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学历要求与人才价值导向


2010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2424时结束,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25日发布的情况简报,截至2424时,共有135万人通过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竞争空前惨烈。据介绍,报考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共有124万人。与此相对应的是,依然还是有71个职位最终无人报考,除去部分情况较为特殊的岗位,无人报考职位主要集中在气象、地震方面。

 

    高学历与“冷热不均”,由此成为这次公务员报考的特点。有人据此分析高学历者的职业发展选择面太窄,追求稳定与舒适,造成公务员考试高烧不退、报考者学历越来越高。可是,如若进一步分析公务员报考的条件要求,就发现,问题不仅仅是报考者的职业选择问题、就业观念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些报考条件所传递的对人才价值的评判。

 

    据报道,这次公务员招考,中央机关职位学历清一色全部要求本科,起步价在硕士、博士的职位占到了六成;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中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将达到70%。这种条件当然不违背《公务员法》,该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备下列条件,可是,“符合职位要求”却考验着政府部门对职位的科学设置。有那么多的岗位,是“学术性”公务员岗位,需要报考者拥有硕士、博士学位吗?

 

    “公考”的“严格”学历要求,首先挡住了一些“低学历”者的公务员发展道路,也直接导致报考的“冷热不均”。拿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所招考的综合处主任科员以下一职来说,报考合格人数为0,这一岗位要求报名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最低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并且同时满足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计划教师的要求。这一条件注定其必冷无疑。这一岗位究竟是做什么的,要求报名者具有博士学位,难道要做大量的职业发展研究、写论文?还要求报考者同时满足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计划教师的要求?在笔者看来,这一岗位要求本科学历(同时自考学历也认同)、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即可,从满足这些条件的报考者,这一岗位或可选拔到真实适合做这一工作的人才。

 

    近年来,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博士毕业生的一半去向为公务员,博士教育的错位十分严重。但是,“公考”纷纷提出报考者的博士学历要求,难道不是在为博士教育提供旺盛的“学历需求市场”吗?也正是在这样的市场导向下,有不少人攻读博士,并不是为了做学问(调查显示,仅有20%博士生有从事学术研究的理想与追求),而是为了提高学历,获得“就业竞争力”。一些官员们争相读研、读博,也是受这种导向影响。

 

    政府部门的用人需求,对教育发展与大学生就业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过高的、不符合岗位实际需求的学历要求,涉嫌影响就业公平,并加重“学历情结”,不利于打破学历社会,构建能力社会。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延揽高学历人才进公务员队伍,而高学历者也热衷进入公务员队伍,将严重影响教育的定位,以及人才的价值实现,也加剧大学生就业难。以国外教育经验观之,优秀大学毕业生、博士生,并不会把进入公务员队伍作为首选,而是进入创业创新领域,这种教育与人才价值实现,为今后的大学毕业生也提供更多的机会与发展空间,而我们这里,年复一年的公务员热,让我们目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匮乏,以及社会为大学生提供新岗位的空间狭窄,其必然结果是,来年的公务员报考更热。

 

    公务员热的高烧不退与冷热不均,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尤其是人力资源部门与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应结合当前大学生就业难,一起反思我国当前的教育观、人才观,以及这背后的教育制度与人才制度。如果政府部门满足于高学历者疯狂报考公务员的可喜之势,这除了能营造政府部门人才济济的景象,实难为社会、文化、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多大实质的好处,而政府的职责,不就是推动社会、经济、文化持续进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