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家驌2007年在中日韩三国合作论坛上的发言
一、中日韩竞争与合作的理论基础
全球化时代国家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全球化时代,国家之间首先是竞争关系,但这种竞争已不再是“冷战时期”的互不相容,而是既有竞争,又有合作;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我们由冷战结束以来国家之间的关系已经看到这方面的趋势。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1999年在《新的国家利益观》一文中指出,国家之间只要存在地缘利益、经济利益的交叉,竞争中的合作就是必然的。
国家间竞争与合作的实力基础。当然,国家之间在竞争中的合作,需要一定的实力基础。国际技术转移理论认为,通常是技术实力、水平接近的国家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才会产生双赢(Win-Win)的效果。一些中国学者新近的研究成果也进一步佐证了这一理论。
二、中日韩在竞争与合作的现实基础
文化基础:儒教文化。中日韩三国在竞争中合作,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共同的文化基础,那就是儒教文化。我们三个国家的人民都信奉儒教文化。我们注意到,到中国访问的不少日本、韩国企业家、科学家,他们对儒教文化都有着十分深刻的理解。
三国的资源、产业、科技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在竞争中合作的第二个基础,就是三个国家在资源、产业、科技三个方面都有互补性。例如,日本、韩国的制造技术,对中国企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中国的矿产品和农产品资源,对于日本、韩国企业具有吸引力。
三国经济发展的趋同性。中日韩三国在竞争中合作的第三个基础,是三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有一定程度的趋同性。例如,我们都在加快用新兴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都在环境和资源困难的压力下,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的生产方式。特别是,中日韩三国的国际竞争力都居于全球较为“中上”的位置。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对61个经济体的评价,2005年日本位于21,韩国位于29,中国位于31;2006年日本17,中国19;韩国38。MIT(麻省理工)2005年的国家创新能力评价是,日本第四,韩国第二十,中国第四十。2006年10月1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报告,指出在全球专利申请量排行榜中,日本排在首位;中国排在第五(其中外资企业占中国专利申请的50%);在东北亚地区,随着韩国和中国先后成为主要工业经济体,该地区的专利申请量增长尤其迅猛。
因此,三个国家在竞争中合作,无疑有利于三个国家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三、中日韩在竞争中合作:中国应向日本、韩国学习
中日韩三国在竞争中合作,有儒教文化的文化基础;有资源、产业、科技的互补性;有经济发展的趋同性。我们更应该注意到,三个国家之间的合作离不开工业化发展这个历史主线。但是,中国工业化的进程慢于日本和韩国。因此,在未来的合作中,中国需要向日本、韩国多学习,也希望日本、韩国的科技界、产业界多帮助中国,这才有利于三个国家的共同发展。
第一,中国需要向日本、韩国学习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经验。中国目前正在推行自主创新战略。这一战略能否真正落实,取决于中国能否建立起有效的国家创新体系。上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纳尔逊在研究日本“为什么二战后迅速赶上了欧美国家”后发现,这是因为日本建成了有效的“国家创新体系”。可以说,在工业化发展阶段,日本、韩国都先于中国建成国家创新体系。现在你们都是“创新型国家”了,你们的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都很高,甚至在50%以上。你们的研究与开发投入占GDP的比例较高,都在2%以上(中国目前大约是1.3%到1.4%)。你们的对外技术依存度在30%以下,甚至更低一点(目前中国超过了50%)。你们的三方专利也比中国多。因此,我们希望你们能将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经验介绍给中国。
第二,中国需要向日本、韩国企业学习“技术学习”的经验。中国目前正在推行自主创新战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也是一个关键。但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有赖于“技术学习”。“技术学习”是后进国家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的必由之路。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很注意学习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技术,但对引进的技术,会用的多,学懂的少。应该说,在这方面,日本、韩国的不少企业可以当中国企业的师傅。因此,我们也希望日本、韩国的企业,将自己“学懂”国外技术的经验介绍给中国企业。
第三,中国需要向日本、韩国学习“技术整合”的经验。上世纪90年代,美国哈佛商学院Macro Iansiti教授对日本汽车工业、韩国电子工业“面向商业化生产的技术整合”(Technology Integration for Commercial Production)进行了研究,认为你们在这方面很有经验。目前在不少中国企业,很好的新产品难以由样品进入到批量化生产阶段。根据Macro Iansiti的思想,实际上是中国企业缺少“面向商业化生产的技术整合”(Technology Integration for Commercial Production)。不是中国企业不想开展这方面工作,而是我们缺少经验。因此,我们也希望日本、韩国企业能向中国企业传授这方面经验。
四、中日韩在竞争中合作的创新模式
第一,建立三国自由贸易区和产业合作发展区。这有利于发挥三国在资源、产业、科技方面的互补性。
第二,开创新的合作模式。除了建立三国自由贸易区、合作产业发展区外,我认为,更需要建立“产业和企业层面的创新合作网络”。通过建立这种网络,有利于中国学习日本、韩国的创新体系建设经验;学习日本、韩国企业的“技术学习”经验和“技术整合”经验。我们希望通过相互学习,促进三国经济、科技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