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除不再依靠土地的农民工在农村的“老根”(二)


拔除不再依靠土地的农民工在农村的“老根”(二)

 

 

拔除不再依靠土地的农民工在农村的“老根”
 
  中国经济时报:您的意思是在当前的城市化过程中,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依旧不平衡?
  张曙光:是的。让进城人口完全离开农村,变成真正的城里人,彻底拔除其在农村的“老根”,是世界各国城市化的共同道路。虽然具体实现方式有所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人口的流动及其土地和房产的流动基本上是同时进行的,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我国的城市化之所以是半拉子城市化,就在于只有人口流动进城,而没有土地和房产等财产的转移,因而,才产生了前述的问题。
  不仅如此,由于进城农民工的根仍然在农村,他们在城里挣了钱,很大一部分拿回农村老家去盖房,而人在城里又不回去居住,因而,农村住房的空置率也是很高的。这既是个人的巨大损失,也是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因此,需进行成本收益的权衡,让进城农民工愿意放弃和转让在农村的土地和房产,而在城里重新购房或者租房,如此一来,城市也会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向外扩展。这是一个人口和资源同时流动和再配置的过程。
  既然进城农民工很多都不可能再回到农村,既然他们不再依靠土地为生,有可能放弃土地,那么,我们就可以因势利导,通过一系列交易,拔除其在农村的“老根”,让这些人彻底离开农村,完全变成真正的城里人。这是有效解决土地问题、正确推动城市化的突破口。
  中国经济时报:那么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方面,您有何具体建议?
  张曙光:在去年讨论汶川地震的灾后重建时,我们曾经提出和讨论过这个问题。因为灾后重建有就地重建和异地重建,而异地重建就可以实施人口与土地挂钩流动和转移的办法。对于进城农民工来说,稍做调整和变通,这种办法仍然是适用的。具体操作可遵循以下的原则和程序。
  一是凡进城农民工在该城市居住一定年限以上,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址的,将其及其家属和子女转为城市居民,不仅给予城市户口,而且给予本市居民的一切权利和待遇。有人反对说,这会增加城市政府的财政负担,有人甚至进行测算,一些大城市接收一个农民工需要增加的支出要以数百上千万元计算,且不说这种计算是否恰当,从看问题的方法上讲它也是片面的。其实,这是改变现行歧视性政策的重要步骤。
  单就经济问题而言,进城农民工已经为城市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和财政收入,他们有权享受城市政府提供的一切公共服务。只要真正实施平等分享的原则,也不需要增加那么多的城市设施和政府支出。
  二是凡进城农民工在取得城市居民身份和待遇的同时,应当放弃其在农村集体中的成员权和土地权利,其在宅基地上的房产和设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出卖和出租,也可以由当地适当折价补偿,然后收回改作他用。这样一来,对于流出地来说,一方面减少了负担的人口,另一方面增加了可供使用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人均收入水平。

  三是按照城市接纳农民工的人数,增加该城市的建设用地指标,为城市的扩展奠定基础和提供空间。这样一来,一方面是城市人口的真正增加和农村人口的实际减少,另一方面是城市扩展和城市化的真正推进,使得城乡人口的迁徙和变动与土地资源的再配置成为城市化过程的两个积极方面。(编辑:陆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