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国退民进”难解矿难大难题


郑风田等:山西煤炭“国退民进”难解矿难大难题

 

矿难与所有制及企业规模大小都没有必然的联系。目前山西煤炭行业试图通过减少煤矿数量、提高国有矿的比重与规模来达到永远解决矿难的目的,其实这样做带来的潜在风险更大。主要原因是这些新组建的大的煤矿集团,不出事则好,一出事就可能出大事!原来一个小的煤矿,如果管理层出现问题,即使出事了,其范围与影响相对来讲会小些。而以国有控股的大集团,如果管理煤矿过多,一旦集团管理层出现问题,下属那么多众多企业,真的会带来“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从政府管理角度来讲,管理的企业数量小了,易于管理。同样的道理,如何一个大企业集团管理的企业过多,则会出现管理效率低下等“大企业病”,所带来的隐患不可小视。

解决故难问题,还需要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惩罚力度与工会的力量,这才最根本的解决问题之道。

 

山西将煤矿数从2598个降低到1000个以内,靠规模扩大、“国退民进”就可以永久解决矿难问题?

按照山西省政府上月初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到明年年底,省内煤矿企业规模年产量300万吨以上的矿井个数控制在1000座以内(目前山西有2598座矿井);煤矿企业的数量,则会从目前的2200多家,压缩到100家左右,组建三个年产亿吨级、四个年产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使大集团控股经营的煤炭产量达到全省总产量的75%以上;煤炭企业的年产能规定为300万吨以上,把每一口矿井产能规定在90万吨以上。  

目前山西煤炭“国退民进”进行大的收购重组,这样“减数扩规”的目的有两个暗含的前提:国有矿与其他所有制的矿相比能够降低死亡率;大矿与中小矿能够降低死亡率。在此假设的基础上,山西才下这么大的决定,试图通过“优化重组”来减少矿难,永久解决“晋官难做”的大难题。但上述两个假设结论真的成立吗?

实际上,了解矿难发生原因的人都知道,这两个假设有点存在,有时又不存在。也就是说,即使按照目前的做法进行了煤矿数量上的减少与规模上的提升,最后的结果,山西矿难的发生并不一定能够如预期的想象减少。

 

所有制与矿难没有必然的直接关系?

我国不少政府官员一直有一个观点,那就是认为矿难的发生是与煤矿的规模有关的,大型煤矿发生矿难的概率比较小,死亡人数也会比较少。 他们认为小矿是中国矿难严重的根源,应该加大对小煤矿的管制。

我们来看下列一组数据:不同类型的煤矿都有这些类型的事故,但各种死难原因的相对比例会有所区别,下表对其做出了比较:

 

原因 在总死亡数中的百分比

          总的  大型国有矿  小型矿

爆炸       48.8     41.2     52.9

矿顶坍塌        29.1     27.2      27.1

运输事故       6.8        15.4         4.9

其它       15.3  16.2         15.1

数据来源:Tim Wrigh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Coal Mine Disasters In China.

瓦斯爆炸是我国煤矿的共同敌人。我国小型乡镇煤矿中因瓦斯爆炸死亡的比例要比大型国有煤矿要高很多。这主要的原因就是两者在安全设备投入和人员培训等“后天”原因方面的差距。从上表中的数据来看,在小型矿中这种伤害性比较大的事故发生的概率比较大,似乎小型煤矿的危险性比较大。但是如果从另一方面来考虑,越是大规模的国有矿其人员数量越多,如果发生爆炸,死亡的人数就越多,而小型煤矿一般都只有几十个人,人少的话,即使的发生事故伤亡的人数也比较少。这也是近年来,国有煤矿不断发生大规模人员伤亡的一个原因。另外这次兼并重组的一些兼并主体,进入煤炭业时间并不长,对煤矿业务的了解也不熟悉。突破重组了那么多的企业,管理将是一个天量的工作,工作稍一忽视,其出现的恶果将远远大于重组前的中小企业。这将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新大企业的危险性也许更大?

 

煤矿的规模与矿难也没有必然的直接关系?

煤矿的规模与矿难有没有关系?从近年来的煤矿事故发生率来看,尤其是2004年,国有大型煤矿不断发生事故,并且死亡人数巨大。200411月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66人遇难,成为44年来我国煤炭行业最大的安全事故。还有不少国有大矿大事故,一出事就数量惊人。从历史来看,我国一直在走靠缩短小煤矿来降低死亡率,比如 199812月下达《国务院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到1999年底之前,关闭25800个小煤矿。 1998年至今,关闭的小型乡镇煤矿和非法的个体煤矿数量已经达到了5万多家,煤矿每年的死亡人数也有所下降,矿难还是屡屡发生。

所以结论是没有证据能证明小型煤矿得危险性比大型煤矿要大。国际劳工组织也曾对小煤矿问题进行了研究,结论是现在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小型煤矿得危险性比大型煤矿要大。

所以单纯靠缩小数量、增加国有成份,并不一定是治理矿难的灵丹妙药。还要扎扎实实地通过增加管理部门的安全意识,增加安全设施投入、增加矿难赔偿数量等来长远解决矿难问题。

 

如何改善我国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

中国的煤矿企业在安全记录方面也存在差异。不论是国有煤矿还是乡镇小煤矿,都是既有安全记录好的,也有安全记录差的。要想使安全的煤矿更加安全,不安全的煤矿变得安全,需要以煤矿企业为核心采取相关措施,实现煤矿企业自觉、主动地改善不良的安全记录或者维持良好的安全状况。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我国未来矿难治理中在微观层面应该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强化煤矿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

矿主安全意识对矿难安全的事故率有直接影响。我国已有的经验与美国类似。例如,山东省在矿难治理中重点加强矿主的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突出了安全生产的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双向考核,强化其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比较有效地降低了矿难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已连续3年大幅度下降,去年百万吨死亡率0.35,同比下降0.32,从而有效地抑制矿难事故的发生[1]

矿难治理中应该加强煤矿企业的高层领导和管理者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因为,市场自发产生和政府强力施加的各种外部激励虽然能够促使企业努力改善安全状况,但它们代替不了内部动机的激励作用。煤矿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是一种内在的根本激励,而中国目前之所以矿难频发,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缺乏这种内部动机。因此,提高煤矿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是抑制煤矿安全事故的一个关键点。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强化工人和管理者之间的合作

中国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有很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设备落后、劳动力素质低自然是不能忽视的因素,对煤矿安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也确实是重要原因,国有煤矿领导或私人矿主千方百计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置矿工生命于不顾更是与矿难有着直接关联,但在众多分析中被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工会的缺席和矿工声音的缺失。目前已有部分专家认为应该加强我国工会组织的力量来治理矿难(雷颐,2005

目前我国工会中工人的力量还很弱,并没有真正起到代表矿工利益、维护矿工利益的职能,往往形同虚设[2] 绝大多数私营小煤矿都没有工会组织,而矿工则是来自各地的接受过很少教育甚至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民,其分散性决定了他们的弱势地位,根本无法就安全、待遇等问题与矿主谈判。合作的劳资关系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生产。而要加强矿工和管理层的合作,改善双方的关系,首先要确保双方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对话。

为了消除个体矿工的弱势,使他们获取与煤矿企业平等对话的地位,应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现行工会制度的缺陷和工会职能的缺失要求必须改革现有的工会制度,使工会不再从属于企业,真正成为维护工人权益的组织。对于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煤矿企业,应鼓励并监督企业允许和帮助矿工建立工会组织。

但是,仅仅建立起工会组织还不够。如果工会的建立只是为了形成强大的力量与资方对抗,并不能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劳资双方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以及充分有效的沟通才是改善安全状况的关键。工会一方面要维护矿工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主动从矿工中间收集矿井安全信息以及改善安全的建议,及时传达给煤矿企业管理层,帮助管理者有效地控制矿井隐患,改善安全记录。同时,煤矿企业管理者应该鼓励工会和矿工积极参与到制定安全规划和措施的过程中来,共同商议安全问题,激发工人的新想法和合作精神,从而加强双方的对话和沟通,增强相互之间的信任感,推动劳工和管理者之间的合作。

工会在制止各地存在的隐报、漏报矿难事故事也可发挥积极的作用。

 

强化对管理者和矿工的培训,加大对煤矿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煤矿企业员工的素质高低对于其安全记录的好坏有很大影响,因此,特别强调对煤矿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于改善安全状况是相当必要的。

高素质的煤矿从业人员是促进煤矿安全的重要因素。英国要求矿工至少具有高中文化程度[3],美国虽没有类似的强制规定,但其大部分矿工也都具有高中级以上学历[4]。以中国的现实情况,不可能对从业矿工的受教育程度做出最低标准限制。但是,如果各煤矿企业能够实实在在地对矿工进行岗前、岗中、岗位轮换等各类培训,仍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矿工素质和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对于降低事故率是大有好处的。目前,我国对矿工培训没有强制性规定,应该考虑制定煤矿从业人员最低培训标准。政府可以通过立法,确定煤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和考核标准,并制定良好的煤矿从业人员(包括管理者和矿工)培训制度。

90年代之前,中国的煤炭职业教育曾经一度兴盛。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大多数国有煤矿开始由于国家补贴的消失和竞争的加剧而出现严重亏损,国有煤矿从业人员的相对收入下降[5],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不愿进入煤炭采掘行业,煤炭采掘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也随之衰落。高素质煤矿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极端欠缺要求中国必须加强煤炭安全生产学科建设,积极发展安全生产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和造就更多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整个煤矿产业的从业者素质。

 

 (评论者郑风田、赵淑芳)



[1] 《经济日报》: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创全国最高水平,2005/03/21

[2] 例如,对200411月大型国有煤矿企业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的矿难事故调查显示,在事故发生前,矿工们就已经发现了事故隐患并向管理者做了报告,而矿长在明知工作面着火和瓦斯浓度严重超标的情况下,强行命令矿工下井作业,最终酿成大祸。在整个过程中,工会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这足以说明工会形同虚设。这不仅是陈家山煤矿的情况,而是相当普遍的问题。

[3] 参见Toward safer underground coal mines, National Academy Press, 1982.

[4] 1986年美国矿业局和全国煤炭协会的调查显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矿工占77%。参见王显政,《美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煤炭工业出版社,2001年,P35

[5] 参见王绍光,“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中国的治理模式的转变”,《比较》第十三辑,2004年,P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