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的宏微观效益分析


 

商业保险的宏微观效益分析
陈柳钦
(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研究所,天津,300191
古往今来,许多睿智的人都极其推崇保险。例如:前英国首相邱吉尔就曾说过:“如果我办得到,我一定把‘保险’这两个字写在家家户户的门上,每一个公务员的手册上,以及每个公司团体的章程上。因为我深信透过保险,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务员,每一团体只要付出微小的代价,就可以避免永劫不复的灾难”。胡适也曾说过:“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做是现代人”。
商业保险在中国处于刚刚起步价段,中国平均每十个人才有一张保单。现今社会上仍然有很多人不认同保险或者不清楚保险,以为买的保险就是一张白纸,买菜还能吃,买衣服还能穿;那是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买保险要想获利在短期是看不出来什么的。在国外,基本人人都有保险,保险的理念已经值入国民的思想。在美国,平均每人拥有大约7张保单。在日本,平均每人拥有大约10张以上的保单。香港的大学生大约23周岁毕业,他们刚毕业时一般会为父母买1张养老保单,算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第2张保单是为自己的生活、疾病提供保障的意外、医疗保单;香港人约二十七八岁结婚,这时候一般会为自己买一份人寿保险,受益人为妻子,在自己发生意外时,爱人仍然可以正常生活,这是第3张保单;结婚之后,为孩子购买一些意外或者疾病保单,是家庭必须的第4张保单;第5张是孩子的教育储蓄保单;在30岁左右,港人开始为晚年生活着想,通常会买一张大病养老保险,这是第6张保单;30岁之后,港人才开始拥有自己的房子,买房之后,通常也会买车,第7张就是为车房购买保险。第8张是预防身故、提供还债保障的保单;在晚年,为将来的遗产转移购买一份保险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是第9张保单。
一、新《保险法》让你投保更安心
2009228,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保险法。2009 101开始,“潜伏”了近一年的新《保险法》正式实施。与现行《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最大的亮点就在于从制度设计、规则完善等方面进一步凸显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而对保险公司则给予更多的约束。新《保险法》最核心的三大变化是突出了保护被保险人,突出了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突出了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对保险业的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更好地帮助被保险人防范风险、依法维权。主要表现为:强调保险合同相对性,双方利益平等保护;订立合同遵循公平原则;首次提出保险合同生效概念;格式条款存争议作有利于被保险人解释;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有说明义务;投保人应如实告之,诚信投保;第三者损害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等等。修订后的保险法告诉人们,读懂新《保险法》,会让所买保险更保险。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新《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二者在保障社会成员生活安定、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的和作用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社会保险处理的是社会风险;商业保险处理的是可保风险。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这么说,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拐棍,是补充社会保险的,有商业保险你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比较高的生活水准。
表1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性质对比
比较项目
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
保障对象
全体公民或劳动者
自愿参加的社会成员
目的
保障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保险公司的主要目的获取利润
保险性质
以实施国家的社会政策或劳动政策为宗旨、依法强制实施的政府行为,体现社会的互济性、补偿性。
自愿参加,依保险合同实施的合同行为
保险费支付
由个人、企业、政府三方面合理负担
个人负担
保险金给付原则及标准
强调“社会公平”原则,即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强调交费相等,但强调给付相同给付标准原则上是统一的。
强调“个人公平”原则,即权利义务完全对等。给付标准以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来确定,交费多收益高,交费少收益低。
保险功能
满足社会成员生、老、病、死方面较低层次的需要,即生存需要
满足人们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与社保配合可使保障水平可以相对较高。
经办机构和经营体制
经办机构为劳动部门,由国家专门设立,各级社会保险局统一管理,对资金的运营不征税。
经办机构为商业保险公司,由商业保险公司按企业原则经营管理,国家对其经济活动征收有关税费。
采取手段和方法
是一种社会行为,国家强制执行。
是一种商业行为,自愿参加。
法律基础
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约束。
属于经济立法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约束。
三、商业保险的社会“稳定器”效应
社会保险只能满足社会保障最基本的需求,而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收入的增长,社会成员对退休后生活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较低的社会保障标准也越来越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会保障供给上的不足,有利于建立一个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安全网,满足社会多样化和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
商业保险天然的社会属性和保障功能,决定了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应当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商业保险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就其属性和功能看,其触角渗透到经济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深入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是稳定的“晴雨表”、安全的“稳定器”、发展的“助推器”,它与社会保险有异曲同工之处。首先,商业保险提供经济损失补偿与给付,帮助被保险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在社会再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中,各种天灾人祸无法完全回避,投保人通过缴纳少量保费,把未来不确定的损失转化为确定的当期支出;商业保险人通过保险制度的安排,应用大数法则和概率原理,集合多数经济单位,建立雄厚的保险基金,实现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补偿,从而发挥着商业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功能。可以说,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社会互助制度,这种制度是通过市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内在的高效率。其次,商业保险分担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参与构建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网。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所追求的目标。如在美国,一般有三个层次的保障:政府提供的保障;企业(雇主)提供的保障和个人提供的自我保障;这三个层次的保障为社会提供了一个稳固的安全网。在这三个层次的保障中,企业(雇主)提供的保障和个人提供的自我保障都是由商业保险直接运作的,商业保险已经全面渗透到社会保障领域。第三、商业保险的发展,直接为社会提供了可观的就业岗位,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就我国而言,保险业目前从业人员已达150多万,占整个金融业提供就业岗位的40%,其中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的就业机会约为80余万个。第四、应用其责无旁贷的社会治理功能,参与到社会安全治理、社会救助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各个环节,针对养老、失业、医疗等比较集中的问题和矛盾,发挥商业保险的独特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服务。
四、商业保险对老百姓生活的微观效应
对家庭来说,(1)保费的支出可以换取相对较大的风险保障,可以以小钱防范风险;(2)保费开支是以确定的支出防范不确定的财务损失,有利于家庭的财务稳定和财务计划;(3)及时的保险赔付使家庭更加稳定和安全。有足够保险的家四平八稳,无保险的家如履薄冰。
对个人来说,社会保险是保障人们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少病能医,老来有粥”;而真正能达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靠、去有所留”等目标的只能选择商业保险。自我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家庭结构变成了“4:2:1型,即一对夫妇要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除自己外,人均要负担2.5人的生活费用;这显然是无力承担的一副重担,所以“养儿防老”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想在老年过上安康生活,只有靠自己未雨绸缪,早早做好保险规划,这是社会进步的大势所趋。所以人们在年轻时早准备早投入,年老时就可以有充足的生活保障,从而渡过一个“夕阳无限好的晚年。
俗话说,“食五谷,得百病,尤其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日趋激烈,小病小灾的,人们还可以抵抗过去,一旦大病临头,许多人纵使债台高筑,家徒四壁,也无力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有的家道富殷,也会因一场大病,耗尽积蓄。据中国卫生部统计,人一生患重大疾病的机率高达72.18%,在我国因病死亡的重大疾病中,恶性肿瘤,脑溢血,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四种大病占了76%以上。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在2001年就已达到1.2亿人,占全世界的30%左右。我国每年新增白血病患者4万多人等等。许多未投保险的人因勤劳而致富,又因生病受灾而变穷的例子真是数不胜数。真可谓“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如果买了保险,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子女在父母面前永远是需要保护的孩子”,这种观念使中国父母对子女有更多的经济义务,父辈与子女的经济联系往往持续到子女就业婚嫁、生育之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小型的核心家庭增多,子女从教育费用到婚嫁费用,负担很沉重,如果家庭收入水平都不高,承担这些费用将是很困难的。所以许多适合少儿的保险品种无疑为望子成龙、望女成风的父母送去了及时雨。
李嘉诚说:“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的财富,其实真正属于我个人的财富是给自己和亲人买了充足的人寿保险。”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生充斥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简单地说,保险就是爱的延续,是投保人家庭责任的体现。透过保险,给自己一份安心,给家人一份保障,确保万一发生事故时,自己与家人都能尊严的生活,才是保险人生的真谛。
五、结语
保险其实是像是雨天的一把伞,为你遮风挡雨;当艳阳高照的时候,我向你推销雨伞,你一定觉得没必要,甚至嗤之以鼻;当风雨来临时你再在风雨中到处找伞的时候,你可能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如果你早早准备好了雨伞,风雨突来时只需轻轻撑开,就能为你挡住雨水。所以古人有句话说的很对--居安思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