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月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深入推进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务求取得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新成效。要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将2009年作为因公出国(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年,特别是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先行审核,从经费上严格约束。(2009年1月6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尽《条例》中对干部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中违纪违规行为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是,干部因公出国(境)旅游中,仍然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腐败现象和问题。
官员明目张胆地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打着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的幌子而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现象,一直是官场上的一大诟病。更有一些官员为了逃避惩罚、制裁等原因而因公出国(境)考察不归,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为了切实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2008年4月以来,中央组织开展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建立了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创新了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取消了一批没有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查处了一批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特别值得欣喜的是,中央还将2009年作为因公出国(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年,但是,基层官员的“出国考察门”,能不能真的在中央的“执行年”前将“门闩”紧插,将“大门”紧闭吗?恐怕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
应该说,中央加大对官员因公出国(境)旅游的制止力度、规范力度、打击力度,足见中央对惩治党内各种腐败现象的信心和决心。但是,中央的制度“执行年”,严重地拷打着地方官员的执行力,要想取得预期的良好效果,还需要下真功夫,出实着子,用硬措施。
官场上,向来有些官员早已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轻车熟路。他们对中央和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也不是不学习,更不是不执行,但是学习在形式主义上,执行在官僚主义中。也许从会议到会议、从文件到文件等的传达学习不会少,从文件起草到制度上墙等贯彻落实也不会少,但是由于外部对领导者权力的管束,尤其是对其经费使用的管理上,偏软偏松,使得传达学习变成“空对空”,贯彻落实变成“皮贴皮”,而在领导者的思想深处、行动之中,并没有多少实在的体现,甚至还会有些官员很擅长打擦边球,换个名义、改个名堂,照样我行我素。因此,要想使中央的制度执行年取得实效,必须强化对基层官员的严格管束,使其施展不开手脚,没有钻政策、制度空子的机会。
官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部门多、业务范围广的综合性工作,因此,必须统筹协调,打好“组合拳”,唱好“合作歌”。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主动性。要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要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先行审核,从经费上严格约束。要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重点查处虚报出国(境)任务,通过购买邀请函骗取批准,擅自延长国(境)外停留时间,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等案件。要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级领导干部要明确责任,带头严格执行外事管理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和经费审核工作。另外,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各级外事和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任务和经费审核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坚决不予放行。各级外事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外事服务中心的监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党政干部遵守和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考评)内容。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旅行社为公款出国(境)团组编造虚假日程、购买邀请函等违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党政干部出国(境)任务审批、经费来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对违反规定的出国(境)团组负责人、任务审批和经费审核部门责任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严重的单位,要追究其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其实,检验执行力的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公开。对于官员因公出国(境)的所有环节、所有事项、所有人员,都进行全过程的公开、公示,“晒”在阳光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就不愁管理和规范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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