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3G冲突论"


    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3G业务推出可以用“3G冲突论”来形容,这就像一场变革的革命一样悄然来到我们的耳边。

   为什么我要用提出““3G冲突论””这个概念呢?过去我们很多人否认“新新世界”特别是属于变革的网络思想,90年代满大街的有钱人,却没有一个人看好互联网。他们害怕这种新的互联网变革会与自己的旧思想、新体系发生冲突。于是他们也担心自己的竞争对手第一个吃螃蟹,于是抱着尝试的精神,去试验了一把,于是他们成了互联网第一波“勇士”

    “千呼万唤始出来”如今的3G业务在相当长的时间还得“犹抱琵琶半遮面”业内一位人士这样自语到。相比之下国内的移动通信消费需求分析,期待使用3G业务的用户还不多,根据2008年底,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用户总数已超过6.5亿,虽然我们拥有全球第一的用户数量,但从用户对移动通信费用的支出中和消费结构分析,我国移动用户的群体主要出于低端用户,例如中国移动代表高端用户的“全球通”用户不足10%,而70%都是神州行用户,每个月的(ARPU值每个用户平均通信支出费用)仅为50元,中国联通的ARPU值就更低;从消费者结构分析,打电话和发短信是消费者主要使用的移动业务,这两类移动业务占总收入80%,其他非语音的增值业务无论是用户数量,使用频率和支付的费用都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国内3G市场的培育还需时日。

    然而,当前的现实表明,实实在在的跟进“3G”业务,哪怕是第一个提出公司产品融合3G的企业或个人都需要一番勇气。由于商务平台的升级,硬件的改良换代都给电子商务融合到3G链中提出了挑战;即使商务平台协调融合了,用户和平台之间必然发生冲突,而非简单的“改进”和“升级”从这个层面上看3G电子商务化究竟是平台的升级,还是用户自我需求要“升级”显然“3G冲突论”中了用户需求的“阿门”;不是简单的能用“降费”“换机”解决,由于中国的移动通信市场成长周期短,特色业务的培育需要较长的周期,以GSM为主流代表的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简称2G),理论上讲从2G的9.6KPBS提升到384KBPS(理论值是2MBPS)用户可以通过手机高连接网络、收发邮件、拨打视频电话,收看电视或其他多媒体的数据业务。

    要解决“3G冲突论”,必须重新审视”3G文化“一方面在国内用户大多数使用的还是语音和短信服务,对新业务接受程度低,付费愿望度低,资费敏感度高、而目前的3G业务主要以娱乐为主;而另一方面移动网络系统的技术发展往往是优先于终端的发展,而手机终端作为移动通信交互的第一界面其技术性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用户的最终使用。记得2000年,中国发展CDMA失败的关键点就是终端的架设上。而3G正是基于高速的终端数据流业务,对手机的芯片,电池的待机时间、手机辐射强度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然如果解决了“语音文化”和“短信文化”之间的升级,我们也就找到了“3G冲突论”的融合方式,虽然这样解释有点“偏颇”。如今科技革命的浪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迎接浪潮的同时,我们不应该“裸泳”

   在这里我仅想说明一点,“3G冲突论”为我们认识电子商务背景下的网络浪潮,提供可参考的事实依据。正视现实和矛盾才是我们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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