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革“做大”未必就能“做强”。


  从媒体报道得知“工信部已经制定的《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重点培育3至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钢铁巨头,积极推进6至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钢铁企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战略性兼并重组。并且制定了《钢铁行业准入条件》主要是为规范现有钢铁行业秩序、明确政策导向而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拟通过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标准和指标规范钢铁企业,并以公告形式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从消息中我们不难看出,工信部这次是旨在必得,《条件》明确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这分明是工信部自己说了就算的主张,还要制定那么多条条框框干吗?既然连具体企业名单,企业家数都规定好了,为何还要经过那么多烦琐程序干吗?这就像球场比赛,裁判员本是比赛的评判者,但现在变为运动员,自己玩球,自己当裁判,这种比赛有意义吗?改革不只是改变个名称,是要从体制、机制上进行彻底的改变。如果某些部门只怕自己手中早已形成的利益圈子被破坏,人为地设置改革的条件、门槛,这种改革不改也吧!何必要劳民伤财呢?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人类的文明史也是一部改革史。应该说眼下的经济危机给中国钢铁工业改革,带来了机遇。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改变落后的生产能力,调整产品结构,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文化,提高竞争能力。而我们的改革只是一味强调“做大做强”,“做大”未必就能“做强”。我们大家知道的山东钢铁兼并日照钢铁的事例就很明了,这些在政府主导下的改革,无疑是利益的再次分配,与企业或者行业发展本身没有任何联系。资产重组的法则是优胜劣淘,但是亏损的山东钢铁竟能逆势“淘汰”业绩骄人的日照钢铁,这种逆市场规律而行的政府主导改革不仅不利于企业的正常发展,而且由此产生的企业在人事等多方面造成的问题绝对不可小视,譬如鞍本钢铁重组所暴露出来的隐患。因此,我们的改革是要依据市场发展的形势和要求而为,不能脱离市场,进行认为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