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小区业主共同决策的法律事项有哪些?(谢恒解答)


 问:我居住的小区今年6月召开了业主大会,并在房管局的指导下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请问谢律师,哪些事项是需要小区业主共同决策的?

  

  谢恒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包括:(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谢恒律师提示:上述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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