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国际税收纳税筹划(28)


3、怎样利用税收协定进行预提所得税的筹划?

征收预提所得税的是投资所得,即股息、利息、租金、 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税收协定一般都规定限制税率,一般是10%,也有更低的。就是说,不管该国税率比10%高多少,必须按10%或者更低的税率征税。例如,我国的预提税税率是20%,我国也得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10%或更低的税率征税。同理,如果我国居民从外国取得以上所得,该国税率是30% ,也得按照10%或更低的税率征税。

协定投资所得的处理规定

投资所得在税收协定中由三个条款做出规定。即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

1)股息:“股息”是指从股份或者非债权关系分享利润的权利取得的所得,以及按照分配利润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法律,视同股份所得同样征税的其他公司权利取得的所得。

对股息征税规定:我国对外所签协定中一般都规定来源国对支付的股息拥有一定的征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