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鼠”患需要综合治理


    事后看来,在10月底召开的全国基金行业联席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声称的“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三条底线”并非仅仅只是一种警告。而且,由于是在基金行业会议上,不是在每年的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三条底线”更有指向上的意味。

    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韩刚、刘海三人,被曝涉嫌利用公司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有关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表面上看,三人成为深圳证监局今年8月份突然袭击式检查的牺牲品,其实不然。“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其成为“牺牲品”亦是偶然中的必然。

    手握持有人重金的基金经理,不是认真研究市场,专心为其持有人理好财,却偷偷摸摸地玩起了“老鼠仓”,或沉醉于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显然其不会是一位合格的基金经理。事实上,此次翻船的三位基金经理,尽管其中不乏内业资深从业人员,但其管理基金的业绩与其“资深”的经历并不匹配,甚至于像韩刚担任长城久恒基金经理期间,其交出的“成绩单”在同类型基金中还处于倒数位置。

    如果说南方基金公司王黎敏、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唐建、融通基金公司张野这三位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还分别属于“个案”的话,那么目前正闹得沸沸扬扬的“老鼠仓”事件无疑属于“窝案”了。而且,来自媒体的报道称,相关基金公司的“老鼠仓”非止上述的三人,并且传言上海的相关基金公司同样“有问题”。不管背后的事实如何,基金公司从业人员的“老鼠仓”频频被曝光却是不争的事实。

    A股市场上的“老鼠仓”现象由来已久。庄股时代,券商即是市场上呼风唤雨的大机构之一,由于“先知先觉”,券商从业人员的“老鼠仓”现象曾经非常的普遍。在证券投资基金逐步取代券商成为市场的中坚力量之后,没想到基金公司的从业人员同样会陷入“老鼠仓”的泥潭当中。如果说此前由于市场的制度建设存在不足尚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在证监会更加强化监管的今天,“老鼠仓”仍然前赴后继,难道仅仅只是“利益”两字在作怪?

    毋庸置疑,与所有的“老鼠仓”现象一样,景顺长城基金公司、长城基金公司相关基金经理的“老鼠仓”,践踏了市场公平交易的“长城”,也损害着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长城”。“老鼠仓”现象一日不除,资本市场就一日不得安宁。因此,对于基金“老鼠仓”,还需进行严厉打击,而灭“鼠”就得用“毒药”。实际上,在《刑法修正案(七)》中,已经将基金“老鼠仓”的违规违法行为套上了法律的枷锁,也就意味着此次的三位基金经理有可能面临着刑事处罚,若此,其代价不能说不沉重。

    笔者以为,治理“鼠”患除了动用法律手段之外,更需要进行必要的综合治理,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处罚三者缺一不可。如基金公司应该完善内部治理与“防火墙”机制;监管者须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与常抓不懈的日常监管;以及来自于法律上对于胆敢以身试法者的严惩等,只有这三方形成一张巨大的防“鼠”灭“鼠”网,才能净化当前的市场环境,从而使“老鼠”们没有了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