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功者受审并非怪现象


有功者受审并非怪现象

丁启阵

 

看完原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华润学校校长田蓉的故事,我立即联想起了一种少年儿童喜欢的游戏——跷跷板。

相信很多人都玩过跷跷板:随着参与游戏的两个人用力轻重的变化,跷跷板的两端交替着跷起,落下。起落升降的物理运动,可以满足游戏者的童心,使其感到快乐。

人生有一种际遇,有一点像跷跷板游戏:跷跷板的两端,一端是功,另一端是过;功愈大(重),过愈高;反之,功愈小(轻),则过亦愈低——没有功,便没有过。

不是这样吗?

1993年,香港华润集团向成都市新津县政府捐赠50万元人民币兴建取名为城北小学(后更名为“华润学校”)的小学。为了办好这所希望小学,教育局在全县公开选拔校长。田蓉战胜了50多名竞选对手,成为校长。

如果,做了校长之后,田蓉能够像大部分小学校长一样,不玩跷跷板,按部就班,上边给多少经费他就办多少事。可以肯定,15年之后,就不会发生如下一系列事情:20082月被免去校长一职,20092月被批准逮捕,99日至10日,正值教师节之际,他因为牵涉非法集资案,在新津县人民法院被公开审理。

当然,如果那样的话,华润学校也不会是今天的华润学校,而依旧是当年的“城北小学”;与此同时,田蓉也不是今天的阶下囚田蓉,而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小学校长田蓉。

问题出在田蓉玩了跷跷板,而且玩得相当大发:华润学校,最初政府投资和企业捐助总共只有350万元固定资产,现在已经达到两亿元;开办时学校占地面积只有45亩,现在是300多亩;建筑面积,从当年的4800平方米,变成了今天的 78万平方米;开办时只有6个小学班,共250多人,现在从幼儿园到高中,共160多个班,8000多人。规模扩大的同时,教学质量也大幅度提高。如今的华润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均为全县最优秀、最知名的学校。在生源质量远远不如县一中的情况下,他们通过努力,做到“低进高出”,三年后,初中升高中的比率跟一中相差无几;高考更是连年刷新本县纪录,连年有多人考取清华、北大等名校。

之所以玩得如此大发,是因为,他“非法集资”了。经鉴定,199571日至2008217日,新津县华润学校共向585名自然人、22家单位(不含金融机构)借款和收取116名学生教育储备金共计近124亿元,归还本金约9863万元,未归还本金约2537万元,账列已领融资奖励及融资补助约32万元。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新津县华润学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76条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告人田蓉作为原新津县华润学校校长,直接参与了该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且负有直接责任。

显然,田蓉有功,功在教育,“为华润学校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为新津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但是,田蓉也的确有过,过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

一般的新闻受众,评价此事,感情、态度都很容易向田蓉一边倾斜。原因主要有如下三个:一、政府的教育文件中有过允许乃至鼓励学校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鼓励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自身情况捐资助学、集资办学的条文;二、田蓉涉嫌非法集资,不是为了谋取私利,而是为了谋取公益。田蓉当校长十几年,家里不但没有跟着他沾光,反面被他弄得一贫如洗——几乎所有的积蓄都被他拿去用于替学校还债了。田蓉被捕后,一名拘留所的警察说:“我在拘留所工作16年,第一次看到不贪污的干部被送进拘留所。”三、发展教育,培养人才,价值容易得到认可,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危害并不昭彰。

作为新闻受众之一,我当然也希望,有关司法机构能够网开一面,不把华润学校的集资、欠款行为定性为“非法集资”和诈骗,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想出办法替华润学校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希望有热心教育的慈善家或慈善机构出来替华润学校清偿债务。

但是,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我认为,一旦田蓉真的被认定涉嫌非法集资,被判刑了,人们也不必太为他感到惋惜,更不必对有关司法机构和法律制度心怀怨怼。因为,目标的远大、心底的无私,并不能证明手段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田蓉不是外星人,他选择自己人生道路的时候,就应该明白,他得同时接受跷跷板规则:为了一个无私、崇高的目标,他、很可能会作出相应的牺牲,付出相应的代价。像田蓉这样的人,基本上是为了明天而活着的,他们的今天,通常都是不太好过的。古往今来,流芳后世的人物,通常都是生前寂寞、牺牲了自我的殉道者。披荆斩棘者,身上皮肉不可能不被荆棘扎伤,体无完肤乃至付出生命的代价,都是有可能的。非常之人,需要非常之官(级别越高越好)或非常之规则去救赎。可是,“不管白猫黑猫,能捉老鼠就是好猫”的说法,只有特定时期才有效。

作为普通人,除了敬佩,谁也没有资格同情田蓉。

                                                200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