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方宏进


  我相信方宏进

  这两天方宏进“涉嫌诈骗”的消息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因为知道他是我老同学、老朋友,所以一些朋友都来询问情况。我不太清楚具体情况究竟如何,但凭我对他的了解,方宏进不是一个会赖人钱的主儿。有时候钱没带够,朋友替他垫付了,他会心急火燎地把钱还上;但别人欠他的钱,他却不太上心。他是有做生意的爱好,但却不是贪财的主儿。记得毕业那会儿他曾说过,他要赚钱在深圳盖一幢三十几层的大楼,每一层都以我们班的一位同学名字命名。那年我们研究生班同学老师三十多人在北京郊外渡假村欢聚三天,吃喝玩乐所有费用都是他与另一位居港的同学私下承担了。而且据我跟他二十多年的经验,他从来不向私人借钱,我相信,只要跟他熟悉的朋友都能证明这一点。

  说到借钱,在如今这个市场经济的社会中,如果你有机会赚大钱,那就会有许多人追着要借钱给你;一但你生意砸了,那些借钱给你的人就都会争先恐后地逼你还钱,他们这就跟开银行是一回事儿。市场经济嘛,生意砸了的事是经常发生的。只不过银行都知道,借钱给人总是有风险的,所以一般是不会因你生意砸了还不上钱就说你是“诈骗”。但企业、个人就难说了,一旦觉得你还不上钱了,就会紧逼,再不行,某些有点能耐的人就会设法请地方公安帮忙来要债,而公安若要介入经济纠纷,就只能先按你一个“涉嫌诈骗”,否则它凭什么?

  然而根据方宏进的声明,这一次他也还是“根本没有向人错钱”,他的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经济合作关系完全的是合法经营,经营受挫,合作一方无力履行经济合同,也是很正常的事,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是,某些地方公安为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地方保护主义效力,制造借口介入经济纠纷,纯属“狗拿耗子”。更有一些无良媒体热衷于炒作,故意把“经济纠纷”与“合同诈骗”这两档子事混淆起来。

  网上常会有一些人,似乎见不得别人好,总是巴望着人家倒霉;而一旦真有人倒霉了,他就幸灾乐祸,见人就说“你知道吗?XXX栽了!”我们的一些媒体就特别愿意为这些人制造新闻:见谁“风光”了,就千方百计地整他点烂新闻;一旦真有哪个名人“栽”了,那可就非落井下石不解其恨了。如此“媒体舆论”其实只不过是在培育一些人的阴暗心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