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理论学习讲义:坚定不移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

     回顾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不免发现我们的人民民主是全国各族人民在党领导下经过二十八年的艰苦卓绝的英勇斗争取得的。中国共产党在争取人民民主的革命斗争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流砥柱作用。我们可以从历史角度来看,我国的人民民主离不开党的领导。

     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政治核心,来领导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而中国共产党不谋求自己的私利,而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可以说,是历史和现实都选择了我们党。不懂得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就不懂得社会主义民主的真谛,就不能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就无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关于这一点,我们需要今后我党是否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的忠心拥护,关键在于自身建设,关键是否始终做到“三个代表”。

    (二)由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和实质。这一点,我想下一个内容详细介绍。

    (三)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可靠保障的民主

     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世界上从来没有超阶级的民主。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被统治阶级是没有民主的。

     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只有在统治阶级内部实现充分的民主,才能使得国家政权获得有效的政治支持和必要的政治力量,才能有效地实施对于被统治阶级的专政。同时,专政是民主的政治保障。只有实施对于被统治阶级的专政,才能巩固特定的国家政权和统治阶级的政治地位,保障社会政治的稳定和谐,才能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的人民民主需要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可靠保障。

    (四)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不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我党根据民主实践探索出一条科学的民主之路,就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一定选区的选民通过民主选举形式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在这里,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体现民主;人大代表必须集中代表所选区人民的利益、反映选取人民的意志。在各级人大会议期间,也必须实行多数决定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在贯彻执行时,其他国家机关和人民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体现集中。

     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议事,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在此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集体决策,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以落实和满足。实行民主集中制,还要求“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反对无政府主义的“大民主”,反对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

   二、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的统一。民主的“新型”主要在于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民主。如果对绝大多数人不实行民主,就失去了“新型”的意义。也可以说,社会主义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在中国,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就从经济基础上决定了中国的民主不受资本的操纵,不是少数人的民主,是最广大人民的民主。在中国,享有民主权利的人民范围包括一切不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因此,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三、人民民主政治权利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一)知情权

     公民的知情权就是了解权、知悉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国家机关掌握的信息享有了解的权利,其本质是对公权力的限制、民众私权的保护,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等。

    (二)参与权

     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人民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公民可以依法通过选举、投票、协商、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批评、建议、通过平面媒体和网络讨论国家政务等各种途径和形式,享有参与权。

   (三)表达权

     表达权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涵盖宪法所规定的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以及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自由、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控告的权利等等。

    (四)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主要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控告权、检举权等。如: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信访办公室网站、中纪委、国家监察部举报网站、全国组织系统 “12380” 专用举报电话开通等。

    四、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维护人民民主政治权利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一)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二)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五)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六)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结束语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这是2007年12月秦友刚在教职工十七大理论学习会议上的讲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