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利要求对方停止发行袁伟民的新书


谁有权利要求对方停止发行袁伟民的新书

李华新

 

  袁伟民的新书《袁伟民与体坛风云》上市以来,舆论围绕其中披露的种种体坛内幕引发了一系列热议。其中最大的焦点当属书中暗指中国体育另一元老何振梁在北京申奥过程中曾做出一些消极行为1015日,由何振梁任会长的北京奥林匹克文化促进会向出版该书的江苏人民出版社正式发出公函,严正要求立即停止发行此书并消除恶劣影响。江苏人民出版社在16日收到该公函。2009101707:54  来源:人民网-体育频道

  据《长江日报》消息,这封公函的内容为:贵社出版的《袁伟民与体坛风云》一书,存在多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并以国际奥委会资深委会的提法诋毁诽谤我会何振梁会长。贵社未经审查并核实史实,既涉嫌损害国家荣誉及泄露机密,并严重侵犯了我会何振梁会长的名誉权。现我会严正要求贵社立即停止发行此书并采取措施消除恶劣影响。我会保留通过行政程序及法律手段解决此事的权利。

其实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们是无法知道其中的事实真相的,袁伟民在新书的发行时就表示,这本书的目的只是还原历史真相,就事论事,并不是要挑起纷争。但联系前后文以及书内给出的当事者身份等种种线索,还是可以推断出书中所指的某资深委员就是何振梁。在媒体的关注下何振梁做出公开回应,称袁伟民在污蔑自己。而袁伟民对此回应说:一个人在某个问题上、或在某阶段有错误,不代表否定他的过去和全部。只是因为这个人的所为涉及到历史,所以当事人有责任为历史留下真实的一面,让历史尽可能接近事实。

这样的表达其实也是很明确的了,而且何振梁也是可以用出书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这一事件的看法和认识,或是将出事情的真相,而其中是否涉及到高层的意见,是否可以合盘说出,是否可以说出,那也是何振梁自己把握的。因为作为一个公民你们是有自己的出版自由的。

问题是现在的这家“促进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处理此事是否合适,是否江苏出版社会因为你的一纸公函,就停止出版该书,或是采取措施消除其影响,或是按照现在的文责自负的原则,这家促进会要起诉袁伟民先生,都是可以的。问题是现在采用此种方式来要求一家出版社,是否合适,其中的问题都是可以商榷的。

只是,人们从中感到了一些不大对劲的味道,因为对方不停止你就可以起诉,那么就不如直接起诉打这样的一场官司得了,你可以起诉出版社。可以起诉出书人,这些没有什么不可,但是你要求对方不在出书,这样的一个要求也许会扩大对此事的处理。

因为你既然是代表了一个团体来发言,那么好则其中的问题就会变得很微妙,因为对于作者来说,他的本意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并没有存在对人身的不敬的话语,而且即使是对方有一些不当的言辞或是举动,是否可以说的清楚,或是现在在当下可以说的清楚,就是另外的一回事了。本来这样的事情,何振梁先生自己出来说明白就可以了,而完全没有必要让促进会出面,那样的话,只能是使得这其中的官司味道升级,也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因为作者自己出书,是个人的出版自由,他是没有必要来向一个事先并不知晓的,还会有某某会的组织会不同意的。

因为这样的一纸公函江苏方面会同意你的说法,或是说会听你的说法吗?或是说,这样的一个事件,是否会因为高层的从中的调节就此停歇,笔者也不知道,只是觉得这里的一些方式,颇不是现代的法治社会的气氛使然。

何振梁先生还是很大度的,他说,必要的时候会说出一切,那么什么时候是必要的时候呢?这个时间点应该如何把握,人们无法预测,是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还会惹起更大的麻烦,或是由此而引起人们预想不到的事端,其实,这种袁伟民出书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可见要真得还原历史的真相,尤其是这些已经身为高层人士在涉及到敏感问题的时候,还是需要相当的慎重。

让历史尽可能地接近事实。经过5年的深思熟虑,袁伟民要高调还原历史真相,而何振梁先生也是可以说出历史真相的。那时不知道袁伟民先生自己名下是否也有同样的什么会,来做出什么发言和要求。

历史的归历史,个人的恩怨归个人,或是不把个人的推断,放入历史的背景中还原,作为高层人士,你们都会有普通民众不知道秘密,如何披露如何避免引起事端,这个度如何把握,悉听尊便,还是自话自说;任其东南西北风,足下依旧稳坐凉亭把酒问秋风。其实也是一种境界。

可是谁有权利要求袁伟民的新书停止发行呢?!

谁又不希望何振梁先生说出好人就是自己的新书出版呢?!

时间是最好的明辨是非的评判老人。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