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叫屈:大小人物都在捞,为何独判我?


甘肃陇南市政协原副主席任登宏因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但他颇为自己叫“屈”:“我身边不少有点实权的大小人物都在捞钱,就像老百姓形容的那样‘无官不贪、无官不腐’。为何我受贿金额不是最多的,却受到法律制裁?”(1月23日《半月谈》)

据有关报道,任登宏在陇南市礼县任县长、县委书记和陇南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多次收受他人所送款物共计人民币近140万元;另有130余万元和部分金条等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受贿所得予以追缴。

任登宏缘何在被判决以后还要为自己喊冤?

一是任登宏自认为被判得过重,希望在二审中能得到减刑。按照任登宏受贿的金额,这样的判决结果,法院应该已经考虑过“任登宏有检举揭发重大立功表现”这一因素了,否则刑期应该更长。而任登宏一定会认为,相比较那些动辄贪上几千万最终也就被判个十来年的,副厅级的任登宏得到这样的判决,显然感觉有点重了。

可对于更小的贪官来说,“受贿一万判一年”几乎成了司法惯例,副厅级任登宏受贿200多万才被判11年,您就知足了吧。

当然,当事人希望追求最好的结果本也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中国实行的是“成文法”制度,是以追求理性为目标的司法制度,而非英美法系所使用的“判例法”。因此,所贪金额相同判决结果差距巨大或许也是中国特色。

二是企图在“法不责众”下蒙混过关。任登宏利用当前贪腐现象较为严重的社会现状,利用民间一股“无官不贪、无官不腐”的“仇官”心态,公开为自己鸣冤叫屈,意在博取社会的同情,激起舆论的关注,以期达到和身边实权人物“要进大家进,要放大家放”的结果,最终为自己的罪行开脱。

三是任登宏希望有实权的大小人物快来为自己说话。此前已经被任登宏检举揭发的官员,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否正在查处?但这些人现在应该比较难受,肯定不会出面来保他了;而任登宏抛出“我身边不少有点实权的大小人物都在捞钱”这样明显带有要挟含义的话之后,一些和任登宏曾经“同贪”但至今仍未暴露出来的官员,恐怕就有点坐不住了,他们应该会想方设法去安慰任登宏,会带着“心存感激”的心态想办法去帮任登宏一把。

任登宏在一审判决之后,公然为自己叫屈,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任登宏所说“实权的大小人物都在捞钱”恐怕并非空穴来风,虽然有为自己开脱之嫌,但却符合当前“窝案”现象较为严重的社会特征。

我们的司法部门当认真对待任登宏的叫屈,举一反三,将任登宏身边的腐败分子一网打尽,还任登宏一个“公平”;我们的制度设计者更应该重视,是什么导致当前的腐败现象如此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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