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 昨天上午9点,在北京朝阳法院,轰动一时的原厦航航空安全员范后军起诉厦航侵犯人格权一案正式开庭审理。记者从范后军的委托代理人张起淮律师处了解到,继去年11月28日原被告双方交换庭前证据后,昨天庭审中原告又出示了5份新证据。截至记者发稿,此案的审理仍在举证阶段。
张起淮向记者介绍,目前他已提交了24份证据,昨天递交的新证据包括一份2007年范后军勇救落水儿童的证明;合肥市公安局出具的范后军无犯罪记录证明;范后军所居住的小区居委会为其出具的为人正直证明;范后军新单位为其出具的工作态度优秀的证明;各大网站论坛中对范后军 “妖魔化”的言论证明。
鉴于范后军有危害航空安全的可能性,我们有权拒绝其登机,并不侵犯其人格权。”在昨天的法庭上,厦航代理人辩称,范后军自2003年竞选空警落选后,不能正确对待,采取过激言行威胁恐吓领导,并且在特殊敏感期间上访,甚至殴打厦航的领导,并将酒精泼在地板上拿出打火机相威胁。
昨晚,张起淮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 “厦航的决定十分荒谬,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有此规定。”他表示,目前在我国,只有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构有权采取边控措施。我国尚未建立旅客 “黑名单”制度,对此民航总局也未出台任何指导性意见或统一标准。他认为,在此种情况下,任何航空公司都无权随意制定旅客 “黑名单”。见习记者 丁孙莹 实习生 曹亚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