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连载《老男孩》【第四章】


【4】老男孩出现在我刚来北京时候一个极端孤独的晚上,那天我和相恋两年的女友分手了,寂寞得可怕,我的直觉感到孤独就是个形影不离的魔鬼,我甚至能看到它的影子,它是个头发乱蓬蓬的侏儒,或者是一个满头髯发却还在发育的小狮子,我一刻也不能在房间里待着,我去了人来人往的大超市,企图掩饰我被孤独跟踪的事实,但这并没有使我感觉好一点,人群中我依然感到他追踪不舍的脚步,我们上演了一出追踪和逃跑的大戏,我在人群的掩护在琳琅满目的货架里穿梭,同时飞快地买了几瓶啤酒,并进了电梯,同时在电梯们快关上的瞬间,我又跳了出来,飞快走向楼梯,身后还传来几句“神经病”。

我进了地铁,故技重施,我确信它跟着我上来后,又在地铁门关上的一瞬间出来了,上了反方向的另一个地铁——北京的二号线是环线,两个方向都可以到家。

我累了,但在回家的小路上,我的直觉感到它还在,一定在,我都几乎闻到他的味道和听到他的脚步,我放弃,我认输,我被你吃了总行了吧,我被孤独打败了。

回到房间我把自己灌得小醉,但总是觉得角落里有个影子,我把手机也砸了,在窗台上像个野猫一样唱歌,最后,孤独开始说话了,他说,“你能陪我玩一下吗?我很孤独。”

 

海明威曾说过,“你可千万别相信死神是镰刀和骷髅,它很可能是两个从从容容骑着自行车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儿。或者是象鬣狗一样有一只大鼻子。”所以你也别相信神长的像个大胡子的思考者,,或者是满脸红光的弥勒佛,神其实就是你小孩时候的摸样。

他说他叫老男孩,正式名字是孤独之神,他其实从小就在我身边,我不知道而已,他还告诉我,每个人身上都带着神的碎片,事实上,一些大艺术家远如已故的梵高,海明威,近到当今中国的王朔,都是能把老男孩保存得很好的人。

一个显而易见却又常被人忽视的道理是——为什么我们在从小一起长大的人有着某种特别的亲切感,那就来源于,在我们还是神的时候,我们一起相处过,而当我们退化成人的时候,我们由于缅怀那段神奇,魔幻的时光,我们的本能或者潜意识洞察了对方也是神这个道理,所以,而为什么长大以后的朋友总是不如小时候的亲,就更加印证了这个道理,没有比渎神更加令人不安的事情了。

 

我去车站售票处买了一张去南方的火车票,我中学一个耍的好的哥们肖潇说在南方有个项目我们合作能赚一笔,但他在电话里神秘地不说具体内容,我们在中学属于那种”穿一条裤子”的人,我们还效力于同一个球队,一起打群架,泡妞,喝酒,最可贵的是,学习上我们还是争“一哥”的有力对手,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里,我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我欣赏他正如他欣赏我,我们本质上都是赌徒,而非平凡老实之人,在我悟到我有老男孩的时候,我甚至坚定地认为,他肯定有,并且保存完好无缺,甚至可能以他的悟性,他早就发现了老男孩的存在,并正在犹豫要不要告诉我这个秘密——可能是害怕我不能承受或者害怕天机泄露才三缄其口。退一步说,就算他暂时不知道也没有关系,以他的智商,我稍微点拨一句他肯定就能大彻大悟,然后我们组织一个“老男孩”俱乐部,甚至以后做大了能把“老男孩”申请成世界非物质遗产保护起来。

这就是我去南方的目的之一。

 

而另一个思念南方的原因说出来令我害羞,因为我或者说我的理想主义部分——老男孩——还一直还没有融入北京的生活,老男孩从小生活在那个妖娆艳丽,植物疯长,潮湿温润的南方小城,所有的魔幻时光也都是在那里度过,那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树都承载了老男孩神奇的幻想和故事,“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英国的小说家毛姆是这样说的。

而北京,已经变成一个圆环套圆环的庞然大物,这个怪兽还在不断吞咽,不断变大,六个环加上东西南北交错的街道,从地图上看起来像是一个大靶,靶心就是天安门,环路北京分成了几个城市,老男孩说,二环到三环之间“回”字型的部分其实是另一个城市,而三环到四环之间那个空心“回”字型的部分又是一个,我们用尺子算过,不久以后,西安可以纳入北京的六十环,我的家乡湖南的那个小镇可能会排到二百多环也不一定,到时候,我们就都是北京人了。

但事实上,我只承认二环以内是北京城,约会于小可可能是因为我想如果勾搭上一个北京的果儿也许可以稍微融入一点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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