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费用管理的研究


 

1、前言
随着我国逐渐向国外开放,国外建筑业必将以其全生命周期费用管理的先进建造模式大力进军国内的建筑市场。有资料统计,发达国家基本建设的无效投资率平均约为一位数,而我国基本建设的无效投资率平均约为两位数。国内建筑业由于一向成本较高的问题必将降低乃至丧失其核心竞争力,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近几年关于我国建筑业如何降低成本的研究不少,但大多停留在工程施工层面。本文将引入全生命周期费用的概念,对建筑产品价值形成的全过程进行分析,寻求降低建筑产品全生命周期成本的途径,以提高我国建筑业的竞争力。
 
2、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费用管理的内涵
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费用管理(Full Life Cycle Cost Management-FLCCM)是一种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包括建设前期、建设期、使用期、翻新与拆除期等阶段总费用最小化的方法。它是一种可审计跟踪的工程费用管理系统,是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可行性分析和项目备选方案评价的分析工具;它能够作为工程设计的一种指导思想和手段,可以计算工程项目整个服务期的所有成本(含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等),以确定设计方案的一种技术方法。
 
3、我国建筑业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管理现状
根据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建筑产品全生命周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立项选址、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等前期工作;第二阶段为施工过程,相当于一般制造行业的生产阶段;最后一个阶段为使用维修和废弃处置阶段,相当于一般制造行业的售后阶段,其具体流程见图1。

 

 

 

 

 

 

立项选址

 
可行性研究
勘察
设计
施工
使用维修
废弃处置
设备生产
材料生产
工程监理
材料采购
劳动力组织
质量检验
设备采购
机械调拨

 

 图1 建筑业全生命价值链
建筑业不同于一般的制造行业,其产品大多为一次性产品,设计经验不容易积累,且多为露天施工,自然环境及地质情况复杂多变,施工中往往会遇到很多事先无法预料的问题。加之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还具有自身的特点,从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管理的角度分析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全生命周期价值链各环节“分而治之”、“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协调平台。一般制造行业研发、设计和生产由一个主体进行,这样可以把这些环节归集在一个共同的价值目标下。我国建筑业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和前苏联基本建设体制的影响,采用勘察、设计、施工平行承包的方式(如图2所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缺乏沟通,相互脱节,无法形成共同的价值目标。

业主

 
勘察
设计
供货
施工
监理公司
合同关系
业务关系

 

图2 勘察、设计、施工平行承包模式
而且长期以来始终以施工阶段的价值形成为重中之重,忽视了前期勘察、设计阶段及后期使用维修和废弃处置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其具体表现为勘察单位利益与产品成本节约脱钩,设计偏重功能形成,缺乏成本观念,后期工作被忽视,消费者成本缺失。使用维修和废弃处置在建筑业价值链中是最后一个环节,而在我国却往往被忽视。这两个阶段发生的成本属于消费者成本,也是全生命周期成本的组成部分。近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成本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然而尚未引起我国建筑业的充分重视。
(2)材料和设备生产与设计施工相脱节,没有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建筑链;材料、设备供应并不能根据各个工程特点量体裁衣,施工企业无法买到最经济合理的材料和设备,造成浪费。
(3)施工阶段管理粗放,成本有待进一步挖潜;建筑产品整个全生命周期成本大部分是在施工阶段发生、支出的。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粗放,参与成本控制的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虽然在施工阶段对成本控制做了大量工作,但收效不是很明显。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加强施工与设计的沟通,成本控制还是有潜力可挖的。
 
4、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费用管理的应用方法
4.1投资决策阶段
资金时间价值的存在,意味着同一数量的资金在不同时点上具有的不同价值。尽管资金时间价值的表现形式通常为利息率,但它不是一般利息率。一般利息率包括时间价值、风险价值和通货膨胀三个因素,资金的时间价值则代表了无风险的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水平。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投资项目决策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投资者而言,在不同时间付出或获得的同样数额的资金在价值上是不等的。使用最多的分析方法是贴现法,如净现值法、内部收益率法,这两个指标计算得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决策的结果,而影响计算准确度的关键要素是折现率和基准收益率,在计算和确定这两个要素时,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与方法》中提供的方法和参数,但也要考虑这两个要素的适时动态性。
4.2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要充分重视价值工程的应用。价值工程的目的是以研究对象的最低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使用者所需功能,以获得最佳的综合效益。摒除不必要功能可以降低造价,改进不足功能可以增加建筑物价值。在工程选材和结构选型中应用价值工程,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达到二者的优化统一。利用价值工程分析还进行可以进行设计方案的优选。
4.3招投标阶段
应根据不同的项目,选择适当的合同方式和适当的承发包模式。目前我国提倡以设计单位为龙头进行工程总承包和以大型施工企业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公司进行总承包,这二种模式下,施工单位在设计阶段就可以参与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开展可施工性研究。在评标阶段,在进行技术标的评价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建设方案,还要考虑未来的运营和维护方案,这两者均优的方案才是最好的技术方案。在评价商务标的时候,评价的依据应该由原先的合理的建设成本最低变为合理的建设项目生命周期费用最低。
4.4施工阶段
强调科学管理的重要性,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评价和工程施工方案的确定等方面科学合理,在施工阶段进行质量、造价、工期的三大控制,注重事前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工程的目标实行动态控制,进行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来保证项目按预定工期、预算目标造价、优质地完成。
4.5运营和维护阶段
要以全生命周期费用最低为目标制定合理的运营和维护方案。运用现代经营手段和修缮技术,按合同对已投入使用的各类设施实施多功能、全方位的统一管理,为设施的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以提高设施的经济价值和实用价值,降低运营和维护费用。
 
5、建筑业实施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管理的对策
从以上分析可见,我国建筑业传统成本管理中对全生命周期价值链关注的视野过于狭窄,在价值链中存在设计与施工关系不紧,材料、设备生产与设计、施工脱节等问题。针对以上这些问题,下面提出一些对建筑业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管理改进的建议:
5.1拓展建筑业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管理跨度
针对我国建筑业偏重于全生命周期中施工阶段成本的控制,而忽视勘察设计等前期阶段和使用维修、废弃处置等后期阶段成本控制的状况,在建筑业成本管理中应该拓展我们的视野,关注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成本的控制。不单单重视施工阶段的成本降低,而且要重视前期和后期阶段的成本挖潜。这样可以发挥设计对施工项目降低成本的关键作用,并通过对“生产者费用”和“消费者费用”的合理平衡,以求整个建筑产品全生命周期成本达到最优,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核心竞争力。
5.2提倡总承包模式,整合管理主体
我国建筑业设计存在计算偏于保守、缺乏灵活性,而且设计和施工单位脱节,设计单位不会过多的考虑成本降低等问题。因此可以借鉴发达国家采用的D-B/EPC总承包模式。D-B模式是业主把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的工作在一个合同下全部委托给一家设计-建造公司,EPC模式是业主把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委托给一家工程总承包公司。
5.3重视供应链培育、优化建筑业全生命周期价值链
以前的设计也考虑了一些材料和设备选用的因素,但是都是根据市场上已有的材料、设备进行选用,很难适应每个工程的特定需要,造成浪费。为此可借鉴日本总承包商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零部件订购采用的“指值方式”,即由总承包商中了解供应商情况的专业人员参与和指定零部件价格(称为“指值”),供应商按“指值”生产交货。而总承包商为达成“指值”,往往向供应商长期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使得达成“指值”的可能性大增。采用“指值”的方式,虽然局部加大了材料、设备的采购、制造费用,但同时也有效的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和各项性能指标的实现,对整个建筑业全生命周期成本的降低是有积极作用的。
5.4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作业链中各个环节的联系
利用现代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起统一广泛的商务信息平台,使建筑业作业链中各个环节及时沟通,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把业主和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设计部门。同时在建筑业内部加强各总承包企业间的信息沟通,充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我国建筑业的设计和施工的总体水平,以达到整个行业产品成本显著降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