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系列刑事案件田文华只是被判无期徒刑


 

三鹿系列刑事案件田文华只是被判无期徒刑

李华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玉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单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937.4822万元;被告人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

    另悉,这批宣判的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中,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蛋白粉”的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张彦章、薛建忠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5名被告人各获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2009年01月22日 19:20   来源:新华网 )

   三鹿奶粉事件,今天案件落定,人们关注的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作为一个生产奶粉的厂家,作为董事长的田文华这次的罪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明知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虽然是对市场上的奶粉有一些处理的决定,但是仍准许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10毫克/公斤以下的出厂销售,直到被政府勒令停止生产和销售为止。这样的一个决定自然是出自田文华许可之后才被执行的,而且是如果不是政府严令禁止,那么这些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会一直销售到市场去。因而这样的一个责任,已经不是什么领导的责任,而是在生产伪劣产品,而所谓的生产伪劣产品,已经使得生命遭受涂炭,现在只是被判无期徒刑,多少是辜负了人们的“期待”。

   田文华的命是保住了,让人们依然觉得不解气的是,这样的一位企业决策者,不被处以极刑,是说明这样的伪劣产品,还不至于直接死人罢了。因此说这样的一个刑期,似乎也是有宽容的成分呢?或是说,按照司法的解释说,田文华命不该为那些遭受痛苦,甚至是死亡的孩子的生命,而需要祭旗的必要呢?而她是不会求死的,是不会自己主动领刑的呢?田文华的态度不会有这样的大度,要是从维护食品安全的角度,其实你的命是否再继续活下去的意义已经不大了。要是你能够自觉领刑,自己能够大气一点直接,命领黄泉,其实也是多少能够换回人们的一点同情之心的。而现在的一个无期徒刑,显然是对于这样的今后的企业家还是有所顾忌的,不过不是真正能够具有的威慑的作用。

  如果是田文华在发现之初,就采取果敢措施,使得这些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在检测中一经出现就被强令禁止的话,那么那些死刑犯死缓犯的命运也不会如此。问题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是这位曾经在中国乳品业享受声誉的一位人物,竟会不顾孩子们的健康和生命,便不由地想到 现在的判决田文华没有上诉,应该是比较明智的,尽管她自己也很珍惜自己的性命,但是,如果她为自己的生命感到需要珍惜的话,那么,她就应该接受这一判决。问题只是依然没有人们所期待的“死刑”而她是应该领刑的,为什么不呢?一个无期,在用自己的“表现”来换回的一定的有期,而且她也许是会活着出来的,但是即使是她活着,也许只是作为一个中国2008曾经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的始作俑者,其他的意义似乎无须再用什么回味的必要。

  田文华活着是对中国食品安全的一个耻辱,她应该被判判以极刑。即使是一个死缓,那么也能够使得那些遭受三聚氰胺的家庭和死去的孩子们一个交代,那些被处以极刑的,何时得到这一严惩,人们已经知道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而想想这个曾经叱诧风云的田文华,如今依旧活着,自己不感到有愧吗?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