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勤劳的思考


论(47

2009-10-2

关于“勤劳”的历史标准的思考

 

       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中国人民勤劳勇敢”,以后还有大量的古今中外的事例来证明中国人的“勤劳”。关于“勤劳”还有许多说法,如某地方的女人比男人勤劳,南方人更“勤劳”等等。但是没有人去思考什么算作“勤劳”?何以现在中国浙江、广东等地富裕了的人们不再勤劳,成天累月的消磨在麻将桌上?没有人去想想现在中国人为什么不再“勤劳”了?

看来人的“勤劳”是有条件的。比如在过去生活非常非常穷困时,也不一定就“勤劳”。不少人宁可当奴才或流浪乞讨,不愿意辛苦“勤劳”劳作。可能只是在生活不富裕、不稳定的条件下,有一点自己的生产资料,有一点奔头时,人才会勤劳。往往人富有了,就不会勤劳。

       那么,什么样的人或者什么才算是“勤劳”呢?

       我想可能有几条标准。

第一、       只有在劳作中不断的应用新知识,才会勤劳。如果劳动中不能够不断的使用新知识,就会失去劳动的兴趣。当然不会勤劳。

第二、       只有在劳作中不断有意识的创新和改进技术、工具、方法的,才可以说是“勤劳”。不能够创新方法和工具的,不可以称为勤劳。

第三、只有在劳作中可以取得一定的社会关系,从而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时“勤劳”才有了社会基础。这时勤劳不是为了财富。比尔.盖茨富有后,并不减少勤劳。

从这三条标准看,中国人并不一定“勤劳”。仅仅是能够不怕吃苦和较为耐劳。

因此,不要轻易相信以往的概念。对任何事情都要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