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8户钉子户致保障房项目拖延2年不能动工


咋一看标题:又是哪些“刁民”在胡闹呀。

看来整个报道,才找出些头绪来:

1、该地块的用地性质是工业用地,当年工厂允许职工扩建住房。但没有报建,构成违章,且建房者已向白云建设局交了违章罚款,房管局承认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这样的描述出现,似乎钉子户并不是“刁民”;

2、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表示,已经把这些住户的资料上交到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准备仲裁。两年了,现在才开始走这个程序吗?如果是的话,那我们的住房保障办2年间都做了些什么呀?

如果我们的政府机关真正把民生问题放在第一位的话,想必这样的问题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很多问题,其实原本可能很简单,一方采取拖延的方法,结果小问题成了大问题;拒绝搬迁成了拖延保障项目2年不能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