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给局长”的思维与“‘枪杀人’和持枪者无关”的思维一样,是荒谬的。其本质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本来局长所衍生的职权是公权力,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也就是“为人民服务”。但这公权力在吴局长手中却成了敛财工具,当一天局长,收一天钱。巴菲特说“退潮之后,才知道哪些人在裸泳。”用在官场,就是:被抓以后,才知道领导的权力有多大。
云南个旧巨贪受审:"钱不是给我的,是给局长职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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