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300万一分未花的背后


        现代快报上刊载了一篇《苏州官员贪300万一分未花:最大乐趣是翻存折》的文章,文章说原吴县市渔政管理站阳澄湖分站站长李永元利用职务之便贪污300万元,却一分未花,最大乐趣是翻存折。
        看了这篇报道,人们不仅要问,吴县市渔政管理站阳澄湖分站站长是什么样的一个级别呢?按现行级别顶多是个副科级,如此低级别的人,为何在短短的时间内贪污到300万元呢?李永元的犯事,水产主管部门难道没有责任吗?李永元贪污了为何又未花呢?
        文章说,1996年吴县市渔政站开始与下属阳澄湖分站订立“目标责任书”。渔业法规定,天然水域属于国家所有,阳澄湖的开发利用理应要经过当地政府颁发“养殖证”的,可吴县市水产主管部门及所属渔政站却将此行政许可与阳澄湖分站签订“目标责任书”。行政许可是被动行政行为,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也能签订“目标责任书”?正是因为签订了所谓的“目标责任书”,给了李永元可乘之机。吴县市渔政站在签订“目标责任书”之后,还有一宗错误,那就是未深入基层,全面掌握阳澄湖基本情况,为李永元虚报面积、贪污提供了方便。李永元身为阳澄湖分站站长,手握大权,阳澄湖的水面资源到了他之手,就成了贪污之源。
       李永元贪污300万元一分未花,有人甚至说他“某种程度倒很像‘葛朗台’”。那是由他不张扬、爱财如命性格的决定的,也是由于其家庭条件较好,没有必要花钱所决定的。至于其被抓后说的“想法”:第一是退休后过得舒畅点,第二是可以多留点给子孙。更是塞人耳目,李永元退休后,依靠工资收入完成可以过得很舒畅,也可将多余的钱留给子孙,再说,子孙自有子孙福,想的太多,不出事才怪呢?
       李永元案,给我们的反思是,不管是权力之大小,只要是掌握财权,就有贪污的可能。国家资源一定要加强管理,不能成为不法者谋利之工具。失去监督之权力,就会为当权者洞开贪污腐败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