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越狱案和监狱管理的反腐
李华新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越狱案中牺牲的狱警兰建国被自治区民政厅正式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原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张和平等责任人被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75年出生的兰建国生前担任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第二监区副监区长。在越狱案件中,兰建国与乔海强等4名罪犯展开了殊死搏斗,身中56刀壮烈牺牲。(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0日)
看来是一件偶然的事件,其实并不是偶然,里面必然有内在的联系,不仅是受到撤职处分的领导,也有整个监狱管理系统的问题。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玩忽职守的事情,其中的原因一定的有这种这些罪犯可以实现自己的越狱可能的漏洞,这种漏洞果真仅仅是自己的意识疏忽吗?
笔者,不敢妄下论断,但是监狱管理中的漏洞确实一定存在的。
笔者以为,这样的事件发生在现在的高科技水平如此之高之时,任何的解释都是推诿。
10月23日,因在越狱案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张和平被免去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停职检查处分的还有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建宾和副监狱长邓建设、孙玉龙、王维平等人。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调查认为,张和平涉嫌渎职、玩忽职守罪,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原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副监狱长邓建设、第二监狱第二监区监区长王军、副监区长李刚、民警徐福蒙和刘文志,值班门卫钱国军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是什么似的一件拥有绝对权力的监管,会出现如同一个蹩脚的剧目一样使得犯人能够越狱成功,而且引起人们强烈的指责。现在不是需要一个纯技术的解释;而是要洞悉其中的人为因素。
疏忽的背后,一定有金钱利益的博弈。
实际上,如何来进行监狱中的反腐,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而且是需要不断深化的值得重视的事情。因为在一些人的眼里,即使那些腐败官员被课以重罚,或是被判刑之后,一些官员的夫人,依旧会心安理得,而且是在任免面前,根本没有什么羞耻和负罪感,反倒是有一种很安然的神态。
因为这些事情,并非是人们的一种臆造和猜测,而是是实际上存在的。而这些似乎就来自所谓的监狱。这样的有钱,只要是你不差钱,那么你在里面也是很舒服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并非是匪夷所思,而是有腐败因素的渗透。
现在撤职已经是没商量的,而追求其刑事责任,而且是解开其中的秘密,才会有警示的作用。
http://news.cyol.com/content/2009-11/20/content_2946488.htm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