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一县委书记兼“村长”引议


  县委书记李绍文担任蔡店村“村长”9个月,自然地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蔡店村倾斜,对于商城县的其他村庄来说是不公平的。

  首先是违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村民自治,独立选举的法律规定。县委、县政府根本无权“决定”村主任人选,哪怕是兼任也不行。其次一项连村支书事先都不知道的决议,突然宣布通过,这是对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尊重,使新“村委会”和原村党支部的关系不顺。再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县委书记亲任村长,自然造成了政策上的偏移,对其他村庄不公平。同时造成的形象工程,比如蔡店新村整体规划中每户居民建设的房屋都是三层,每户总共面积达到了600平方米。这么大的房子,难道不是人为制造资源浪费?

  大官兼小官,把大部分资源都配置到自己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庄,作秀的色彩掩盖了新农村建设的初衷,也无法把这些做法和经验在全县推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