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我见


              

“人性”之我见

 

进入人类社会以来,人类历经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形态变化,沿着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现代文明时代的轨迹发展。“人性”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表达和表现。野蛮、自私、贪婪、凶残、暴虐与文明、清廉、博爱、宽宏、祥慈伴生;战争、杀戮与和平、友爱孪生。同样作为自然属性的生命体的人类的“人性”为何有其截然相反、迥然相悖、两极相斥、相互抗决的逆反,成为历代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历史学家、人文学家、科学家的探索课题。他们从人类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出发,从物质的、精神的、社会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试图破解人性的秘密,摘取完善、发展、净化“人性”的“金钥匙”,从而统归人性,打通进入“大同世界”的“空间隧道”,实现“心灵纯洁、相互关爱、富裕祥和”的世界大同。

一、“人性”定义的缺撼

现代汉语词典对人的定义: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

现代汉语词典对人性的定义: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其中有从伦理学的角度给出第二个定义: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情和理性。

现代汉语词典对人性论的定义:一种主张人具有天生的、固定不变的共同本性的观点。

由此可见,我国的现代汉语词典是从人的社会属性对人性作出的定义。而“人性论”则是从人的自然属性作出的定义。

笔者认为以上定义,是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割裂开的不科学的定义。否认了人的自然属性,人性就失去了根源,无法解释人的社会性从何时产生,以及人的社会属性的产生的临界点在哪里的问题;否认了人的社会属性,就无法解释,千态万变的不同人性的表现。更无法解释人性在一定条件下“善恶”逆转的巨变。而且“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本性”是什么,为什么人们在同样的社会制度、同样的历史条件下,而有不同的“本性”?而且,同一个人的人性有可能由“仁人”变成“暴徒”,而“暴徒”也可能转变为“仁人”。自古以来,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二、中外的“人性”理论

古今中外对“人性”的研究和探讨,构成了纷繁杂乱的“人性”理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其主要理论如下:

()我国历史上对人性“善恶”的争论

1、“性善论”

孟子的性善论作为儒家的正统思想,传播广泛,影响深远,以至宋代启蒙读物《三字经》开篇就云:“人之初,性本善。”。孟子认为,人之所以为人,人的根本的属性,就在于人有恻隐之心、辞让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即他所说的人的四种善良的本心。这四种善良的本心才是人生来就有的、将自己区别于别的生物的根本属性。这四种善良的本心在现实生活中的显现和展开,就是仁、义、礼、智四种道德现象和道德规范。正如孟子所说,“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太平”,通过修身养性、道德教化就能实现政通人和、国泰民安。

2、“性恶论”

荀子认为人性为恶,而非为善。(当然荀子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但他的根本观点是性恶。)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的门徒李斯、韩非子等,是性恶说的支持者。尤其韩非子,更是坚定地认为人性本恶,并由此毫不余力的主张用严刑峻法来安民定国。

3、“各有其性论”

王充,分上中下三种人,各有其性,是一种经验罗列

4、“恶善兼有论”

董仲舒阴恶阳善兼有的人性论,具有神秘主义的色彩

5、“性三品论”

韩愈的人性观是性三品说,他在董仲舒提出“圣人之性”、“斗箕之性”、“中民之性”的理论基础上,认为人性有上中下三种可相互转化的道德层次。他说:“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

(二)西方历史上对人性“善恶”的争论

1、“性善论”

西方有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学派和卢梭。古希腊斯多葛学派认为人虽然有自利要求,但人具有理性,能把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按照理性的原则进行协调,从而取得和谐。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性原来都是善的,原始社会的人都是生活在自由平等之中,快乐、天真而自由,只是由于历史发展与社会制度等原因才变恶。

性本善论者强调德治。因为人性本善,人皆有善端”,人只要从自己的本性出发,通过自身内在的心性修养,使本性得以张扬就能产生自觉自律能力,克服各种邪恶念头的影响,保持心灵纯正和行为端正,世无争,行有矩,则内外有序,天下有治。

2、“性恶论”

基督教的原罪说就是一种典型的性恶论。它认为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因违背了上帝的意愿犯了“原罪”,亚当和夏娃的子孙们,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即负有深重的罪恶——“原罪”。因此,人要用忏悔和良好的工作以及服从某种禁忌、戒律等来获得全能全知上帝的救恕。否则,人的灵魂就不能进入美丽的天堂,而只能沦落于苦难的地狱。欧洲思想家奥古斯丁、马基雅弗利、霍布士、叔本华等,皆持人性为恶的观点。

 

3、“有善有恶论”

持性有善有恶观的代表人物有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柏拉图认为人有欲望、意志和理性。当理性能驾驭欲望和意志时,就能获得善。反之,就是恶。亚里士多德也认为人有理性和情欲。人生的目的在于用理性节制情欲于一个合理的状态,恰当好处,以获得人生的幸福。康德则认为人有两个我,一个是“实我”,一个是“真我”。“真我”是理性主导的我,“实我”是情感主导的我,“真我”因为善性的约束而高于恶性欲望的“实我”。

4、“无善恶论”

西方主张性无善恶的,首推英国近代思想家洛克的人心白纸说。该说认为人之初始,人心都是空如白纸的,根本不存在善与恶的问题。他认为,善与恶的心理观念和道德品质,都是后天的因素造成的,尤其是教育因素造成的。此外,后来的美国哲学家詹姆士和杜威,也可以说是性无善恶论者。杜威站在实用主义的立场上,认为善绝不是什么玄而又玄的东西,它仅是能满足人们的需要的事物而已,是相对的价值判断。而人性都有发展成善的可能性,只要有适当的教育,人是能养成善良的品性的。

(三)我国近代对人性的研究

其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1、社会属性说  

  社会属性说认为人性就是人的本质,而人的本质不是任何一种属性都可以构成的,它只能是那种为人所具有但不为非人所具有的属性,失去这种属性,人就不成为人。而这种使人为人而非为其他的属性,只能是人的社会性。而这种社会性呢,就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论断:“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2](p56)

2、两性说  

    两性说认为人性既有社会属性,也有自然属性。人的自然性局限着人,从而使人永远属于生物;而社会性,则标志着人属于人的存在,属于有别于一般动物的存在,属于有别于一般生物的存在。自然性是人性的基础,社会性是人性的核心,社会性高于自然性而居主导地位。

3、共同本性说  

  “人们以感情为纽带联结成的社会关系即是人性。它是寄生在感情上的、具有社会内容的那部分共同欲望和渴求。它以动情为特征,以欲望和渴求为内容。”这种人性说似乎有些含糊,说人性是社会关系,又说是共同的欲望和渴求。不过,其观点的实质就是以人共同的欲望和渴求来界说人性,并进而指出“人性”的具体内容:“食欲、情欲、思欲、以及求生、爱美、自主等渴求。”

(四)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

马克思认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往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3]。在马克思看来,能够称之为人的本质的,把人和动物,把自我和他人区别开来的根本属性,是人的社会性、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现实生活中,人们正是通过一个人所处的社会关系来认识一个人,把握一个人的。事实上,一个脱离了人的社会性、断绝了人的社会关系的人,是很难称其为人的,狼孩的故事就是这种人形动物的极端表现。
  人的社会关系当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然而,正如列宁曾指出过的,人的社会关系最基本的主要有两个方面:即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所谓物质的社会关系,最根本的就是生产关系,就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以及由此所结成和表现出来的种种关系,诸如生产、分配、交往、消费等关系。正是人的社会关系这方面的存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压迫和被压迫、剥削和被剥削。
  除了这种物质的社会关系外,构成人的本质的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人的思想的社会关系。这种思想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政治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宗教关系等等。这种种社会关系的不同,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着一个人的本质。很显然,一个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活,信奉和遵行资本主义政治、道德和法律规范要求的人,是有别于一个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活,并且信奉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和道德规范要求的人的;一个虔诚的宗教徒和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无神论者在人生信仰和追求上也是迥异的。

三、人性之我见

(一)人性定义:人性,是由人的生理本能意识的“本我”, 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影响和熏陶而形成的人的生理活动、心理活动、行为活动之共与的“自我”意识属性。

人性,是人的意识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有机统一的意识集合体。人有自然资质,也有一般动物所不具有的社会资质。人的社会性和自然性不仅不是可以绝对分割的,而且放弃人的自然性来概括人性,自然也是不完全归纳。因为,人性失去了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就失去赖以形成的来源与基础。

(二)、人之初,性本私

中外学者对人性本源的研究,局限于先人的“善恶论”而争论不休,各持己见,难以统一,原因在与以“善恶”这对绝然相悖的命题区分,漏掉了人性的“中性”,无法定性人性的天然秉性。

从社会现实看:人之初,受人的自然属性的本能需求和“本我意识”的支配,以追求人的自然生存的基本物质需求为唯一。所以,不仅人类,所有生物界的生命体都为自己的基本生存而求“私”。植物为了生存必须追求更多的有利于己生存发展的阳光、空气、水分、营养;动物界的一切争斗均是为了食物、水分、领地;婴儿出生后,双胞胎会争夺奶头吮吸母乳,绝然无推让之举。幼童时期,如果没有大人的明示、规劝、责怪,绝然会争夺自己喜爱的食物和玩具。这种争夺无所谓“善恶”,仅是生理需求引起“本我”的需求而已。所谓“善恶”的对立伦理观,与“本我”的基本生理需求毫无关联。

国外的研究机构将婴儿出生后放到完全封闭的环境中观察,管理人无语言教示、无行为诱导。结果证明,婴儿只能用自己的所谓语音交流,争夺食物、饮水、玩具、场地的现象持续存在,更无战争与和平、正义与邪恶的概念。

(三)“性本私”向“善恶”的转化

“人之初,性本私”,而无“善恶”的概念。“善”是社会弘扬的道德,“恶”是社会抨击的道德。而“私”是社会普遍可以容纳的基本人性的客观秉性。“私”,在不同的社会环境的影响和熏陶下,可以呈不同的发展结果。一些原本的土匪、地痞在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培养下,成为共产主义战士的例子不胜枚举。一些原本善良的人群在日本侵略者、国民党的教育培养下,成为残暴无比的民族败类的也不胜枚举。革命、反革命阵营相互成为叛徒的也不胜枚举。本拉登恐怖组织从儿童始开始灌输“恐怖”理念,因而将人性的“私”转换为具有“极端集体化”的“恐怖”人性,致其自愿充当“人体炸弹”。

因此“人之初”的人性的自然属性的人“本私”,受到一定社会的影响、熏陶而呈的“善恶”,是人性的社会属性。“人之初,性本私”,是人性的自然属性,社会生产关系和社会构成的要素的总和是人性的自然属性转换为“善恶”的决定性因素。

 

(四)人性的自我完善

人性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人之初”固定的,但是,“人之成”之后,“人之初”的自然属性可以受社会关系的影响和熏陶而改变、发展。

人性不是存在的静态描述,而是动态的发展。因为,人的存在是一种生命现象,用哲学术语来说是以运动的方式存在的,它是以生理活动、意识活动、行为活动来展现人的全部内容的。因而,对人性的探究不应是只切取社会的一个剖面来观察,不应是对人静态状况的剖面叙述,而应是对人,对跨空间、历时间的人类,对跨空间、历时间的个人所具有的全部活动状态的一种高度概括与高度抽象。也就是说,“人性”所指的不仅是人“静”的内容,而更重要的应是人“动”的内容,它蕴含着人所共有的一种存在状态和活动倾向。

人是追求生存自由,且遵循一定道德属性而追求生存质量优越的社会性动物。

“生存优越”既指人自身的生存优越,也包括指人所寄寓的更大社会范围的人的生存优越,小至家庭,大至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优越”既有物质的内容,也有精神的内容。“追求”既是心理上的,更是行为活动上的;既是自主的,也是自觉的。“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

“追求生存优越”主要指追求者从自我出发去追求生存的优越,人性界说把人道德意义上品性、行为的善恶全部纳入了自己的单一命题之中。至于对一些避世主义者乃至自残自杀者的避世行为或自残自杀行为,其解释是:他也在追求他心目中的生存优越,因为毕竟人的生存优越并不是以物质利益为唯一标准的,社会地位、自我情感等,都是生存优越与否的重要指数。某人认为此种生存不“优越”,某人就可能避开此种生存方式,乃至是取消承担这种生存方式的生命之存在。

道德属性,对于任何只要生物学、社会学上都是人的人来说,都是普遍存在的,除非他不具有主观意识,不具有自主的心理活动。没有天生就高尚的人,也没有天生就罪恶的人。人的道德属性,特别是通过人的言行活动表现出来的道德情感、道德品质等属性,无论善与恶,不善与不恶,都是在降世后在生存生活中形成的,是环境造成的,也是自身选择造成的。道德情感、道德品质从社会总体历史来看,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人类文化的产物;它作为一种既成的存在,自然能渗透到每一个降临于该世并生存于该世的人们。人的道德情感、道德品质固然是在一定条件下逐渐形成的,并且形成后一般而言都会较稳定,但它也总要通过人极其复杂的各种活动表现出来,并进而作用于他者,作用于社会。因而,人的道德情感、道德品质的形成发展和人的心智、语言的形成发展一样,总是个人与社会的辩证互动的结果。

“人之成“之后,人性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完善人性的本质最根本的就是要完善人的社会关系。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历史条件下,由于先进的社会生产关系的确立,改善人们社会关系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弘扬一种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道德原则。因为只有有了这种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才有可能真正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也才可能有现实社会生活中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改善与和谐。也只有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才有可能确保每一个人潜能的充分发挥,人的本质得到全面的、真实的展现。因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4]。除此之外,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的公民,在职业生活中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在家庭生活中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等,所有这些,都是改善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关系所必需的,也是人性完善所必需的。
  社会与人是一起共生的活的有机体,社会的现代化必然要求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只能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实现。而在构成人性的本质的两个基本方面中,由于物质的社会关系、物质的现代化具有直观性和可量化性,而思想的社会关系、精神的现代化却难以直观和进行完全的量化,故在人们认识的层面上,容易忽略人的现代化中思想的、精神的因素。一些人因此把现代化等同于物质化,把现代人等同于经济人,这是对现代化的曲解,也是对现代人的曲解。现代化并不仅仅是指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造就的人,也绝不只是经济生活的强人或能人,现代社会中的人,主要是指具有现代化内容和素质的人,这里面最主要的就是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因此,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加强人们的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觉悟,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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