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教师这个职业


  在我看来,教师精神生命在职业生活中的激活与焕发,首先需要重新认识教师职业的性质,跳出原先知识传递者的角色定位。只有认识到教师职业的本质是创造人的精神生命,才可能把“创造”还于教师职业。在此,并不否定教师的工作必然与知识相关,传递知识依然是教师要做的事,但不能把此视为教师工作的全部,更不是终极目标。在教育活动中,知识的价值是育人的养料,学习知识是为了人的成长。知识在此是手段、工具,人的发展与成长才是教育的不可替代、独特的目的。把教知识看作是目的,是错把教育活动中不可缺少的“手段”、“养料”以及被使用的“物”当成了目的,是教育中见“物”不见“人”的突出表现。在此意义上,我认为“教书”与“育人”不适宜并提,它们之间不存在并列关系,也不会自然转化,而且“教死书”还会“把人教死”。

  

  教师职业的本质是创造人的精神生命之揭示,只有在知识的价值不再那么眩目而是相对平实、知识的形态不再那么凝固而是加速膨胀、知识的获取不再那么单一而是丰富多彩的今天,才显得不仅有理论的依据,而且有实践的需要。这一性质的确认并转化为教师的自我认同之后,教师的工作就不再只是关注过去、面向人类已有的知识领域,而是要面向学生生命发展的未来,与学生一起在教育活动中创造学生的精神生命。这种创造,不同于知识的创造与技术的发明,它的结果是以学生的精神世界发展的方式存在,它的过程需要师生互动。为此,教师与每一个具体的学生和学生群体相交时,他需要自己去理解、把握、设计和进行由他主持的教育活动,需要发现、选择、利用已有的各种知识去调动学生内在潜力的方法。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教师才不会仅仅是成为规定要求的执行者,而且成为教育活动的自主创造者;教师的职业才会有内在的尊严,给学生也带来尊严;教师的劳动才有可能促使独立、主动地面对生活世界和生命历程的人之形成,而不是塑造被动适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