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灰阑记》断狱思维 说起


从《灰阑记》断狱思维说起

谭汝为

按 语:这篇文章涉及古代法律诉讼,引发许多联想。但隔行如隔山,因本人不懂法律理论,故敬请好友——天津廉立律师、天津老唐和欢乐使者三位法学专家点评指正。


前几年,看电视连续剧《绍兴师爷》,其中有师爷巧妙指点湖广总督张之洞审断“妻妾争儿”讼案的情节。其实,这个故事情节完全照搬元代杂剧《包待制智勘灰阑记》(简称《灰阑记》),了无新意。

元人李行道创作的《灰阑记》杂剧,故事大致是:员外马均卿有一妻一妾,侍妾张海棠生一男孩叫寿郎。马妻和衙门赵令史私通,毒死马员外,逼迫海棠抛妻别子,只身出门。马妻反诬张海棠谋害丈夫。为谋夺家产,马妻和赵令史买通街坊四邻作伪证,众口一词的证明:“马员外的独生子是大妇所生。”昏聩的审官轻信一面之词,动用酷刑笞挞,致使海棠屈打成招。此讼案由开封府复审,包拯命衙役用石灰画一圆圈,让海棠的孩子站在圆圈里。命马妻和海棠各执男孩一手,用力向外拽拉。言明:谁把孩子从圈中拉出,小孩就属谁所有。海棠心如刀绞,惟恐拉伤儿子,不肯用力;而马妻却勇猛异常,竭尽全力将孩子拽出圈外。包拯察言观色,以母爱真情为准绳,毫不费力地判明是非,把男孩判给海棠;并审清了马妻和赵令史的罪行,对其严加惩办。

《灰阑记》的故事源头,还可以追溯至东汉应劭在《风俗演义》中记载的故事——河南颍川妯娌两人“争儿”,诉讼官府,三年不决。最后惊动了朝廷,由丞相黄霸亲任主审官。黄霸令一兵卒抱住小男孩,让诉讼双方前去夺取,谁能夺下,孩子就归谁所有。其结局不言自明:“长妇抱儿甚急,儿大啼哭,弟妇恐害之,因乃放与,而心凄怆,长妇甚喜。霸曰:‘此弟妇子也!’责问大妇乃伏。”

由此联想到另一个有趣的审案故事——《聊斋志异·太原狱》描述的一起奸情案:太原某家婆媳双双守寡。中年的婆母和村中一无赖私通,儿媳屡屡劝阻不果。婆母却倒打一耙,反诬儿媳有奸情,并以此为借口,企图把儿媳赶出家门。案讼于官府,县令下令拘捕那个无赖,三方对质。开始时,无赖一口咬定“两无所私”。县官下令动刑后,该无赖却招认“与儿媳通奸”;可是儿媳坚不承认。历经几位官员分别审问,但此讼案却久拖不决。最后由进士孙柳下复审此案。初审之后,主审官即命衙役准备刀斧、砖石,明天早晨审案时用。次日公审,孙柳下宣布:“此案不必审求清晰,淫妇虽未定,但 奸夫则确指无疑;此案应归罪于无赖一人。”下令让婆媳二人各持砖石惩罚那个无赖。儿媳衔恨已久,抱巨石砸向无赖,欲置其于死地而后快;而婆母却拣起小块砖 石击其臀腿而已。审官又命改用刀斧惩罚,儿媳切齿操斧奔赴,而婆母却持刀逡巡不前。至此,谁人与无赖有奸情,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黄霸、包拯审案,判定心慈手软一方胜诉;孙柳下断狱,宣布心慈手软一方败诉。前者以母爱为审案依据,后者以情爱为断狱准绳。两类案例,情节虽异而理念相通,可谓趣谐理惬,貌离神合。

这类巧妙而诙谐的审案故事历史久远,不仅为中国所专有,在国外也不少见。上自印度《佛经》、希伯来文的《圣经》、阿拉伯文的《古兰经》,都载有类似的故事。现代德国戏剧家布莱希特的剧本《高加索灰阑记》就是根据中国元代杂剧改编的。日本当代动画系列片《聪明的一休》也采用了此类断案情节。从事比较文学研究的专家对此进行考察研讨,以弄清其故事的滥觞和发展流变,确实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但是,我想:这种断狱思维源于对母爱亲情的逻辑推理和判断,是人类共有的思维模式;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