生而有欲、有恶、有乐、有哀、有德、有则……伐有三穆……三穆 :一,绝灵破城(诚);二,筮奇昌为;三,龟从兆凶。”此语之中的“昌”字,在这里做“正当”之义解。如《尚书·大禹谟》:“禹拜昌言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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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书·文酌解》。
这一段话的意思是说:老百姓生来就有自己极想获得的,有厌恶遇上的,有高兴事,有悲哀事,有办事能力,有必须遵守的法令。其蓄功之道有三穆。三穆就是:第一,不敬神灵,就会破坏自己一颗虔诚之心而受到神灵的惩罚;第二,即使卜筮遇到了奇妙的好卦,要好好地用正当无邪的行为办事,才能有好的结果;第三,龟占得到大吉之兆,也应该象遇到凶兆一样谨慎行事,不然就会凶而不吉。
⒊ 考古发现的材料证明,始用八卦占卜的是周文王。现在,中国的考古研究中,已经发现了一些商末周初利用八卦占卜的材料,因此,就有一些学者以此立论,说利用八卦卜筮,从商代就已经开始了,其言外之意就是说,中国自古以来就用八卦卜筮,《易》经从其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是占卜的工具。笔者对这种意见是不敢苟同的。理由是:
第一,现在发现的利用八卦符号以行占卜的材料,时间最早的只存在于商末周初,商代中期、早期的材料,则根本未有任何发现。以此没有商代早、中期的证据而行推论,说整个商代,乃至更早的时候,中国就存在着以《易》卦占卜的情况,是靠不住的;
第二,现在发现的材料,除去周初的材料之外,商末的材料又多集中在周文王活动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现在所发现的材料,多集中于周地和文王被囚的地域内,它都与周文王的活动有关,而与商王朝无关。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历史问题,现在,我们将考古发现的这些商末以八卦进行卜筮的材料列表于下,对其材料与周文王活动的联系,逐一进行一点分析:
 
 
 
目前发现的商末周初以八卦卜筮材料
文类
甲骨文
金文
陶文
序号
十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甲骨
甲骨
卜甲
卜甲
卜甲
卜甲
甲骨
父戊卣
陶罐
陶範
阳面
符号与文字
七八七六七六
八六六五八七
七五七六六六
七七六七六六
六七八九六八
六七一六七九
七六六七六六
八七八七八五
七六六七一八
七六八六七六
上甲六六六
父戊六六六
 
 
一八八六一一
一七六七八六
五七六八七一
七八六六七七
六六七六七一
六六七六一八
出土地点
河南安阳四盘磨
小屯南地考古队仓库
陕西岐山甲组宫殿十一号窖穴
安阳
 
泾阳
平阴
传为安阳小屯
安阳
安阳
时代
商末
商末
商末周初
商末
商末
周初
商末周初
商末周初
商末
商末
商末
商末
 
1950年春殷墟发掘报告》,载《中国考古学报告》第五册图版肆壹
《安阳殷墟发现“易卦”卜甲》,载《考古》1989年1期,作者肖楠
《卦画探源——周原出土甲骨上卦画初探》,载1979年第10《文物》。
《外》四四八
《录遗》二五二
《文物》633期
《文物》634期
《考古》611期
《邺》二上四十七
《考古》611期
《考古》61年第2期
 
① 现在发现的材料,以羑里为中心的有四批:河南安阳殷墟1950年春发掘到的甲骨;河南安阳殷墟发现的三件陶器;传为安阳小屯出土的陶范;安阳小屯南地1980年10月发现的一批甲骨。这些,都同文王被囚羑里期间的“演《易》”活动有着直接性的联系。
② 陕西周原发现的八卦卜甲。其中包括1976年在陕西岐山凤雏村甲组宫殿二号西厢房十一号“龟室”所在灰坑发现的筮甲;1979年9月在齐家村北五百米一处灰坑发现的一批筮甲等。在岐山发现的卜筮甲骨中,有的是祭祀商王“文武帝乙”的,因而,有学者认为,这些“卜甲的制作者,不是周君,而是他的敌人”,即帝辛。说这些卜筮甲骨有可能是西伯从商朝都邑带回到岐山的。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
“西伯”是商王册封的爵称,姬昌终其生他都是子袭父职的商臣。姬昌之父季历,先奉商王武乙之命西伐程,北伐义渠,因功得商王赏土地三十里,良马十匹,美玉十双;后又受商王丁之命征山西地方的燕京戎、余吾戎等。季历因此功高势大引了商王文丁的不安,害怕季历将来会构成对商王统治的威胁,于是,商王文丁十一年,在季历伐“翳徒之戎获其三大夫”到商都献俘报捷之际,文丁先是赏以只有商王祭祖时才用的圭瓒、秬鬯,并加其爵位为西伯。接着,在季历即将辞朝返回周地之际,就突然下令将季历囚禁起来。不久,季历就死在了商都。此后,姬昌(周文王)就暗中准备为父报仇。过了两年,商王文丁也死了,其子羡继位,这就是史书上所称的商王帝乙。
帝乙感到其父文丁对季历的处理有失,这将为商王朝的政权埋下不稳定的祸患,就采取与周修好的措施:先诏姬昌袭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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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竹书纪年》。
父季历“西伯”之爵位,又将其小妹许配姬昌为妻,其陪嫁女之嫁妆办得比其妹嫁妆还丰厚。对此,《周易·归妹》、《诗·大雅·大明》中都有记述。所以,姬昌在岐山周庙中祭祀商王,乃为顺理成章之事:
其一,论国法,商帝为君,西伯为臣,西伯在商帝“帝乙”新丧之际,不祭商帝就是不忠,就是公开的叛逆;
其二,论家规,商帝“帝乙”是西伯之妻兄,“文丁”是其岳父,“武乙”则是其妻祖,在商朝国丧之际,作为商帝亲戚不祭商帝则为丧失伦理的不孝之举;
其三,西伯虽密谋反商,但在时机不到之时,不但不能暴露其欲叛之迹的,而且是只有借机以祭商帝礼仪之隆,传出一种忠于商朝的虚假信息,才能更好地迷惑商朝新君,才更有利于自己。对此,姬旦在《周易·升》卦之中就早已说得很明白:“柔以时升,巽而顺,刚中而应”;“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王用享于岐山,顺事也”;
其四,正因为西伯在岐山祭商帝乃阳顺阴逆之举,其占卜刻辞也并不会展示于众,才在刻辞中有了称“王”作大、将商帝武乙、文丁、帝乙三代之序按口语习惯颠倒而刻作“文武帝乙”之举,以发泄其对商帝恨而不恭的内心情感;
其五,刻辞“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贞,王其邵 成唐 ,御服二女,其彝:血 三,豚三,斯有正”中的“二女”,即指商帝文丁嫁于姬昌为妻之女和陪嫁女,也就是《周易·归妹》卦中的“妹”与“娣”二人;其六,从该辞的刻制风格上,亦与周人刻辞风格一致。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岐山发现的周人祭商帝刻辞不是周文王所为。
③ 陕西泾阳博物馆所藏之甗,与山西翼城凤家坡发现的甗,造型一致,时代一致,筮数及其风格一致,这与季历奉商帝征戎之战有关,当为姬昌于其父出征前所造的特殊纪念物,一甗留于从陕西出征之地,一甗带到山西征伐之处。
④ 直到现在,全国所发现的以《易》卦卜筮之物中,唯有在山东平阴朱家桥九号墓出土的一件陶罐,从表面上看好像与周文王没有联系,但只要进行一点客观的分析,其与周文王被囚期间的“演《易》”有关则是极其明显的:受文王“演《易》”影响,殷邑制陶中出现了带筮数的陶器,今河南安阳小屯发现有带筮数的陶范为其证。如此,所制陶器就不只一件。有山东平阴籍人氏购一件稀罕之物带回,并在其死后作为陪葬品,就是顺理成章之事。且平阴距殷邑极近,带物便利。我们几乎可以断定,平阴朱家桥发现的带筮数陶罐,绝不是山东制作的,对此作一个科学鉴定即可明白。
⒋ 周初以八卦占卜之法并不普及。虽然,周文王早在商末就研究以古哲学经典《易》书之卦画进行卜筮。周初,其子姬旦又继其父为利用《易》经行占卜而对《易》书进行全面改造,并在《周礼》中作了法律性的规定。但是,从周初到春秋之际,还是有人沿用商代的老办法而以龟甲行占卜,史书上又记载有周室官员宣传推广以《周易》进行卜筮的事例。这种客观存在着的历史情况就说明,以《易》卦为工具而行卜筮,是商代及其以前没有的事,是周文王和其子姬旦搞起来的。
⒌ 《归藏》混入了周以后占卜文字,不能由此认定古《易》原为占卜书。清人马国翰辑《归藏》遗书而言曰:“武王枚占,穆王筮卦,盖周太卜掌其法者,推记占验之事附入篇中”,斯言良确。今观《归藏》所存爻辞,皆为四字韵语,抑扬顿挫,奇古可诵,且毫无占卜之类语言,它与周以后混入的占验之辞,语言风格不同,此亦可证古之《连山》、《归藏》原非作卜筮用书。
综上各方面的分析,我们就可做出这样一个结论:
历史上,所谓“文王演《易》”,就是用蓍草棍为工具,具体演算如何利用《易》经的六十四卦卦画进行卜筮的繁琐神秘之法。周文王,不是对中华民族思想文化发展做出历史贡献的“圣人”,而是抵制、封杀中国古典哲学传播,推行神道设教,毒化民族思想精神的历史罪人!正是由他的所谓“演《易》”,不仅完全蒙蔽了《易》经哲学经典的真实面目,使其哲理不能够在中国传播并发扬光大,同时,也使得这种比用龟甲简易的占卜之法在民间长期流行,毒害中国人民三千余年。这种迷信活动的流行,对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危害,是无法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