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企业状告中音协,应该胜诉


近日,新疆“收获阳光”餐饮娱乐有限公司(SOHO量贩KTV店,一纸诉状,将中国音集协告上法庭。

这是中国第一家企业将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收费单位告上法庭。

本来,使用人通过正当渠道购得作品,如何使用都应该是自由。这就犹如商场出售碗筷,商场及制造商是不需要管人家是开饭店还是自家用一样,道理十分简单。

再说,这些钱收了以后,真能给作品拥有人吗?